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士交8.7萬學英語覺得沒效果中途想退費4萬遇難題
昨日,家住武昌復地東湖國際的俞女士反映,她先後花了8萬多元,在一家培訓機構學英語,但上了一年課程後,發現無法達到報名時的宣傳效果,而今想退費,卻成了難題。
49歲的俞女士介紹,女兒在國外留學,為出國和女兒常住,她決定從零開始學英語。2015年11月,她花費3.76萬元,在武昌中南路韋博國際英語,報讀了基礎課和託福課。去年1月,她又交了4.96萬元,報了兩年的開放課程。
俞女士回憶,籤協議前,招生顧問稱學完一年課程,可達到該校制定的英語四級水平。當時,在學員登記表上,她還特意要求「希望韋博務必配合我的個人學習,以最終達到英語四級水平為準」,且學校還籤字「同意」。然而,不管如何努力,一年後,她的英語水平還不足三級。「當初保證我能達到四級水平,校方沒能兌現承諾,就應該退費。」去年底,俞女士提出退費,要求返還未學課程的學費,共計4萬多元錢,但被拒絕。之後雙方多次協商,無果。
俞女士還說,學習期間,她還曾遇到過到校後,卻被臨時告知課程取消。有段時間,授課教師更換也很頻繁。這些也都影響了她的學習。
該培訓機構相關負責人汪女士稱,每個人的學習效果會受其年齡、學習習慣等影響,該中心實際無法把控。課程臨時取消,教師變動頻繁,是因為中心受到搬遷、教師離職以及工作人員工作失誤所致。保證俞女士達到英語四級水平,只是校方對學員所提要求做的一個情況備註,但雙方並沒有籤保證協議。另外,根據他們統計,俞女士剩餘的學費實際只有一萬多元。校方提出,可退還俞女士這一萬多元學費,並讓其繼續再學一年的開放課程,但俞女士未同意。
對此,武昌區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提醒,培訓行業中,很容易產生退費糾紛。消費者在與機構籤訂合同時,最好在合同中以書面形式對課程內容、預期效果和退費事項等進行詳細約定。楚天都市報記者揭明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