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破產法庭深入推進破產制度改革創新,不斷提升破產體系和破產能力現代化水平,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今年1-7月,共新收企業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498件;清理債務44.5億元,清償職工債權411.1萬元,清償稅款債權48.7萬元,清償金融債權57.1萬元,安置職工451人。
及時發布管理人履職指南。疫情初期,發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破產管理人的履職指南》,從疫情應對、線上搖珠、重整企業復工復產、能動扶助受困企業、民生權益保護、優先線上辦理等方面發布19條措施,全面指導管理人高效辦理破產工作。
助力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今年1月,深圳破產法庭急事快辦,加快推動生產民生物資的西滿公司重整資金到位,指導管理人同時做好疫情防控和生產配套民生物資工作,實現了疫情防控和保障民生雙贏。
西滿公司復工復產現場。
推進辦理破產體制機制改革。以個人破產條例立法為契機,積極推動設立破產事務管理機構,負責管理、保障管理人履職、調查、處理破產欺詐行為、提供破產諮詢和援助服務等職責,探索破產案件審判權與破產事務管理權分離改革,全面構建與世界破產法治接軌的「政府管理、行業自律、法院監督」專業破產辦理體系。
規範破產財產網拍。今年7月,發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破產程序中網絡拍賣財產工作指引》,對管理人的網絡拍賣行為進行規範,確立了網絡拍賣優先、價值最大化、及時變價、明確輔拍機構工作和整體變價優先等五大原則。
首例跨境破產案獲香港法院承認。今年5月,香港高等法院作出裁決,認可深圳中院審理的深圳市年富供應鏈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程序以及管理人身份,並為該管理人在香港全面履行管理人職權提供司法協助。這是繼香港高等法院承認廣東國投破產案效力之後又一次承認我省破產案件效力,也是粵港澳大灣區中首次實現管理人跨區域執業。
發揮重整制度優勢救助危困企業
推動健全破產重整機制。今年4月,深圳中院向深圳市委提交《關於發揮司法重整職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報告》,建議通過健全破產風險預警機制和重整需求識別機制,幫助有關部門及時發現、甄別有經營價值的危困企業,並提供預重整分析和路徑指導,為救治困境企業提供全流程司法保障。
利用重整制度幫助企業「起死回生」。華瀚科技公司陷入經營困境,深圳破產法庭發揮司法重整制度優勢,對華瀚公司及時甄別,對症救治,引進具有國資背景、實力雄厚的重整方,促成高科技企業獲得新生。
加強破產信息化建設
運用區塊鏈實現破產雲辦理。積極推動深圳市稅務局開發上線全國首個「區塊鏈破產事務辦理平臺」,率先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破產事務辦理中,破解破產辦理堵點痛點,對推動府院聯動、提升辦理破產便利度具有重大創新意義。
上線「破產微法庭」。今年2月,上線「深圳破產微法庭」小程序,實現在線辦理債權申報和審查、召開債權人會議,積極推動破產審判工作線上有序開展。目前,「深圳破產微法庭」小程序已常態化運行,推動破產辦理全流程無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