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在線訊(戴小花 文/圖)受疫情影響,今年中小學招生政策發布將往年有所推遲。經過市政府審定,2020年合肥市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文件已經發布。6月10日下午,合肥市教育局向新聞媒體通報了相關的具體政策。
合肥市教育局副局長王勇正在進行政策發布
今年中小學招生政策的總體思路是,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按照「穩中有進」的原則,堅持「問題和目標導向」,堅持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保障招生各項政策穩妥落實。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要點
《合肥市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主要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報名條件、招生辦法、工作要求五個方面的內容。現在主要講以下七個方面變化或要求。
(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號)規定,參考外省市做法,2020年我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其中市管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在市區範圍內招生,區管民辦學校在所在行政區範圍招生。第一輪招生未招滿的學校可組織一次補錄,經市教育局批准後可跨縣域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報名條件與公辦學校一致。
(二)穩步推進網上報名錄取。根據省教育廳皖教基﹝2020﹞4號文件要求,2020年全面實行網上報名錄取,保障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便於監管。今年我市所有中小學(含四縣一市、民辦學校)全部使用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公辦學校繼續沿用2019年「線下預審、線上登記校驗,線上線下報名同步進行」辦法。民辦學校按照「線上報名、搖號錄取」辦法,適齡兒童只能選填1所民辦學校志願,志願確認後不得修改,暫不符合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在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約登記,登記成功後按照系統提示分批、分時到指定的地點統一進行線下資格審核。四縣一市參照市區執行。同時,將縣(市)區報名系統錄入率納入2020年市政府對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教育發展)內容。
(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搖號錄取。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以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2020年我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的(一貫制學校扣除直升生數),一律通過審批地教育主管部門統一或認定的系統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民辦學校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學校不得拒收已被錄取的學生。學生被錄取後,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四)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優待政策。嚴格執行《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支援湖北醫務人員激勵關愛十項措施的通知》和《關於全力做好一線醫務人員保障服務工作切實關心醫務人員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切實落實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優待政策。
(五)關愛因疫情影響的隨遷子女入學。繼續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因疫情影響的隨遷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的居住證,未及時辦理籤注手續的,視為未中斷。
(六)合理安排招生入學時間。因疫情影響及結合我市實際,2020年公民辦招生入學時間較往年略有推遲。一方面:7月4日開始網上報名工作,其中民辦學校第一輪報名時間為7月4-18日(其中9-11日,17-18日為線下資格審核),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7月21-22日實行電腦搖號;未招滿的民辦學校補錄時間為7月23-28日(其中27-28日線下資格審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7月31日實行電腦搖號。另一方面:公辦學校一年級報名時間為7月11-13日、七年級為7月4-6日;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時間為7月25-26日。
(七)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更不允許以「國際學校」名義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入學政策要點
《合肥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導思想、學業水平考試、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政策性加分、嚴格普通高中招生、穩步推進考試招生改革、組織領導以及工作要求八個方面內容。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今年主要在以下六個方面做出調整。
(一)科學制定普通階段招生計劃。特別提醒:高中階段包含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我市高中階段入學率多年來一直超過100%。2020年市區中考報名37098人,同比增長2746人、增長率8.0%。今年市區普通高中總計劃將繼續增加。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完成情況、辦學條件、不得跨市招生等因素,目前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正在制定中。近日即將發布。
(二)民辦普通高中不得跨設區市招生。《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號)規定「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本市域內明確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2020年我市公民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准,市區公民辦普通高中不得面向四縣一市招生,四縣一市普通高中也不得面向我市其他縣(市)和市區招生;未招滿的經市教育局批准後,可面向全市範圍招生。
(三)疫情防控工作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優待。執行《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支援湖北醫務人員激勵關愛十項措施的通知》和《關於全力做好一線醫務人員保障服務工作切實關心醫務人員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規定,即:支援湖北的醫務人員表現突出並立功的,其子女參加中考,參照現行的《關於公布<合肥市關於<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教〔2019〕258號)中第七條第二款「……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予以加分照顧錄取(即加10分投檔)。
(四)穩步推進招生錄取辦法改革。根據省教育廳《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基〔2017〕21號)部署,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辦法。積極研究採取「4(語數外體)+6(政史地理化生)+1(綜合素質評價)」模式。將綜合素質評價視作一個學科,其結果以分數呈現或以等級呈現。具體招生錄取辦法將於2020年下半年公布。
(五)啟動強基實驗班招生。為促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並響應國家高校「強基計劃」人才戰略,根據學校申請,擬在合肥一中試點「強基實驗班」,招生計劃40人,按照中考分數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我局將指導學校與高校合作,編制培養方案,確保實效。試點學校的培養方案和招生辦法將另行發布。
(六)特殊類型的市屬學校招生工作。
1.合肥一六八中學招生問題。根據省廳文件規定並結合我市實際,今年變化有:一是初中不再面向全省招生,均面向市區範圍內招生;二是高中不再面向全省招生,招生計劃全部面向市區招生,若市區未招滿,經市教育局批准可面向全市招生。
2.合肥二中面向四縣一市繼續招生美術特長生50名。
3.合肥十中海航班面向全省招收80名學員。6月16日前登錄安徽省海軍青少年航校官網(http://haijun.hfshz.com)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相關事宜可諮詢合肥十中,聯繫方式為0551-64459029。歡迎符合條件的有志青年學生踴躍報考。
嚴肅招生紀律要求
(一)嚴明招生紀律。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和市教育局「六個杜絕」等有關招生工作紀律規定,健全違規招生責任追究機制。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同時,嚴禁普通高中接收線下生,也不得接收中等職業學校學生。
(二)嚴懲違規行為。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及屬地教育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經辦人員要予以約談、通報批,是省級示範高中的,省教育廳將撤銷其省級示範高中稱號,兩年內不得恢復,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給予處理並報省教育廳備案。民辦學校因違規招生被教育主管部門通報的,年檢一律作為不合格處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核減招生計劃,追回地方有關獎補資金;拒不執行改正的,依法依規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對存在與公民辦學校入學掛鈎的違規宣傳等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給予責令整改、追究責任人責任、吊銷相關證照、納入民辦教育管理信息系統黑名單並計入年檢等處罰。市教育局將緊盯招生重要時段和環節,通過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暗訪等方式加強監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按區域內學校違規行為累計情況進行考核。網上報名系統錄入率將納入2020年市政府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教育發展)內容。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各地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納入責任督學督導範圍,適時開展督導。
(三)嚴格防疫要求。一是做好入學防疫要求。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各學校要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線下報名登記、入學註冊等工作,切實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疫情防控規範。要認真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預案和應急處置方案並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並嚴格落實各項防疫要求。要按照錯時錯峰原則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招生諮詢、報名登記、入學報到等工作,確保疫情防控和招生雙勝利。二是加強招生防疫管理。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加強對師生員工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認真做好對考生的健康監測工作。按規範嚴格做好考場通風消毒工作,保持座位合理間距,考試前及考試結束後,督促每位學生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動水下洗淨雙手等,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嚴格控制考場周邊及考場內人員密度,保持人員之間安全距離,切實減少人員聚集風險,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