其實我知道,有些東西自己問出來的,和對方主動說的,意義不一樣,可是,還是會有小小的,那一份欣喜。
他和我在一塊幹活,我們兩擰螺絲換地線,那會信號樓裡就我和他,下午撐死六點半多那會就擰完了,可我黏黏糊糊的抱著他在信號樓待到了晚上八點。
我在他腿上坐的,抱著他,就問他:「你喜歡我嗎?」他說:「喜歡。」真的喜歡我嗎?他說:「喜歡。」我本來就話癆,就嘮嘮叨叨說了好多,然後過了一會我又問:「你喜歡我嗎?」他依然回答是喜歡;問他(真的喜歡我嗎?)時,我有看著他的眼睛,他說喜歡。他素來坦誠,所以他說的喜歡,我是信得,好像我長期以來不確定他的心意,在這一刻安了心。
他告訴我喜歡和愛不一樣,我說我對你也是喜歡,他說我喜歡你你也喜歡我,現在好好地在一起就好。其實如果考慮現實,我是壓根不會衝動到當初對他告白什麼的,可是如果以喜歡論,那麼勇敢了也無妨。我也有很實誠的對他說「我壓根跟你喜歡的類型什麼的不沾邊,而我喜歡的類型你一個都佔不上,」可是,我們現在在一起。
和他在一起,就發現其實他也沒有我之前吐槽的好過一二十個對象那麼花心啦,然後就問他,他說其實當初,也就好過五六個。他這人吧,告訴我說他好像從來沒有和對象吵過架,他特別容易心軟。
有時候可茫然了,兩個都對未來不抱希望的人,要不要堅持在一起?可是有時候又覺得,即使知道只是一段路,但也不願意,辜負這份喜歡的心情。
我吧,我其實也和別人在一起過,曾經也求而不得過,所以我以為我心性可以很淡然,可是我還是沒想到,除過求而不得過的很心酸,會再一次那麼那麼喜歡一個人,我到現在,還是緩不過來原來我可以這麼這麼粘人。像我就可以臉皮很厚的對他說「你看我剛認識你們時打人多重,我現在已經進步了,打人已經輕了些了。
我只要想到他說的那一句喜歡,就很開心,可是又覺得,我都差點不期待被他喜歡了,如果不是今天問他,他是不是直到和我分開都不會告訴我他對我是有喜歡存在的,重點在,是喜歡,不是最初的一揪揪好感。
寫給他的第十一封情書,是自豪。我現在可以很自豪地說,我喜歡的人也喜歡我。
我說我和男生打打鬧鬧什麼的,他就說他知道我的性子,不會多想。那一瞬怎麼說呢,就覺得,心大的我碰到心大的他,可能是運氣超好吧!
他可能做夢都沒想到,會有被人叫大嫂的一天,當時我也蒙圈了,可想起來就覺得可逗了。不過還是可以很友好地告訴他,在我天樂妹子那他可算是姐夫呢。在
「你是有對象的人了,要和其他男生保持點距離」,是別的女孩子給的善意提醒,不過我覺得,偶爾打打別人,也可以嘞,畢竟小弟脾氣那麼好,欺負就欺負了,而且,從小弟那蹭的果凍,還有一個,明天我要把它消滅掉,嘿嘿。
這是我寫給他的第十一封情書,雖然這次的喜歡是需要我問才知道的,可是他依然,會直接影響我的心情。所以,喜歡他,就原諒他之前讓我那麼那麼累,而且,我在他那裡,已經擁有了粘人,說不定,說不定在不久的將來,我也可以對他撒嬌,雖然,我知道我壓根就不適合撒嬌。
撒不撒嬌都是其次,重點是,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現在算,兩情相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