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苗藝偉
1月20日,據央視新聞報導,習近平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
截至1月20日18時,境內累計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24例,其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確診217例(武漢市198例,北京市5例,廣東省14例);疑似病例7例(四川省2例,雲南省1例,上海市2例,廣西壯族自治區1例,山東省1例)。日本通報確診病例1例,泰國通報確診病例2例,韓國通報確診病例1例。
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什麼保險能進行賠付?
北京金融街保險經紀總經理顧兵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對於購買了醫療保險(包含門診、住院責任)的客戶來說,一旦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等相關疾病並產生醫療費用,一定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賠付,一般情況下,醫療險等待期最少30天,現在已經有保險公司提出預先賠付。
他舉例稱,醫保客戶可以先通過社保險進行報銷,扣減完免賠額之後,其餘醫療費用全部報銷,例如,住院費用一共90萬元的情況下,社保可以報賠10萬的話,醫療保險的免賠額一般定在1萬元,客戶還可以報銷79萬元。
對於重疾險客戶來說,重疾險只賠付保險合同中約定的疾病,並且要達到相應的賠付條件,這種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不在任何重大疾病保險病名內。但是,如果因為這種肺炎造成深度昏迷(用呼吸機維持96小時),或者腎衰竭透析90天,或者身故(包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大部分消費性的重疾險不含身故賠付)可以賠付,但也需要等待最短90天。
對於壽險客戶來說,只有達到身故或者全殘等標準才可賠付,目前,武漢已有身故案例,但仍然不清楚是否因冠狀病毒引發身故,壽險客戶因疾病身故等待期最短90天,意外身故或者全殘則沒有等待期。
此外,對於意外險客戶來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則不屬於意外,不予以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