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家曼紐爾·卡斯特在世紀之交出版的三卷本巨著《網絡社會的崛起》(1999)一書中寫道:「『網絡社會』並不是即將出現的一種社會結構,而是唯一的社會結構!這不是未來學,而是『現在學』:它分析的是正在浮現中的新的社會結構。」卡斯特嘗試將正在出現的社會結構,概念化為「網絡社會」。
未來數十年,網際網路和人類社會的融合會到什麼程度,是一個令人好奇又不得其解的問題。近年,我們看到「網際網路+」帶來的改變,網際網路加了醫療、金融、教育、商業和各個產業,然後「加上了整個社會。
美國新實用主義哲學家的納爾遜·古德曼說過:「世界不是發現的,而是構造出來的。」同樣,當今最著名的社會學家哈貝馬斯引申說,「一個是生活世界,一個是系統世界,系統世界就是構造出來的。」古德曼認為,構造世界的方式有很多種,其中包括語言(語言產生事實)、文字、情感、解釋(每個人都用自己的觀念在解釋世界)、藝術、事實的構造(某一方面的事實強調)等等。經過多年對網際網路的研究和實踐,我認為「網絡社會」有十大特徵,這些特徵既是創新性的話語體系,也是一種重構世界的嘗試:描述未來網絡社會的種種形態,描述網絡社會給每一位普通人、每一個社會組織帶來的生活狀態、工作狀態、生存狀態的深刻且影響甚至顛覆。這十大特徵,也充分交織在一起,相互作用。
曾有人說:「個人力量藉助社交網絡(進而社會化網絡及網絡化社會)的全面崛起,將是這個未來世界最具吸引力的部分。」迄今為止,應用最為廣泛的社交平臺、電商平臺,都是基於以個人為中心的。
組織,也將是以個人化組織為主流形態,無論決策還是採限行動。個人化組織都具備了顯而易見的優勢。與此同時,「以人為本」,是所有技術進步、制度創新的最終訴求,網際網路語境也不例外。個人化,既是網絡社會的出發點,也是網絡社會的目的。
如果說,「今天的思想就是明天的世界」,那麼,多維就是一種思維方式。理論上,可以增加任意多維;但從人類認知和生物熵的局限來講,只可把握非常有限的維度。我們增加了若干維的思考,就足以產生跨界知識,足以產生社會、經濟、文化等層面的創新融合併催生出新的模式和物種。
近年來,眾多研究者和實踐者青睞於「O2O」的商業模式,即線上接單到線下服務。我們認為網絡社會將走得更遠,線上—線上並不隔離,而是並行發展。「線上—線下」將是一種「O+O」社會,將長期並存,互相融合、互相影響、互相成就。
鑑於網絡社會的生態化及生命化特徵,多維化也是一種未來社會的主要形態特徵,將出現「升維競爭」或是「降維攻擊」。
傳統商業、傳統傳播是從賣家出發、從傳播者出發,既是「主體—客體」分離,又是以賣家為中心的。是一種「組織—客戶」的經濟學範式。組織負責生產(商品或服務),客戶負責消費。客戶的提法,本身就意味著是「主人—客人」的二分法。
用戶化的一個維度即客戶化,是「客戶至上」的升級版本。但用戶化已經消弭了「客戶化」所伴隨的「主體—客體」的區隔;而是以用戶為中心,以用戶的價值化為中心。
而且用戶也不僅僅是一次性的客戶。用戶(使用者)從數量上遠遠多於客戶(消費者),用戶與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之間不再是簡單的、一次性的交易關係,而是上升到多維化的經濟價值或情感價值的、長期共存的交換關係。
信息化的一個對照詞就是「物質化」,因此信息化的必然結論是虛擬化。網絡社會,正開始於尼爾格羅龐蒂所謂的「數字比特」對「物質原子」的虛擬化替代。
信息化的另一個對照詞是「信息孤島」,因此信息化的必然結論是網絡化。只有連接了的網絡化信息,才有價值、可操作,即所謂「無連接,則無信息、則無社會」。
將信息化列為網絡社會一大獨立特徵的理由非常簡單,因為信息化是未來社會最具多維化特徵的一個詞彙,是網絡社會的概念樞紐。信息化的一個維度是社會資本(資本化)維度:數據化—信息化—知識化;另一個維度是社會結構維度:信息化—網絡化;再一個維度是社會形態維度:信息化即數位化、信息化即虛擬化。
知識化是人類社會存在的基礎,而知識化的一個前提是信息化,今天,信息化已經基本實現;知識化的另一個前提是個人化,這回應了德魯克所說的「個化知識」的論斷。
「知識是可操作的信息」,這是資訊理論的基本結論。從知識化出發,信息化正在再造高端製造業。工業4.0或工業網際網路的前提就是數位化和信息化。同樣,當電腦出現開始,華爾街就「將金融業稱為信息產業」;以天文級數的運行和變異為主要特徵的生物和醫療產業,在基因技術層面,也正在成為信息產業。
網絡化即「連接一切」,並且是多維化連接。網絡之所以如野火燎原般地在人類社會中蔓延開來,是因為網絡結構在數學上是最簡單的持續連接的結構,也是經濟學成本上最低的連接結構。
網絡化也意味著社會化。網絡一詞,最早的思考正是來自於社會網絡的研究。遠在電腦和網際網路技術出現之前的千百年,社會網絡就已經是人們社會關係的基礎形態。網絡結構成為網絡社會的最基礎社會結構特徵;網絡化是人類未來社會結構的唯一發展方向。
而且,今天在商業上強調的價值鏈,也必定會進化成為價值網絡。價值鏈只包括了直接的上下遊的利益相關方;而價值網絡「連接」了直接和間接的所有利益相關方,包括用戶、供應商、政府、公益組織、環境組織等等。網絡化的多種可能性推動了價值化。(未完待續)
未完待續,作者為價值中國創始人、價值家創始人
本文刊載於《金融博覽》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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