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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一食品公司製售「鋁麵條」 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
記者8月31日從黔西南州檢察機關獲悉,貴州一食品公司法人因為製售「鋁麵條」被市場監管部門查獲,經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近日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同時支付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價款十倍賠償金,並通過媒體向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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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售油條違法添加明礬 一被告人被判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
山西省霍州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中發現,被告人張某某在經營製作油條時,超限量添加明礬對外銷售,其製售的油條中鋁的殘留量為988mg/kg,嚴重超過國家標準鑑於該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其停止銷售超量添加明礬生產的油條、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和向消費者賠禮道歉。 9月7日,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張某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十個月,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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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售油條違法添加明礬山西霍州:一被告人被判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
山西省霍州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中發現,被告人張某某在經營製作油條時,超限量添加明礬對外銷售,其製售的油條中鋁的殘留量為鑑於該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其停止銷售超量添加明礬生產的油條、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和向消費者賠禮道歉。 9月7日,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張某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十個月,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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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售油條違法添加明礬 山西霍州:一被告人被判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
山西省霍州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中發現,被告人張某某在經營製作油條時,超限量添加明礬對外銷售,其製售的油條中鋁的殘留量為鑑於該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其停止銷售超量添加明礬生產的油條、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和向消費者賠禮道歉。9月7日,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張某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十個月,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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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售油條違法添加明礬
山西霍州:一被告人被判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 山西省霍州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中發現,被告人張某某在經營製作油條時,超限量添加明礬對外銷售,其製售的油條中鋁的殘留量為鑑於該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其停止銷售超量添加明礬生產的油條、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和向消費者賠禮道歉。 9月7日,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張某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十個月,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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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仁市第一起食品安全公益訴訟案公開開庭審理
近期,興仁市人民法院審理了興仁第一起食品安全公益訴訟,由7人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經審理,當庭宣判被告人吳某倫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依法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2640元,上繳國庫;判決生效後五日內賠償人民幣26400元,上繳國庫。責令吳某倫判決生效後五日內在興仁市電視臺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被告人吳某倫當庭表示認罪伏法、不上訴,並履行在興仁市電視臺公開道歉的法定義務。現本案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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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不算完,要十倍懲罰性賠償!製售假藥的全都跑不了……
製售假藥,十倍賠償!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可以請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該案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龍崗區人民檢察院要求各被告以支付價款的十倍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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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咖啡保質期未譯成中文顧客索要十倍賠償被駁回
經工商部門調解後,超市同意退貨,但王先生又提出其他賠償要求。超市認為難以接受,調解宣告失敗。 今年年初,王先生起訴到建鄴區法院,要求超市給予十倍賠償。理由是《食品安全法》規定進口食品外包裝上應有中文標示,被告超市銷售的進口咖啡瓶身上卻沒有中文保質日期,屬於問題食品。 保質日期沒有翻譯成中文格式,到底是超市和代理商所說的「小瑕疵」,還是王先生認為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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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售包子違法使用含「鋁」泡打粉 兩店主獲刑
製售包子時違法使用含「鋁」泡打粉 兩店主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獲刑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杜倩 兩家餐館的店主在製作、銷售包子時,竟然違反食品安全標準,違法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9月15日,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兩起涉及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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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商家在米粉中添加「帶毒」明礬,被禁止從事食品行業工作!
因往遵義中心城區銷售33萬多斤「毒」米粉,董公寺某米粉加工坊的多位負責人被判刑,並處以銷售金額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共計371萬元,並被禁止從事食品行業工作!兩個月賣出33萬斤「毒」米粉近日,紅花崗法院對被告人劉某美、劉某付、劉某濤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一審公開宣判,三被告人獲刑,並被禁止從事食品行業工作。▲庭審現場案情回顧:劉某美與劉某付、劉某濤系父子關係。劉某美於2017年5月在匯川區董公寺鎮某村租用當地村民房屋開辦了「匯川區董公寺鎮某米粉加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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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一男子殺了4隻野雞被判刑3年 另一男子因捕畫眉鳥公開道歉
無獨有偶,六安舒城一男子因獵捕30隻畫眉鳥,近日也被判刑,並在媒體上公開向公眾賠禮道歉。一男子殺了這樣4隻雞,被判刑3年近日,六安市金寨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肖某某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被金寨縣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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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被判受賄獲刑10年:5年後獲無罪 法院公開道歉
(原標題:濮陽一書記被判刑十年今獲無罪 鶴山區法院公開致歉) 新京報訊1月17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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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一點點欲起訴奶茶喝出頭髮女子,拒絕公開道歉
事情回顧到8月25日,一女子在浙江寧波餘姚的一點點奶茶店的奶茶裡發現了一根頭髮,女子想要公開道歉而該店長直接拒接,而店員說是女子自己放進去的,還報了警,這家一點點奶茶店的經理明確表示歡迎這位女士找第三方機構做鑑定,但公開道歉肯定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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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生態賠償、通過媒體道歉
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空間站》報導:9月16號,揚州江都的劉某和張某因非法電捕魚,不僅被法院判處拘役和罰金,還要求她們通過媒體向公眾道歉。由於情節惡劣,劉某和丈夫不僅被判了刑,還要承擔18萬餘元的生態資源賠償,此外,法院還要求他們在媒體公開道歉,以警示他人。除了劉某,她的老鄉張某夫妻倆也因非法電捕魚被抓被判處刑期和賠償9萬餘元,同時向公眾道歉。兩人都表示,他們已充分認識到電捕魚的危害,希望大家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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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腸米線裡吃出「屎」,顧客拒十倍賠償,要求賠償3萬或向全國道歉
該供應商稱,是肥腸品質控制環節出了問題,更告訴王先生願意進行10倍以內的賠償。而王先生也是大致的算了一下,一份米線幾十塊錢,進行10倍賠償也就是幾百元錢而已。讓自己差點吃了「屎」,就給幾百元錢。王先生覺得十分的不合理,甚至放話讓該肥腸米線的領導人來吃這種飯,每吃一口,王先生願意給他們幾百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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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咖啡保質期未譯成中文 顧客十倍索賠被駁回
進口咖啡保質期未譯成中文 顧客索要十倍賠償被駁回「知假買假」不影響維權,是否意味著職業打假人可以肆無忌憚「一展拳腳」了?看了市民王先生的維權經歷,你會知道並非如此。只有理性的適度的維權才能獲得法律支持。2012年10月29日,市民王先生花672.8元在建鄴區某超市購買了27瓶星巴克咖啡。這種咖啡是原裝進口的,瓶身上貼有中文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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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倍賠償「驚世判決」再審判決!駁回食品無中文標籤的十倍賠償...
二審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支付價款十倍賠償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標準要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表明價款十倍的懲罰性賠償不以消費者人身權益遭受損害為前提,如果消費者人身權益遭受了損害,消費者還可加重主張損失三倍懲罰性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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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道歉!
公開道歉! 不知道各位小夥伴們有木有發現12月10日的時候《丹陽日報》發了一則有關獵捕「三有動物」的公開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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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超申請國家賠償未達成協議 稱要求法院公開道歉遭拒
2020年10月19日,張志超稱將於次日前往法院籤訂有關國家賠償的協議。10月20日,張志超表示辦案機關尚未道歉,國家賠償具體事宜仍在協商中。有知情人士表示,臨沂中院拒絕向張志超公開道歉,提出如果張志超方堅持公開道歉,「要求在332萬的國家賠償金額上減去70到80萬。」由於沒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當天未籤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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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三人非法獵捕9隻斑鳩,道歉賠償還被判刑.
官審查後認為,被告人周某甲、秦某某、周某乙在未取得狩獵許可的情況下,在禁獵區和禁獵期內,用禁止的工具非法狩獵,不僅涉嫌非法狩獵罪,同時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侵害,仁懷市人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向仁懷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周某甲、秦某某、周某乙賠償損害國家野生動物資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