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統計:兩個人分手後符合的概率是82%,但複合後能走到最後的只有3%。而那97%再分手的理由都還是和第一次分手一樣。所有人都抱著成為那3%的希望去重新開始一段感情,卻還是成為了那97%。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喜新厭舊是每個人或多或少存在的人之本性。
有了第一次,便會有第無數次。感情保鮮,其實很難。
沒有哪一段愛情不是從甜蜜膩歪到平淡如茶。
兩個人在轟轟烈烈,都終究會回歸生活的日常瑣碎。不管你是否願意,這就是現實。
有這樣一位粉絲,我就叫她文文吧。在所有人都在「買買買」中過雙十一,她卻真正過了這個光棍節。
故事的最初無非是男孩苦苦追求,終於抱得美人歸的戲碼。文文本就是一個沒有多少戀愛經驗的女孩,面對男生直接又熱烈的追求,自然敗下陣來。在所有的感情中,女人永遠是越來越上心的另一方。在這個不封建的時代,情到濃時,所有的一切也就順其自然了。
剛開始的三個月,就像大部分情侶一樣,如膠似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聊天失去了話題、戀愛失去了樂趣。她再也等不到他下班後匆匆趕回家陪她吃飯的身影,也再也看不到他在她生病時端茶送水為她吃藥那著急的樣子。最讓文文覺得可笑的,是他後來唯一溫柔的時候,就只有做愛的時候。
她不禁想問問他:我們的感情難道只剩下做愛了嗎?
可她不敢問,因為這個答案,連她自己都不敢面對。
雙十一是個購物狂歡的日子,卻也是個光棍節。她僅僅想用一句玩笑話說:要不我們也過個光棍節吧。他竟然毫不猶豫的說好,就仿佛期待了已久,不帶一絲玩笑。
當一段感情,只剩下了人最原始欲望,便早已不該再繼續了。
要知道,一旦有一方覺得膩了,無論你做什麼,都不可能回到當初。
婚前有情飲水飽,婚後貧窮百事衰?貧窮固然重要,可婚姻中卻不僅僅只有貧窮。
結婚三年以來,她眼睜睜看著他從早出晚歸,變成了夜不歸宿。甚至到了兩個月都不會碰她一次的地步。
一向理智的她告訴自己,信任才是婚姻的基礎。所以她選擇一忍再忍。
終於感性戰勝了理性,她打開了她的手機。微信置頂的那個讓人陌生的頭像和備註,吸引了她的目光。好奇讓她點開了所有的聊天記錄,不堪入目。一字字、一句句,就像尖刀一樣對著她的心狠狠地戳下去,血流不止
都說,相愛容易相守難。我知道喜新厭舊是人的本性,只是沒想到,三年的夫妻,也是一句「膩了」可以結束的。
她拿著那部裝著真相的手機問他:這就是你不碰我的理由嗎?他回答:你和她不一樣。我睡膩你了,離婚吧。
可是他從未想過,這個現在被他嫌棄的女人,為他放棄了光鮮靚麗的衣服,穿上最寬鬆的T恤,洗衣做飯、操持家務。這個被他厭倦的女人,為他放棄了那些噓寒問暖的男人,甘願陪他吃苦,從一無所有到吃穿不愁,卻仍然親力親為。這個被他睡膩的女人,為他捨棄了原本足夠完美的身材,懷胎十月,在肚子上留下了一條條醜陋的紋路,即使在夏天也不再穿清涼的衣服。
東西舊了可以扔、可以換,原來人膩了,也可以丟、可以棄。
只是物品無血無肉,而人,心如刀絞。
很喜歡曾經看到過的一句話:
人這輩子其實很難遇到一個讓你心動,喜歡並且挺合適的人,所以不要輕易放開另一半的手,有時候我們堅持一下,也許兩個人就會變得越來越好。不要害怕愛情、畏懼婚姻。因為總有這樣一些人,把他們的喜新厭舊活成了另一種樣子。
朋友結婚七年,我們很少可以約到他,因為他的所有時間都用來陪伴妻子。他認為,工作已經耗去了他們太多的時間,有什麼理由不把剩下的時間花在妻子身上呢?
我們都好奇:這麼多年,你難道不膩嗎?
他的回答是:每天的她對我來說都是不一樣的,為什麼會膩?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一段感情的結束多半是因為其中一人的臨陣脫逃。
吃飯會膩、遊玩會膩、看劇會膩,唯獨愛一個人不會。如果有一天,連同床共枕都膩了,那只是因為不愛了。
別給不愛找那麼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喜新厭舊也不是你另尋新歡的藉口。
人生本來就夠苦了,我只想往裡加點糖。即使不是三分鐘熱度的人,也避免不了厭倦。在一起久了,萌生的厭和膩也實屬於正常。當所有的新鮮與神秘感都蕩然無存時,就到了激情勇退,停滯不前的狀態。可這並不代表,你換一個人,就可以一改往日的狀態。
要知道,第一次和第一萬次其實並沒有什麼區別。
三年之痛、七年之癢。
熬不過,你是懦夫;熬過了,便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