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鞋「包治百病」
內褲有「護肝」功效
酵素能「減肥瘦身」
......
近日
浙江省金華市市場監管部門
公布了2019年度十大違法廣告案例
最高處罰一百萬元
這樣的廣告別信!
▼
01
宣稱老人鞋「包治百病」
虛假宣傳,罰款100萬元!
涉案商家:金華市婺城區陳學情日用品商行
宣傳方式:廣告宣傳文章
處罰金額:100萬元
該商家在無真實依據的情況下,自己撰寫多篇署名各地消費者的「艾力沛鞋」使用分享文章,內容為使用產品後對自身以及家屬所患疾病的治療作用,並印製成冊,取名《心聲集》,其中有「多年的頭痛和腰痛病調好了」、「花4萬元沒治好的病半小時好轉了」、「帕金森症的媽媽頭不搖手不晃了」等以消費者名義撰寫的宣傳文章。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廣告宣傳文章真實來源。總貨值金額53萬元,銷售金額40萬元。廣告費無法計算。
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屬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並處罰款1000000元。
02
景區「吹牛」吹過了頭
被罰44萬元!
涉案商家:浙江越龍山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宣傳方式:宣傳冊/宣傳櫥窗/公眾號廣告
處罰金額:44萬元
該公司在其經營場所的宣傳櫥窗內,製作的VCR、宣傳冊、公眾號、美篇中宣傳「全球最長步行玻璃懸索橋——越龍山天橋、國內首列山地觀光齒軌列車、亞洲最大臥佛、國內體量最大山地花園陌上花園、全球最大懸崖無邊界泳池」,宣稱「浙江省重點建設項目」、「浙江省重大產業項目」、「浙江省大花園十大標誌性項目」、「金華市委、市政府作出成立金華山旅遊經濟區的重大戰略決策」,「政府支持力度加大,板塊前景廣闊。」、「身價百億」、「3萬畝」、「上市名企EPC設計」、「超低總價,後期由專業的運營公司統一運營,統一管理,固定回報」。廣告費158140元。
當事人行為已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處以罰款440000元。
03
不看內容、不查證明就承接廣告
罰款25萬元!
涉案商家:浙江藝德廣告傳播有限公司
處罰金額:250000元
在經營廣告業務中,上述公司沒有建立、健全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承接廣告業務時,當事人只和客戶籤訂廣告承攬合同,沒有查驗有關證明文件,也未核對廣告內容。並在通過向有意向投放廣告的客戶發送PPT內的圖片、文字等文件資料形式,介紹當事人的廣告媒體優勢,其中相關數據內容為自行估算並沒有出處,也沒有相關的資料可以證實。廣告費用無法計算。
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廣告法》第三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根據相關法條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消除影響,並處罰款250000元。
04
產品標稱容量與實際不一致
罰款69000元!
涉案商家:金華科敏科技有限公司
宣傳方式:電商廣告
處罰金額:69000元
金華科敏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註冊經營的天貓商城科敏旗艦店內銷售「KM20L-雙核智能款、KM18L-單核智能版的車載冰箱」等產品,其中「KM18L-單核智能版的車載冰箱」產品容量與實際不一致。設計、發布上述網頁廣告費用22676.15元。
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停止發布廣告,消除影響,並處罰款69000元。
05
內褲能「養肝」?
普通產品虛構功效,罰款6萬元!
涉案商家:金華柒琳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
宣傳方式:宣傳牆/宣傳資料
處罰金額:6萬元
金華柒琳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在其經營場所內製作名為「福七二十四小時養生文化」的宣傳牆,上有「穿007磁療內褲,疏通三角區經絡,穿上防臭襪助睡眠,養肝護膽」,「服用仁壽堂骨泰膠囊和小分子肽有大補元氣的功效,喝鹿司令強精健身,延年益壽」等內容。
同時,還製作名為《福七健康》的宣傳資料並在其經營場所內發放。在該宣傳資料中有「福七靈芝茶經功能試驗證實,該靈芝茶具有免疫調節的保健功效。經常飲用,可顯著雙向調節人體免疫力,是上班一族、亞健康人群的健康選擇。抗輻射,緩解疲勞,改善睡眠,美顏排毒調節免疫力......保肝解毒,安神健腦,減輕更年期症候群的症狀」等內容。廣告費用共計17500元。
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廣告法》第四條規定。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其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影響,處以罰款60000元。
06
將港澳臺作為國家
罰款5萬元!
涉案商家:上海華博展覽服務有限公司義烏分公司
宣傳方式:邀請函
處罰金額:5萬元
該公司設計的「第7屆中國義烏美博會」邀請函,印有「來自國外的80多個國家有:孟加拉、比利時、巴西……香港……澳門……臺灣、泰國……越南等」字樣。委託廣告公司製作,費用為8160元。
當事人在設計、發布的廣告中將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列入「國外的國家」,其行為已違反《廣告法》第九條第(四)款的規定,根據相關處罰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並處罰款50000元。
07
讓孩子「一目十行」「過目不忘」
又見「量子閱讀」,罰款10500元!
涉案商家:義烏新宏東教育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宣傳方式:廣告牌
處罰金額:10500元
該公司在其經營場所擺放的展示架上內容含有「讓孩子一目十行,1分鐘看10000個字及以上…」、「可以做到任何新課文讀1-2遍就會背的神奇效果…」等廣告字樣,牆上廣告牌含有「無國界語言2-5分鐘看完一本書…」等廣告內容。廣告費用為3500元。
當事人上述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屬於發布虛假廣告的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責令其停止發布,並處罰款10500元。
08
宣稱酵素能「瘦身」
被罰1萬元!
涉案商家:永康市茂凱商貿有限公司
宣傳方式:電商廣告
處罰金額:10000元
該公司通過在拼多多平臺上開設的「酵素食品店」和「酵素正品食品店」兩家網絡店鋪銷售廈門麗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酵素青梅食品。當事人在銷售上述食品時通過網頁廣告宣稱「減肥 排毒瘦身」、「通便緩解便秘」、「清理腸道」等內容。但酵素是普通食品,普通食品不得宣傳保健功能、治療作用。違法經營額54.8萬元,違法所得2萬元。
根據《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發布廣告,依照《廣告法》有關條款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以罰款10000元。
09
無效專利還用來做廣告
罰!
涉案商家:上海藍日塑膠有限公司東陽分公司
宣傳方式:網站廣告
處罰金額:8000元
該公司在阿里巴巴網站上發布了「上海藍日塑膠有限公司、車載旅行床行業的龍頭企業 我們只做車載床、專利號ZL 201220010654.9、專利號ZL 201330274962.2、專利正品精益求精」等字樣信息的廣告,上述專利號已於2015年2月14日、2015年3月12日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
當事人上述行為已違反《廣告法》第十二條第三款「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作廣告。」之規定。根據相關法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並處罰款8000元。
10
過期證書繼續用
罰!
涉案商家:金華市花溪食品有限公司
宣傳方式:電商廣告
處罰金額:2000元
金華市花溪食品有限公司取得油燜香菇的有機產品認證證書,有效期至2014年12月4日。在認證證書過期後,當事人在未繼續取得認證的情況下,將上述香菇產品放置在其開設在阿里巴巴上的網上店鋪銷售,並在產品信息頁面上標註「有機食品:是」字樣。
當事人行為已違反《廣告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十七條以及《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000元。
提醒消費者
在選擇商品時
一定要擦亮雙眼
不要被虛假廣告矇騙!
↘
閱讀
推薦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綜合金華市場監管
原標題:《老人鞋包治百病?酵素排毒瘦身?這些違法廣告最高被罰100萬元》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