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老段子:老師在要求學生參加學校的勞動的時候總是對學生說:」學校是我家,美麗靠大家」,但是當學生違反紀律的時候,老師又會說:「你以為學校是你家呀「。學生很懵逼,學校到底是不是我家呢?
這相信永登縣第八中學的兩個老師心中的疑問,因為他們在陽光明媚的周末,在學校操場用公家的水洗車,被舉報了,根據舉報者的描述:這個學校的老師,每到天氣晴好的周末,就會有好多老師把車開到校園用公家的水洗車。舉報者認為,這樣的行為不是一個老師應該做的,學校應該對提高對老師的素質教育。
當地也對這件事作出了回應,經過核實,老師周末在學校洗車的情況屬實,對涉事老師進行了約談和批評,並且召開教職工會議,對全體有車的老師提出要求:不允許私家車進入校園,更不得在學校洗車。
老師周末把車子開到學校清洗,似乎有點佔便宜,「薅公家羊毛」的嫌疑。現在城區住宅幾乎都是高層,在家裡確實是不方便洗車,學校場地比較寬敞,洗車比較方便。至於說佔便宜,洗車能用多少水。我想老師不至於為了佔那點便宜,大周末的特意把車子開到學校去洗,畢竟省的那點水費夠加油嗎?所以我想是不是去學校有事或者加班,順便洗一下車呢?
看到這個處理,我也不禁有點心有戚戚,雖然不會周末特意去學校洗車,因為那實在太不划算了,但平時偶爾也還是會在學校洗車的。主要倒不是要佔便宜,而是圖個方便。再多想一點,有老師騎電動車到學校上班,在學校充電了,算不算是佔便宜;我辦公室有個燒水的電水壺,每天總要燒點開水喝喝,算不算是佔了公家的便宜。
也許有人會說,工作期間不算佔便宜,非工作期間使用就是佔便宜,但是有多少老師會在非工作時間跑到學校去佔這樣的便宜呢。工作時間和非工作時間,工作用途和非工作用途哪裡能分得那麼清楚,比如,電動車是用來上班代步的,但是也騎著去買菜了,早餐本該在家裡吃,但是還是到學校用熱水壺燒開水泡了面。
老師下班了就能和工作脫鉤了嗎?家長群裡的消息還是要回的,學校安排的一些臨時工作也還是要做的,周末到學校加班的例子也並不少見,公私分明本沒有錯,但是很多事情又怎麼分得那麼明確呢?
也許,這幾個老師住的離學校比較近,恰好可以在學校洗車,但是這個問題真的提升到了素質的高度了嗎?需要進行約談並開會禁止私家車進入校園嗎?
我所在的是一所鄉村學校,原來是有老師常年住校的,拖家帶口,以校為家。不僅是周末不回去,寒暑假也是吃住在學校,這樣的老師,雖然一定程度上佔了一些學校的「便宜」,但是讓學校有了煙火氣,校領導是大力表揚這種以校為家的老師的。
現在老師們都買房了,學校再也沒有老師常住了,一到周末,寒暑假,學校冷冷清清,一個假期放完,學校雜草叢生,。倒是沒有老師佔公家便宜了,但是學校卻少了幾分人氣。
如果老師刻意佔公家便宜,肯定是不對的,但是一件洗車的小事,卻引發這樣的處理,難免讓人覺得有點小題大做,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