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李心草墜江死亡案昨(21)日上午在雲南省昆明市依法公開宣判。昆明市盤龍區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羅秉乾有期徒刑1年6個月。
一名正值花季年齡的女大學生墜江死亡,讓人痛惜,而網上流傳的李心草死亡前被人扇耳光、摟抱等視頻,更是一度讓這起案件疑雲重重。4名青年人的一次聚會飲酒怎麼會變成一場溺亡悲劇?昆明市有關辦案機關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還原了案件真相。
■李心草溺亡前發生了什麼?
昆明市警方介紹,2019年9月7日晚,昆明某公司職員羅秉乾電話邀約初中校友任某燊(時為昆明某大學大二學生)到昆明市區聚會。
9月8日中午,任某燊邀約李心草(任某燊同學、室友)逛街,於15時42分與羅秉乾、李某某昊(時為雲南某大學大四學生,羅秉乾朋友)會合,後至金鷹國際購物中心逛街。
8日下午,4人在一火鍋店就餐,未飲酒。飯後,經羅秉乾提議,4人連續到兩家酒吧飲酒,共飲用啤酒24瓶。23時03分,4人步行至「熱度酒吧」,羅秉乾點了12瓶啤酒並主動請客購買了4杯「B52」調製雞尾酒共飲近3個小時。在飲酒過程中,李心草逐漸出現醉酒反應,表現出煩躁不安的狀態,陸續出現胡言亂語、拍桌子、砸物品等異常舉動。其間,李心草先後5次走出酒吧均被扶回。9日凌晨1時40分許,李心草第五次被羅秉乾等人扶回酒吧後,李某某昊提出撥打120送醫、向警察求助等建議,羅秉乾未採納,並對李心草實施俯身貼近、掌摑等行為。
凌晨2時0分27秒,李心草第六次起身走出酒吧;2時2分4秒,李心草翻越江邊護欄後墜江。李某某昊隨即呼叫有人落水,羅秉乾和一名市民分別撥打了110報警。
9月11日,昆明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水上派出所接群眾報警在滇池東碼頭打撈起李心草屍體,昆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法醫到現場對屍體進行勘驗,初步判斷為溺水死亡。
■警方立案偵查情況是什麼?
2019年9月16日,李心草家屬到鼓樓派出所報案,稱「熱度酒吧」監控視頻顯示與李心草共同飲酒的一名男子疑似對李心草實施猥褻行為。同日,鼓樓派出所受案調查。
10月14日,盤龍公安分局對李心草死亡案立案偵查。同日,昆明市公安局提級偵辦。15日,盤龍公安分局以羅秉乾、任某燊、李某某昊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22日,以羅秉乾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立案偵查,變更任某燊、李某某昊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29日,經檢察機關批准,對犯罪嫌疑人羅秉乾執行逮捕。
昆明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李心草屍體進行解剖檢驗,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排除機械性損傷致死、排除自身疾病死亡,未檢出生前受到性侵的痕跡,血液乙醇含量為97.94mg/100ml,未檢出毒(藥)物,死亡原因為溺水死亡。
今年1月29日,盤龍公安分局對犯罪嫌疑人羅秉乾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移送盤龍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對任某燊、李某某昊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為什麼不追究任某燊和李某某昊刑事責任?
昆明市警方介紹,本案中,比較羅秉乾的行為,任某燊和李某某昊不是聚會的邀約組織者,對酒醉後的李心草有跟隨、照顧等救助行為,未實施不當行為刺激酒醉的李心草,李某某昊還提出撥打120送醫、求助警察等合理建議。今年9月21日,盤龍公安分局認為任某燊、李某某昊不構成刑事犯罪,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分別對其二人解除取保候審,終止偵查。
■為什麼羅秉乾的行為不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
昆明市警方介紹,在案件偵查初期,偵查機關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的證據顯示羅秉乾有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的行為,檢察機關對其作出了批准逮捕決定。
隨著偵查的深入及證據的不斷完善,對酒吧監控錄像進行視頻、音頻的清晰化技術處理,對監控視頻逐幀審查,並綜合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等證據,辦案機關認為,羅秉乾為了安撫李心草和讓其醒酒,對李心草實施俯身貼近、掌摑的行為,主觀上沒有猥褻、侮辱的意圖,客觀上沒有觸摸李心草隱私部位,不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
■認定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依據什麼?
9月19日,昆明市盤龍區法院對此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羅秉乾被控過失致人死亡罪出庭受審。法庭上,羅秉乾的行為應該如何定性?成為了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
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檢察官王爽說:「我們認為羅秉乾作為一名邀約者,特別是在整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在李心草當天出現嚴重醉酒的異常行為時,羅秉乾此時就產生了刑法上的一個注意義務。羅秉乾沒有盡到一個有效的看護和照顧義務,反而採取了一種俯身壓在李心草身上和打李心草耳光的行為,刺激了李心草情緒更加失控。特別是在後來李某某昊提出了撥打120將李心草送醫,還有求助警察這些合理建議的時候,羅秉乾均未採納。所以我們認為羅秉乾他過於自信的這種主觀心態,導致他未給李心草有效保護,最終在這個行為和結果之間是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的,所以我們認為羅秉乾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羅秉乾的辯護人認為,羅秉乾只是一個聚會的邀約者和共飲者,當晚的行為已經盡到了保護義務。
合議庭根據指控的事實和證據,認定羅秉乾應當對李心草的死亡承擔刑法意義上的過失責任。
昆明市盤龍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秦冬冬說:「在李心草出現一系列危及自身安全的行為後,羅秉乾不僅沒有採取比如說送李心草就醫、停止飲酒或者說送李心草回宿舍休息等正確的措施,反而是繼續飲酒。並且在這個過程中,用打耳光這種不當的行為,又進一步刺激了李心草,最終導致李心草的死亡。我們認為羅秉乾的一系列行為,與李心草最終墜江,他是負有過失(責任)的。」
■調查取證過程中是否有履職不到位情況?
昆明市警方介紹,昆明市紀檢監察機關對盤龍公安分局及分局指揮中心、刑偵大隊、鼓樓派出所等部門在案件前期處置、執法辦案工作中存在履職不到位、執法行為不規範等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倒查,依照黨紀黨規和相關規定對16名民警分別作出了免職、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誡勉等問責處理。 據新華社、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