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遍服務現狀
日本郵政具有提供普遍服務的義務,其普遍服務範圍的變化經歷了三個階段。2007年郵政民營化以前,郵政業務和郵政儲蓄業務被賦予提供普遍服務的義務,簡易生命保險業務作為國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服務,也要求郵局一體提供。2007年民營化後,普遍服務範圍發生改變,郵政儲蓄業務、包裹以及特殊處理的快遞、貨到付款及賀年特別郵件等部分服務不再提供普遍服務。2012年10月1日《修正郵政民營化法》實施,該法案擴充了普遍服務的範圍,不止郵政業務,就連銀行、保險的基本業務也作為普遍服務被法定化,並確保郵局一體提供。
現在,日本郵政遍布全國的網點約24000個,包括人口稀少的地區在內,每個市鎮村都設有郵局。居民到郵局的距離平均不超過1.1公裡。投遞頻次原則上每周6天,每天1次。投遞時限達成率在98%左右。
1.郵政業務的普遍服務
郵政業務的普遍服務範圍涵蓋從第一類郵件到第四類郵件的國內郵件(見右附文)、基於萬國郵聯條約的國際郵件、特殊處理郵件(掛號、收寄時間證明、投遞證明、內容證明及特別送達)。
2.金融業務的普遍服務
日本郵政公司被賦予提供金融普遍服務的義務,即在郵局提供銀行窗口業務和保險窗口業務。
二、普遍服務發展動向
由於郵件量大幅下降,預測即使限定在平日投遞,也不會造成大的服務水平下降。而單件成本上升,如果維持現在的投遞制度,預測日本郵政每年會增加200億日元的赤字。
為應對勞動力不足和改善郵政業務收支,日本郵政在2018年總務省召開的討論激發郵局活力政策的有識之士委員會上,要求修改郵件相關制度,內容為:①普通郵件的投遞頻次從1周6天削減到1周5天;②普通郵件從收寄到投遞的投遞時限從3日內放寬到4日內,速遞郵件的次日遞維持不變;③擴大最大折扣為100日元左右的「郵區內特別郵件」的適用郵局和地區。
總務省最初曾討論向2019年的通常國會提交郵政法修正案,但由於多種原因,提交日程被延遲,最終在2020年10月召開的臨時國會獲得通過,預測將會在2021年秋實施。
三、普遍服務的政策支持
1.政府給予日本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許多優惠政策
為彌補日本郵政在全國提供普遍服務所造成的損失,政府對其提供的普遍服務業務給予許多優惠政策。主要包括:稅制方面享受事業所稅的免稅、固定資產稅和都市計劃稅的減稅;免除交通規則限制,如郵件的收集、投遞車輛可在禁止停車的地方停車;簡化國際郵件的通關手續;在船舶、飛機上卸載貨物時優先處理郵件。
2.通過立法創設支持維持郵局網點的撥款、認繳款制度
2018年6月,「獨立行政法人郵政儲蓄、簡易生命保險管理機構法修正法」獲得通過,該法設立了撥款、認繳款制度,以對維持郵局網點進行支持。2019年4月,該修正法全面實施,獨立行政法人郵政儲蓄、簡易生命保險管理機構開始向日本郵政公司發放撥款以及向郵儲銀行、簡保生命保險公司徵收認繳款。
該機構計算出撥款額及認繳款額,撥款額及其交付方法、認繳金額和收繳方法必須得到總務大臣的認可。
(1)撥款額度的計算方法
撥款相關法律——機構法第18條2項概要
作為確保國民能夠在全國郵局利用郵政普遍服務而不可或缺的費用,機構每年度交付日本郵政公司的撥款額,等於按照總務省令規定的方法算出的金額扣除日本郵政公司按比例分攤的相關數額。
撥款額=確保普遍服務不可或缺的費用—日本郵政公司按比例分攤的數額
省令概要
作為不可或缺的費用的計算方法,總務省令規定的方法是以近期郵局網點的維持狀況為基礎,對以下①及②進行合計的方法。
①為確保能夠在郵局(約20000個)利用郵政普遍服務,在將郵局網點設定為由最小限度規模的郵局構成的情況下的費用
②為確保能夠在簡易郵局(約4000個)使用郵政普遍服務,最小限度的委託所需要的費用。
(2)認繳款的計算方法認繳款相關法律概要
根據總務省令規定,按照郵政窗口業務、銀行窗口業務、保險窗口業務預計對郵局網絡的利用程度,對不可或缺的費用和機構事務費的合計金額按比例分配,其中與關聯銀行及關聯保險公司相關的金額就是機構向關聯銀行、關聯保險公司徵收的認繳款金額(機構法第18條之3)。
認繳款金額=(確保普遍服務不可或缺的費用+機構的事務費)按比例分別分攤給關聯銀行及關聯保險公司的金額
2019年該機構應向日本郵政公司撥款2952億日元,向郵儲銀行徵收2378億日元,向簡保生命保險公司徵收576億日元。
四、啟示
日本郵政在提供普遍服務方面有兩點經驗可供參考:一是測算普遍服務成本。2013年日本郵政測試了其普遍服務成本,為最大限度地爭取政策支持提供了有力的參考資料;同時,還讓國民、用戶、股東等更加了解了郵政普遍服務。但是,由於測算普遍服務成本需要經營者提供龐大的數據,對經營者會產生很大的負擔。並且,處理龐大的數據、進行計算、驗證其結果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因此,無須定期測算,可基於事業環境的變化根據需要進行特定的測算。為使測算結果更具有說服力,可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測算並對測算結果進行評價。二是通過立法保障普遍服務所需資金。維持普遍服務網點需要穩定的資金保障,世界各國政府通常通過給予補助金、免除稅收、批准發放債券、設立普遍服務基金等手段支持普遍服務。日本通過立法設立的郵政撥款、認繳款制度能夠穩定地為維持郵政網點提供資金,值得借鑑。
另外,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用戶所追求的郵政普遍服務「內容」正從以前所追求的「量」向服務的「質」轉變。鑑於此,郵政普遍服務的具體內容、符合各地區需求的郵局服務的提供方式、普遍服務成本由誰承擔等問題,有必要與同樣承擔公共服務的地方政府、甚至是作為受益者的國民和用戶等共同討論,一起探討可持續使用的郵政、郵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