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網友:索賠太黑心,關27年每天賺4萬?

2020-09-05 斑馬浮世繪

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

據報導,張玉環9月2日上午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餘萬元、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餘萬元、近27年來伸冤合理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100萬元,索賠共計2234餘萬元。

此外,張玉環還提出,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國家和省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以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張玉環還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稱,無罪判決後,他仍生活在無邊的恐懼、遺憾之中,每日噩夢交替,精神上遭受了巨大刺激和折磨。

張玉環:羈押時間最長的申冤者

據報導稱,自1993年10月27日失去自由起,張玉環已被羈押了9778天,是截至目前公開報導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申冤者。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男童張磊和張翔被人殺害,3天後,鄰人張玉環被警方定為嫌兇。南昌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該案時,張玉環辯稱冤枉,稱是公安局逼打招認的。

因不服判決,張玉環上訴。2001年11月28日,南昌市中院再次判處張玉環死緩。張玉環本人堅決否認殺人,稱在刑訊逼供之下作出有罪供述。入獄後,張玉環仍然不認罪,始終堅持喊冤。

經多次申訴,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西省高院在判決書中稱,除張玉環有罪供述外,本案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張玉環殺人,而張玉環本人的有罪供述亦缺乏穩定性、真實性存疑,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宣告張玉環無罪。背負殺人罪近27年,現近53歲的張玉環終於等來了無罪判決。


據2019年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34;即最新日賠償標準為315.94元。一般而言,國家賠償包括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國家賠償應當以撫慰金為主,補償金為輔。

張玉環被冤27載,被羈押了9778天,按照國家上一年度賠償規定,應該可獲得近308萬左右。

如此看來,索賠2234餘萬元,已經超出了法律的規定。因此,他主張2234萬,顯然是多了,幾乎不可能給他這麼多的賠償。

但&34;!張玉環關在監獄裡一天是二十四小時,沒有收入,還要遭受精神、肉體多方面的打擊。

二十七年,一輩子最好的時光都給了監獄,多少錢也不能彌補。二十七年,老婆改嫁,房倒屋塌,兒子、母親受盡了白眼,這些多少錢也無法彌補。另外還有當事人在審理期間收到的刑訊逼供,生不如死。

因此,按法律規定,2234萬的確是多了不少,但情理上,酌情多付也是眾人的希望。

張玉環:出獄後重病纏身

錯案導致張玉環頂著&34;的罪名,家人也背負&34;的罵名,受盡屈辱和歧視。張玉環表示27年來對孩子沒有盡到養育責任,對妻子無夫妻之義,對父母無法盡孝道。


張玉環在採訪中說道:&34;

張玉環還表示,自己現在得了糖尿病,需要住院吊針,請假出庭是想要親自來法院提交賠償申請。醫生囑咐過以後不能做重活,所以自己以後的生活可能還需要別人照顧。

張玉環稱,在被羈押前身體健康無任何疾病,出入獄之後,由於遭遇了&34;的刑訊逼供:&34;&34;&34;等刑罰以及26年多的錯誤羈押,造成他現在疾病纏身,右腳嚴重變形,嚴重駝背,喪失勞動能力,後續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和金錢治療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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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前提是別自己把正義的椅子拿掉張玉環在經歷了27年的牢獄之災後,因為「疑罪從無」而獲無罪釋放。一件年代久遠的案件,能在多年以後重新審視,並作出決定,這也代表著我國司法的進步,也是公平公正的體現,對此,應該心存感恩!
  • 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2234萬,合一年82萬,這個數額有點..
    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一起1993年發生的殺人案,進行了再審公開宣判。法院認為,原審認定張玉環殺害兩名兒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判張玉環無罪。在被羈押26年9個月,也就是9778天後,53歲的張玉環,重獲自由。在目前國內已知公開平反的案件中,他是失去自由時間最長的人。
  • 蒙冤27年,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他還有一個要求……
    今天上午26年後再審改判無罪的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圖為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書》對於賠償金額2234餘萬元,代理律師羅金壽介紹,數額分為五個部分:索賠健康權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100萬元;近27年來伸冤合理費用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100萬元,各項共計人民幣22343129元。
  • 張玉環得寸進尺?提出2234萬巨額賠償,此前已提多個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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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玉環最多能得到2234萬國家賠償申請的44%
    在被羈押9778天後,張玉環無罪釋放,他成為國內已知被關押時間最長的無罪釋放當事人。2020年9月2日,在被釋放29天後,張玉環及其律師向江西高院申請了共計2234.3129萬元的國家賠償。兩天後,也就是9月4日,江西高院正式受理其申請。
  • 張玉環正式申請2234餘萬元國家賠償,網友稱其獅子大開口
    ,金額最大的有塊首先就是人身自由賠償金,高達1000萬其次就是精神撫慰金,也是高達1000萬至於27年來的合理支出,以及其他費用等,那都成了小頭而已。只不過,賠償金額的消息在網上發酵之後,不少網友對他也是嗤之以鼻。到底是不是真兇只有他心知肚明!再說了兩千多萬賠償可能嗎?
  • 張玉環申請兩千多萬賠償,請先看看這個故事再評論
    蒙冤27年的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對此,網友的態度發生了巨大的轉變,認為張玉環獅子大張口,漫天要價。有人還給他算了一筆帳,27年2234萬,一年接近83萬元,每月相當於7萬元,每天約2300元,相當於大企業的高管的年薪。
  • 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代理律師詳解申請依據
    9月2日上午,26年後再審改判無罪的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  代理律師詳解申請依據  對於賠償金額,羅金壽介紹,數額分為5個部分:索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1564.5元;索賠健康權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100萬元;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1564.5元;近27年來伸冤合理費用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100萬元,各項共計人民幣22343129元。
  • 提交國家賠償申請後 張玉環返回醫院接受治療
    9月2日,張玉環在家人陪伴下前往江西高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2234萬餘元。據委託代理人程廣鑫律師介紹,由於患有嚴重糖尿病,張玉環這段時間一直在住院接受治療,「這次來南昌也是專門和醫生請了假過來的。」1993年10月,張玉環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收容審查,自此開始了長達9778天的被關押經歷,直至2020年8月4日再審宣布無罪釋放。
  • 張玉環向國家申請2234萬元賠償,網友立場變了
    2020年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律師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提出了總額2234餘萬元的國家賠償這個被稱為「天文數字」的索賠引發熱議。許多從8月7日開始追蹤此案的網友不太能接受,立場也有所動搖。那麼張玉環蒙冤27年,申請2234萬元賠償是否合理,又是否過分呢?我們簡單回顧一下這起錯判案。
  • 張玉環被無罪釋放,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元,27年難以找回
    文丨木子 審丨易桉前段時間的張玉環改判無罪事件引發了很多網友的熱議,很多人覺得即使現在歸還清白,但27年的時光卻難以彌補,一個人的人生就這樣被無故摧毀了。即使當事人能夠重新出來面對生活,但是那段處於監獄裡的時光仍然是不可磨滅的陰影,大家更難想像那段在監獄裡忍受著誤解、失望的日子是怎樣撐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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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蒙冤近27年,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後無罪獲釋的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律師程廣鑫告訴澎湃新聞,自1993年10月27日被收押,至2020年8月4日改判無罪,張玉環共失去自由9778天,在被關押期間,他每時每刻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倍於社會普通成員每日8小時的法定勞動時間,若以日均工資的一倍計算人身自由賠償金,明顯不合理。
  • 蒙冤近27年,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後無罪獲釋的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對此案再審宣判,最終宣告張玉環無罪。律師程廣鑫告訴澎湃新聞,自1993年10月27日被收押,至2020年8月4日改判無罪,張玉環共失去自由9778天,在被關押期間,他每時每刻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倍於社會普通成員每日8小時的法定勞動時間,若以日均工資的一倍計算人身自由賠償金,明顯不合理。
  • 蒙冤27年獲無罪,張玉環申請索賠2234萬!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由於證據不足,當年張玉環因殺害兩個孩子的罪名被判處無罪釋放,27年的牢獄生活讓張玉環和他的家庭承受了沉重的災難,妻子改嫁,兒子從小就受到別人的歧視,心靈蒙上陰影。至今案情仍然沒有查實,雙方的家庭一生都無法洗清內心的積鬱,給當地村民也帶來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