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二十一)

2020-09-17 銀川交警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章 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的;

(二)違反有關規定扣留、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的;

(三)剋扣群眾財物,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拖欠群眾錢款的;

(四)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

(五)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

在扶貧領域有上述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第一百一十三條幹涉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群眾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四條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扶貧脫貧、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一十五條利用宗族或者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或者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一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庸懶無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幹群關係的;

(三)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群眾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盲目舉債、鋪攤子、上項目,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一十八條遇到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能救而不救,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一十九條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等,侵犯群眾知情權,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二十條有其他違反群眾紀律規定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1 END

1

銀川交警

銀川交警微發布

銀川交警

銀川交警,暖心的政務雙微~

相關焦點

  •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之(一)
    教 育 整 頓 應 知 應 會伽師縣人民檢察院先行一步常態化開展深化檢察隊伍教育整頓要抓好科學理論武裝,教育引導廣大幹警學深悟透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政法機關要敢於刀刃向內、刮骨療毒,堅決清除害群之馬。今年7月,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啟動。
  • 教育整頓 |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三)
    學好《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開篇之作【「學習筆記」按】《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是充分反映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領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攻堅克難、砥礪前行偉大實踐的最新教材,是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全黨、教育人民
  •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十)
    2.2020年7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辦公室主任陳一新在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會上指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新時代政法戰線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濁揚清式的「延安整風」、鑄魂揚威式的主題教育。教育整頓要突出「四項任務」:一是清除害群之馬。
  • 教育整頓 |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二)
    (「7.31」講話)16.「七項教育」:理論教育、紀律教育、警示教育、宗旨教育、法治教育、英模教育、業務教育。(「7.31」講話)17.學習教育環節是首要環節,以思想政治建設開局,在整個教育整頓試點工作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關鍵性作用。
  •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六)
    重要意義開展教育整頓,是貫徹落實黨在新時代的建警治警方針、從政治上建設和掌握公安機關的重要舉措,是鍍造「四個鐵一般」公安鐵軍、履行好新時代使命任務的必然要求,是解決突出問題、純潔公安隊伍的迫切需要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牢把握「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弘揚延安整風精神,以自我革命的勇氣,以部省市縣四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為重點,著力強化忠誠教育,著力整治突出問題,著力純潔公安隊伍,著力提升政治能力
  • 【教育整頓|警營新聞】交警支隊組織開展教育整頓應知應會考試
    為進一步推動教育整頓學習教育階段工作深入開展,提高全體民警輔警思想認識,8月10日中午,交警支隊組織開展教育整頓應知應會考試,各處(室)正科現職領導幹部共計50人參加。此次考試緊緊圍繞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要求,根據市局編印的《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應知應會手冊》等學習資料精心編寫試題
  • 市公安局組織開展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測試
    8月27日,石嘴山市公安局組織開展「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測試,市局機關及交警分局民警、輔警等400餘人參加了測試。自教育整頓開展以來,石嘴山市公安局堅實高站位謀劃,一體化推進,將理論教育
  • 【教育整頓】紅寺堡公安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十一)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十一)【「學習筆記」按】《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是充分反映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領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攻堅克難、砥礪前行偉大實踐的最新教材,是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全黨、教育人民、推動工作的最新教材,是我們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團結帶領人民創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最新教材,是為世界謀大同
  • 「堅持政治建警 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
    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一)01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相關要求1.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要旗幟鮮明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2.2020年7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辦公室主任陳一新在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會上指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新時代政法戰線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濁揚清式的「延安整風」、鑄魂揚威式的主題教育。教育整頓要突出「四項任務」:一是清除害群之馬。
  • 警務保障室(辦公室)組織開展「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應知應會測試
    為進一步提升警務保障室(辦公室)部門輔警政治理論水平,不斷推動教育整頓創新開展、紮實開展,按照大柴旦行委公安局「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和全警實戰大練兵工作部署要求。9月8日下午,我局警務保障室(辦公室)組織開展了 「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應知應會測試,警務保障室(辦公室)全體輔警8餘人全部參加測試。
  •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八)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來源:教育整頓辦
  •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十三)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章 指導思想、原則和適用範圍第一條 為了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第四條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一)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二)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三)實事求是。
  • 道裡公安分局開展教育整頓應知應會測試
    為進一步做好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推動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向縱深開展,按照道裡分局教育整頓大學習的安排,8月29日,分局組織開展教育整頓應知應會測試。測試前,副區長、分局黨組書記、局長姜勇智對本次教育整頓測試進行了動員。為保證本次考試的公平公正,分局教育整頓工作辦公室對各個場次的考試情況進行了全程監考。測試內容緊緊圍繞教育整頓的相關工作要求,依據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人民警察警旗授旗儀式上重要訓詞精神和分局印發的《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應知應會手冊》、學習資料(1-11期)精心編寫試題,測試內容全面,針對性強。
  • 教育整頓·治庸·鐵軍丨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二)
    (「7.31」講話)16.「七項教育」:理論教育、紀律教育、警示教育、宗旨教育、法治教育、英模教育、業務教育。(「7.31」講話)17.學習教育環節是首要環節,以思想政治建設開局,在整個教育整頓試點工作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關鍵性作用。
  • 【打卡時間】教育整頓應知應會(一)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教育整頓時間:2020年7月至2021年年底2.開展教育整頓意義:是貫徹落實黨在新時代的建警治警方針、從政治上建設和掌握公安機關的重要舉措,是鍛造「四個鐵一般」公安鐵軍、履行好新時代使命任務的必然要求,是解決突出問題、純潔公安隊伍的迫切需要。
  • 【教育整頓】「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
    【教育整頓】「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彙編(三) 2020-09-22 17:4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十四)
    第八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一)警告;(二)嚴重警告;(三)撤銷黨內職務;(四)留黨察看;(五)開除黨籍。第九條對於違反黨的紀律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應當責令其作出檢查或者進行通報批評。對於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查明核實後,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組;(二)解散。第十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 教育整頓丨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三)
    5「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時間是:2020年7月至2021年底。6「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是:著力解決思想不純、政治不純、組織不純、作風不純這四個突出問題。
  •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十五)
    )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二)在組織核實、立案審查過程中,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的;(三)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或者法律追究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四)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五)主動上交違紀所得的;(六)有其他立功表現的。
  •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知識「微手冊」(十七)
    第三十五條對違紀後下落不明的黨員,應當區別情況作出處理:(一)對有嚴重違紀行為,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黨組織應當作出決定,開除其黨籍;(二)除前項規定的情況外,下落不明時間超過六個月的,黨組織應當按照黨章規定對其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