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校園安全案事件時有發生,如何探尋系統解決之道?全國人大代表袁友方建議——構建學校安全國家標準體系
來源:人民公安報
校園安全與每名師生、家長和社會都有著密切的關係。近年來,全國校園安全工作總體形勢不斷好轉,但是校園暴力傷害、打架鬥毆、擁擠踩踏、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安全案事件時有發生,校園安全成為牽動著社會神經的敏感詞。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袁友方就校園安全問題,提出「構建國家校園安全標準體系」的建議。
直面痛點:
校園安全標準體系存在「三個缺乏」
「校園安全涉及人身、衛生、食品、交通、消防等多個領域安全。一直以來,我國校園安全工作在『幹什麼、怎麼幹、幹到什麼程度』的問題上,始終缺乏一個系統的解決方案。」袁友方說。
經過調研,袁友方發現,雖然在某個方面出臺了一些涉及校園安全的標準,部分省也出臺了地方性標準,但是從全國來看,缺乏一套權威、完備、統一的校園安全標準體系。
袁友方認為這種「缺乏」主要體現在三個層面。首先是安全技術缺乏系統性。目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安全要求分散於各領域的安全標準之中,內容交叉重複,條文籠統粗略,彼此結構鬆散。而且現有的單項標準標齡長,嚴重滯後於形勢發展需要。其次是安全管理缺乏規範性。校園安全的統籌管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專業服務機制不健全,安全風險的發現、預警、控制、處置流程不完備。比如,2018年,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在某地開展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時發現,消防通道被堵、校車安全不達標等安全問題普遍存在,其中一所學校安全隱患多達170處;再如,2019年湖南對一起案件調查時發現,某學校門衛制度形同虛設,安保力量嚴重不足,技防設施基本缺失。三是安全工作缺乏強制性。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重視程度、指導推動力度不均衡,學校的主體責任落實有差距,財政保障投入不到位。同時,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行為規範、應急演練工作沒有跟上。
建言獻策:
構建標準體系需從「三大方面」入手
「沒有標準體系,安全隱患就難以控制,安全事故必然發生。」袁友方對記者說。
袁友方認為,通過構建學校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標準,並予以強制推廣執行,是我國校園安全管理的關鍵路徑。對此,他建議從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等方面入手,儘快構建權威、完備、統一的校園安全標準體系。
袁友方建議,由教育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牽頭,公安、司法、交通、應急、市場監管、衛健、住建、環保等相關部門參與,吸收經驗豐富的地方力量,組建全國校園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集中對現有涉及校園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收集、整理、修訂。
「在此基礎上,從政治文化、人身財產、用品設施、衛生健康、建築場館、交通消防、周邊區域等方面全覆蓋制定技術標準;從領導決策、行為控制、硬體投入等方面著眼,配套建立校園安全管理標準,優化校園安全風險發現、預警、管控、處置的機制與流程,整體構建符合實際、具有我國特色的校園安全標準體系。」袁友方說。
「必須要強力貫徹執行標準。」袁友方說,一方面要通過法律法規手段有效貫徹標準,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儘快修訂完善校園安全法律法規,對違反者追究法律責任。另一方面,要通過行政管理手段執行標準,在各級政府明確校園安全標準化執行機構,組建社會專業評定資源庫,統籌力量,定期對各級標準執行情況開展檢查監督。
此外,袁友方認為,要積極適應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需要,加強校園安全工作智能化建設。他建議:「可以研發應用校園安全風險控制系統,通過風控系統滾動研判、實時監測各類風險隱患,及時發布區域性、條線性校園安全風險清單,並推送安全提示;建立閉環管理機制,確保風險隱患高效整改、及時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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