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聊發票備註欄的事情。發票備註欄本身並不是多麼複雜,規定都在文件裡寫得很明白,種類也沒有多到讓人頭禿。
但是,近期有些人發布了一些關於備註欄的文章,不是怎麼負責,把失效的內容也發出來,而且不乏一些行業裡的大號。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自己開具,或者是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票,如果備註欄沒有按規定填寫,那麼這張票就屬於不合規發票,並且不能作為抵扣憑證。
先來看看最近流傳的一張圖:
這張圖中有錯誤信息。
雖然圖片中很詳細地說明了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備註欄需要填寫的信息,但是在「網際網路物流平臺企業代開貨物運輸專用發票」這一行,所記錄的備註欄信息和政策依據都是過時的。
稅總函[2017]579號已經全文廢止。對應的最新文件是稅總函[2019]405號。
為此,我們比照上圖重新做了一版正確的:
雖然是一個很小的問題,但是鑑於行業裡不少大號在發布錯誤的信息,感覺有必要更正一下。
除此之外,針對發票備註欄,我們還做了一份梳理,幫助大家更為系統的了解和掌握。
稅務局代開專票、差額徵稅且不得全額開具發票、建築和不動產相關、保險行業、運輸行業、預付卡及出口業務等等,備註欄的填寫信息都有奧。
注意,如果備註欄填寫的不對,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也不得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
最後,用一張圖,帶你詳細了解增值稅專用發票各個項目的填寫:
好了,今天的內容就是這些。希望大家對於備註欄信息有正確的了解,在閱讀中,注意甄別。
希望你們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