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爆料,某知名地產樓盤,位於高填方區,強夯地基因下雨產生沉降,房屋開裂。
網友供圖
▼
網友供圖
▼
重慶一樓盤發生地基不均沉降,涉及9棟樓
樓體開裂,影響結構安全!住建局要求拆除
越來越多的工程選址在山區,挖山填溝、挖山填坑造成的高填方地基也越來越多。而強夯法成為處理此類地基的首選方法。
重慶有「山城」著稱,地形多為丘陵和山地,「挖山填坑」採用高填方強夯作為項目地基,此做法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並無不妥,且在技術推廣行列!
但是近期重慶南岸區一項目攤上了大事,該項目所在區域為高填方區,採用強夯法回填,項目業態為洋房,基礎形式為整體筏板基礎,因近期雨水較多,下雨形成水夯,現在已經造成一棟樓整體開裂,總共九棟樓發生地基不均勻沉降開裂現象!
該項目計劃8月交房,出現事故經業主發現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問政重慶 問題已轉交 暫未答覆
開發商及施工方要求基礎加固,被建委專家否定!建委要求將發生不均勻沉降的9棟樓全部拆除,直接損失將過億!
開發施工單位經過與建委幾輪協調,因涉及重大質量安全及業主群訴問題,暫時要求按照拆除方案執行!
大粒徑強夯高填方地基背景
住建部早在2004年就有相關文件
建設部在2004年第3.18號公告,發布了<建設部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的公告,當時將「強夯法處理大塊石高填方地基」列為推廣應用新技術。
其主要技術性能特點為:「適用於填料粒徑大的高填方地基分層強夯處理。與碾壓法相比,可減少填料破碎和分層鋪填費用。大塊石高填方是推廣方向,經濟性特點顯著!
▲2004年第3.18號公告
高填方強夯地基危險性係數高
設計要求高,施工過程不受控!
高填方強夯地基同時又具有很高的危險性,能踏實選這個類型地基的,也是有「冒險精神」的人!因採用高填方強夯地基,出現不均勻沉降是大概率事件,並非技術缺陷,而是施工過程不受控,施工質量難以保證,人為影響因素大,導致最終無法達到設計要求!主要體現在下面幾個方面:
1、基底質量要求高,必須將積水及巨石等雜物清除,並將基坑做成階梯型,防止回填時滑坡!
2、由於土石方比例不一定,塊狀、碎石比例不一。且粒徑與設計不符,達到填方密實度,回填料必須進行分揀!
3、嚴格控制分層夯填厚度,確保回填密實度,滿足設計要求!
4、嚴格控制填方料含水率!
5、基坑防水措施嚴格,基巖與填土接觸面積水清除!
以上幾條看似常規,在實際施工中實現卻很有難度,這個難度不是技術上的難度,而是市場環境的因素,管理行為上的因素!
要求分層回填密實度?底下一次性回填到位,渣土車來回壓一壓,最上面3-4m表面強夯,深層回填密實度根本達不到要求。
含水率基本不受控,如遇到雨季強夯還談什麼土壤含水率?工期不等人!
而洽就是這兩方面,碰上極端天氣,毀掉一個項目足夠了!
建築施工中地基不均勻沉降的原因及措施
1、地質勘察報告的準確性差、真實性不高在施工中,有些工程不進行地質勘察盲目施工;有的勘察不按規定進行,如鑽探中布孔不準確或孔深不到位;有的抄襲相鄰建築物的資料等,都會給設計人員造成分析、判斷或設計錯誤,使建築物可能產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甚至發生結構破壞。地質鑽探報告真實性如何,對多層住宅的沉降量大小關係很大。工程地質報告要正確反映土層性質、地下水和土工試驗情況,並結合設計要求,對地基作出評價,對設計和施工提出某些建議。如果地質報告不真實,就給設計人員造成分析、判斷的錯誤。以前在地質鑽探中有的有孔或深度不到位,有的抄襲相鄰的地質報告,個別甚至出具假報告,都曾給建設單位造成過重大經濟損失。
2、設計方面存在問題建築物長度太長;建築體型比較複雜凹凸轉角多;未在適當部位設置沉降縫;基礎及建築物整體剛度不足;建築物層高相差大所受荷載差異大;地基土的壓縮性顯著不同、地基處理方法不同;以及設計方面的錯誤等都會引起建築物產生過大的不均勻沉降。基礎剛度或整體剛度不足,不均勻沉降量大,造成下層開裂。設計馬虎,計算不認真,有的不作計算,照抄別的建築物的基礎和主體設計。
3、施工方面存在問題沒有認真進行驗槽;基礎施工前擾動了地基土;在已建成的建築物周圍推放大量的建築材料或土方;對於磚砌體結構,砌築質量不滿足要求,砂漿強度低、灰縫不飽滿、砌磚組砌不當、通縫多、拉結筋不按規定設置等,也會引起建築物建成後產生不均勻沉降。牆體留槎違反規範要求。
地基的不均勻沉降會造成建築物的開裂,在影響建築使用功能的同時對人們的生活也造成了不小的影響。因此,在設計與施工時應採取多重措施以減少沉降對建築物的影響,今天我們對其進行了總結,一起來看吧。
01
設計措施
(1)減小基礎底面附加壓力。可採用輕型結構或設置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措施來減小基底附加應力。
(2)調整各部分的荷載分布,基礎寬度或埋置深度;當基礎不均勻超過允許值時,可適當調整住宅各部分的荷載分布或採用不同的基礎寬度和埋深,以達到均勻沉降的目的。對於持力層軟弱且厚度變化較大,且下臥層為堅硬的土層,可將基礎在軟土厚度較厚的區域適當加寬,降低基底壓力或將該基礎適當加深,使之與其它區段的軟持力層厚度接近,儘量達到均勻沉降。
(3)調整基底的附加壓力。設計軟弱地基上的排架或框架結構柱基礎時,通常要求控制基礎之間的沉降差,以調整基礎底面積的方法來解決,但針對工程的具體情況要做到既行之有效,又經濟合理。
(4)增加基礎和上部結構的整體剛度和強度。對於住宅結構體形複雜,荷載差異較大的框架結構,可採用加強基礎整體的方法減少不均勻沉降。對於砌體結構,可在牆體設置鋼筋混凝土圈梁,圈梁應在同一平面上貫通且封閉。
(5)採用對不均勻沉降欠敏感的結構,如排架、鉸接結構,支座發生相對位移時也不會引起很大的附加應力,故也可以起到避免不均勻沉降危害的效果。
02
施工措施
(1)多層砌體房屋的施工,應符合砌體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的要求。蒸養製品的上房齡期不應小於28d,砌筑前磚應澆水。小砌塊只能提前少量澆水,小砌塊表面有浮水時,不得施工。砌築砂漿應飽滿等,並注意養護,這些對於提高砌體的抗剪和抗拉強度作用很大。
(2)注意選擇屋面板的施工溫度,在夏季施工注意降溫,使屋面板的最高和最低溫度差幅度縮小,這樣有助於降低溫度應力。
(3)地基處理應根據軟弱地基的構成、特性以及上部結構的設計要求,選用適宜的處理方法對軟弱地基進行處理,達到提高地基承載力和減小變形、減小不均勻沉降的目的。
(4)對已選定的地基處理方法,宜按建築等級和場地複雜程度,在有代表性的場地上,進行相應的現場試驗或試驗性的施工,並進行必要的測試,以檢驗設計參數和處理效果。若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查明原因,修改設計參數或調整地基處理方法。
(5)天然地基、複合地基靜載荷試驗,當按相對變形值確定地基承載力時,同一場地、同一建築物的各點試驗所取的沉降量與荷載板寬度之比,必須是在規範要求的允許範圍中的同一數值。
(6)天然地基和人工處理地基的建築及按規範規定需進行變形觀測的建築,必須進行沉降監測。當基礎施工至±0.000部位時,必須按規範規定的位置、數量設置沉降觀測點,並在主體施工階段,每一結構層沉降觀測一次,主體封頂後進行百日觀測。根據百日平均沉降值確定後續觀測周期,直至沉降趨於穩定。
文章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