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全國範圍內在推動幼兒園的「民轉公」以及幼兒園的普惠化,與此同時,為了減輕本地財政的壓力,很多地方也在上調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由於普惠性幼兒園的收費標準是錨定本地區同等級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因此,上調公辦園的收費標準也有利於推動普惠園的發展。
今天我們收集了二十三個地區的公辦幼兒園上調收費情況以供大家參考。您可在留言區補充更多地區的收費上調情況,我們將持續更新本文。
2019年12月,東莞審議通過了調整東莞公辦(集體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從2020年春季起,東莞市公辦(集體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將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東莞市發改局成本監審機構對東莞市機關幼兒園等23所幼兒園2018年度幼兒教育定價成本進行監審,其中,省一級幼兒園5家,市一級幼兒園13家,未評級幼兒園5家。從調查結果來看,不同類型幼兒園的生均成本有顯著差距,基本都在年生均成本7500元以上,多數在10000元以上。
經核定2018年度幼兒教育培養平均成本如下(1學年按10個月計算):省一級幼兒園為1966元/人·月,市一級幼兒園為1091元/人·月,未評級幼兒園為741元/人·月。與現行各個等級保教費標準均低於監審的平均成本。據對全市921所民辦幼兒園收費情況的統計結果顯示,目前, 800元以下有216所,約佔23.4%;800~1000有328所,約佔35.6%;1000~2000有272所,約佔29.5%;2000元以上有105所,約佔11.4%。此外,預計未來三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呈上升趨勢,每年平均2.5%左右,幼兒園支出將加大。綜合上述因素,按有關程序擬定以下調價方案:省一級從800元/人·月調整為950元/人·月;市一級從700元/人·月調整為850元/人·月;未評級從600元/人·月調整為750元/人·月。全日制公辦幼兒園接受家長委託,在周一至周五閉園後的16:30至19:00期間對在園幼兒提供託管服務的,16:30至17:30免收託管費,17:30至19:00可收取託管費。收費標準為10元/人·天。
2020年5月,佛山禪城區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聯合發布通知,今年9月1日起,區內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將進行調整。四星級幼兒園、三星級幼兒園、二星級幼兒園、一星級幼兒園保教費分別調整為1100元/生·月、960元/生·月、840元/生·月、720元/生·月。
禪城區財政局指出,目前,禪城區內各級公辦幼兒園收費,執行的是《禪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佛山市物價局等3部門關於印發佛山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禪發規統聯〔2013〕41號)規定的標準。按照該標準,2013年以來,禪城區內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為:省一級幼兒園收費標準為890元/生·月;市一級為780元/生·月;區一級為685元/生·月;未評級為585元/生·月。上述標準已連續執行多年,一直沒有進行調整。
2019年,根據《佛山市普惠性幼兒園星級分類認定工作指引(試行)》,禪城區教育局已組織實施了對區內普惠性幼兒園星級分類認定。倘若從高到低進行簡單對比,則每一級的收費標準將分別上漲210元/生·月、180元/生·月、155元/生·月、135元/生·月。針對此次調整,區發展和改革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由於職工工資、物價和維修改造費用上漲等因素,區內公辦幼兒園的辦園成本不斷上升,同時,作為全市中心城區,禪城收費標準總體較低,無法滿足全區公辦幼兒園的發展需求和維持教師隊伍的穩定。
今年9月份,廣東湛江吳川市發布通知,為了加強我市公辦幼兒園教育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促進我市幼兒教育的健康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粵府辦〔2018〕11號),參照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財政局《關於調整湛江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問題的通知》(湛發改價格〔2016〕70號),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教育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湛江市一級幼兒園由320元/生·月調整為400元/生·月;
2、城市規範化幼兒園(縣一級幼兒園)由280元/生·月調整為350元/生·月;
3、規範化鄉鎮中心幼兒園為270元/生·月;
4、農村規範化幼兒園由130元/生·月調整為240元/生·月;
5、未評農村規範化幼兒園由100元/生·月調整為200元/生·月。
今年9月份,江蘇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發布通知,根據《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關於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常發改〔2020〕218號)文件精神,自2020年秋季入學起,保教費基準收費標準調整為:省優質園每生每月600元;市優質園每生每月500元;合格園每生每月420元,保教費繼續保留上浮政策,即差額撥款或者自收自支的公辦幼兒園,部隊、企業(國有集體)、鄉鎮、街道、社區舉辦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在同等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30%。請各幼兒園按本通知做好保教費收費標準上浮申報工作。
今年6月份,濟南市濟陽區發改局、教體局、財政局2020年關於調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的通知,經區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財政撥款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政府定價。收費標準為實驗示範類幼兒園360元/生·月,一類幼兒園300元/生·月,二類幼兒園260元/生·月,三類幼兒園200元/生·月。
2、財政補貼和經費自理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財政補貼的公辦幼兒園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上浮,最高幅度不得超過20%;經費自理的公辦幼兒園,最高幅度不得超過30%。
3、省級十佳幼兒園可在現行保教費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5%,市級十佳幼兒園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
4、實行寄宿制的公辦幼兒園的住宿費可在其保教費收費標準的20%內確定。5、鄉鎮公辦幼兒園參照執行。
今年7月份,浙江省溫州市文成縣發布通知,為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收費管理,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保障幼兒園和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促進我縣學前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浙江省定價目錄》(2018版)、溫州市發展和改革委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財政局《關於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溫發改費〔2013〕250號)精神,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公辦幼兒園後續發展需要和群眾的承受能力,按補償成本、促進發展、分類定級、按級定價原則,報縣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縣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調整後的各等級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為:省一級650元/生·月,省二級550元/生·月,省三級440元/生·月,準辦級280元/生·月。幼兒園保教費收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政策。從2020年秋季起招收的入園新生實行新的收費標準,原在園幼兒保教費按原收費標準執行至幼兒畢業(離園)。
今年8月份,山西省晉中市財政局、教育局、發改委聯合下發通知,要求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
其中,晉中市第一幼兒園、晉中市第二幼兒園從2020年9月起按每月每生550元的標準收費。普惠性幼兒園的收費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同等級公辦園的2倍以內。
今年7月份,河南新鄉鳳泉區宣布,根據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新鄉市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新發改收費〔2013〕35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報區政府批准,現就調整區屬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通知如下:
1、區幼兒園和區實驗幼兒園保教費統一調整為每生每月450元。
2、幼兒園對入園幼兒可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保教費,不得跨學期預收。對在園貧困家庭幼兒繼續實施減免收費政策,保障幼兒接受正常的保育教育服務。
3、幼兒園應認真執行收費公示制度,通過多種形式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相關內容,自覺接受幼兒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4、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
今年3月份,河南許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許昌市教育局、許昌市財政局發布《關於調整市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為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工作,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根據省發改委、教育廳、財政廳《河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豫發改收費〔2012〕2061號)等有關規定,經對市直三所省級示範公辦幼兒園近年來實際運行費用成本監審,並徵詢部分家長意見,參考周邊地市情況,結合我市實際,報經市政府同意,對市直省級示範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保教費收費標準為2340元/生/期(即520元/生/月)。
延時託管費。全日制幼兒園幼兒每天正常在園保教時間為9小時。幼兒園受家長委託,在周一至周五閉園後(僅限全日制幼兒園)對在園幼兒提供託管服務的,可收取延時託管費。具體標準按照許昌市人均最低日工資核定並報備。餐費(含營養餐點)。
幼兒園收取的餐費只能用於支付與幼兒膳食有關的食物費用,不得用於支付其他間接費用。幼兒園應於次月10 日前向家長公布餐費收支情況,學期末統一結算,多退少補。外出活動費。幼兒園可據實收取組織幼兒外出參觀遊玩所產生的費用。組織幼兒外出參觀遊玩應堅持家長自願,收費前應公示。
今年3月份,安徽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宿州市財政局、宿州市教育體育局下發《關於調整宿州市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的通知》,為進一步加強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安徽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關於修訂安徽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皖價費〔2016〕92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對我市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1250元(每生每月250元);
市二類園每生每學期900元(每生每月180元);
市三類園每生每學期750元(每生每月150元);
普通園每生每學期600元(每生每月120元)。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和住宿費標準由市教育主管部門另行部署。
2020年8月,陝西銅川市教育局、發改委、財政局發布了《關於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的通知》( 銅發改價格〔2020〕236號),新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從2020年秋季開學起執行。調整後,銅川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如下:
之前,銅川市幼兒園的收費執行的是2013年發布的收費標準,具體如下:
2020年8月28日,蘭州市教育局發布《蘭州市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保育教育費調整方案》顯示,目前蘭州市公辦園保教費收費標準依據《關於蘭州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蘭價費〔2010〕349 號)收費,按照省級示範園380/生/月、省級一類園200元/生/月、市級標準園150元/生/月執行;公辦性質園保教費收費標準依據《關於調整企事業單位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蘭價費〔2018〕 9號)收費,按照500元/生/月執行。
截止2019年底,蘭州市共有公辦幼兒園405所。其中:公辦園126所(指教育部門主管、財政全額撥款的幼兒園),公辦性質園49所(指企事業單位或部門、軍隊、高校、街道、村集體(社區)等舉辦主管,給與差額撥款或自收自支的幼兒園),小學附設幼兒班230個。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不在此次調整範圍之內。
綜合考慮幼兒園辦園成本、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其他城市保教費收費標準、城區及遠郊縣區經濟發展差距、幼兒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按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類別調整保教費收費標準。
2020年8月,福建南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南平市財政局《關於調整南平市屬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考慮到市屬相關公辦幼兒園辦學成本情況和基礎教育發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適當調整我市市屬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自2020年秋季入學起執行。
下圖為南平市調整前的收費:
今年7月份,江西省九江市結合市城區公辦園發展及辦園成本變化情況,對城區公辦園保教費成本監審、價格測算,並組織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後,決定對市城區公辦幼兒園現行的保教費標準適度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調整為:
1、省級示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520元/月/生。
2、設區市級示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420元/月/生。
3、城區普通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300元/月/生。
4、農村普通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180元/月/生。
調整前,江西九江幼兒園的收費執行江西省的標準如下:
即城區省級示範幼兒園400元/月、市級示範幼兒園300元/月、普通幼兒園200元/月、農村普通幼兒園鄉鎮120元/月、其他100元/月的標準。本次擬調整收費標準原因有多種,包括辦園成本增加,教師缺編嚴重,外聘教師工資福利壓力增大,公辦幼兒園示範作用減退。以及小區配套幼兒園需辦成公辦園或普惠性民辦園,適當調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能順利完成高收費私立幼兒園轉換成普惠性幼兒園。
今年3月份,江西贛州南康區發改委、教體局、財政局發布通知稱,為適應公辦幼兒園教學條件改善的需要,確保公辦幼兒園的正常運轉,根據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發改價格〔2011〕3207號)和省發改委《關於印發<江西省定價目錄>的通知》(贛發改價調〔2018〕310號)等規定,依法履行了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等定價程序,經區政府研究同意(康府辦抄字〔2020〕16號),現就調整我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省級示範幼兒園(含分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由現行的300元/月/生調整為400元/月/生;
市級示範幼兒園(含分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由現行的200元/月/生調整為300元/月/生;
城區普通(附屬)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由現行的200元/月/生調整為260元/月/生;
鄉鎮中心幼兒園(含分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由現行的120元/月/生調整為200元/月/生;
農村小學附屬幼兒園(班)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由現行的100元/月/生調整為150元/月/生。
今年6月份,江西贛州市泰和縣召開《調整泰和縣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聽證會》。目前泰和縣省級示範幼兒園1所(機關幼兒園),市一級一類幼兒園2所(螺溪中心幼兒園、禾市小學附屬幼兒園),縣級中心幼兒園21所,農村村級幼兒園99所。由於編制緊缺,公辦幼兒園教師差額將採取自主聘用的形式予以補充。
目前,泰和縣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是依據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及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13﹞705號)的標準執行的,具體標準如下:
其中,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可在區域內同類型、同等級公辦園收費標準的150%範圍內自主確定。
今年7月份,江西南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召開我市調整城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聽證會》的公告,聽證會發布兩個調費方案:
今年1月份,為進一步加強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促進公辦學前教育健康發展,更好地實現幼有所育,天津市改革委、市教委、市財政局印發《天津市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2019年7月份,江蘇如皋市發改委發布《關於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9年秋季新學期起,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1.市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基準收費標準調整為:省優園450元/生.月;市優園360元/生.月;合格園280元/生.月。為保持收費標準相對穩定,分步實施浮動。2019年新學年上述基準標準為最高限價,不得上浮。自2020年新學年開始,保教費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同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基準收費標準的15%,各幼兒園可根據自身辦園實際成本和政府投入等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並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備案。
2.公辦幼兒園為不滿3周歲嬰幼兒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務的(含小託班),收費標準在正常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額度最高不超過80元/生.月。
3.全日制公辦幼兒園接受家長委託,在非保教時間(周一至周五下午4:30至6:00),為幼兒提供託管服務的,可收取最高不超過100元/生.月的託管費。
4.對在本市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平均資助比例不低於在園兒童總數的10%。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對城鄉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職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子女的保教費,予以50%的減免;對殘疾兒童和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人、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犧牲軍人(警察)子女的保教費,予以全免且不計入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的10%比例範圍內。
2020年4月份,湖南省株洲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聯合發文,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此標準將於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執行:
在公告中,株洲市發改委稱,現行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定於2012年,按照湖南省標準統一定價。近幾年,由於受物價上漲、人員工資提高等諸多因素影響,公辦幼兒園運行成本大幅增加。2019年底,市發改委對公辦幼兒園成本審核結果顯示,株洲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成本明顯高於現行保教費收費標準,正常運轉十分困難,保教質量受到影響。
寧波鄞州區公辦幼兒園從2020年秋季起招收的入園新生實行新的收費標準,對中班、大班在園幼兒保教費按原收費標準執行至幼兒畢業。其中每生每月保教費基準價標準如下:六星級982元,五星級820元,四星級728元,三星級628元,二星級500元,一星級410元。各星級幼兒園可在基準價基礎上按不超過10%的範圍內製定具體收費標準,下浮不限。
今年6月份,合肥市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調整方案。據悉,目前實行的幼兒園收費標準為2008年制訂,新調整後的費用將上調約30%。新調整後的收費標準,財政全額供給公辦園保育教育費為:1、財政全額供給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為: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2700元(每生每月540元),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2450元(每生每月490元),普通園每生每學期1900元(每生每月380元)。
2、財政差額供給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為: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3100元(每生每月620元),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2800元(每生每月560元),普通園每生每學期2200元(每生每月440元)。
3、自收自支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為: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3500元(每生每月700元),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3100元(每生每月620元),普通園每生每學期2450元(每生每月490元)。
4、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為:A類園每生每學期4000元(每生每月800元),B類園每生每學期3500元(每生每月700元),C類園每生每學期3000元(每生每月600元)。
四川省德陽市公辦幼兒園收費項目統一規範為:保育教育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辦收費,2020年秋季開學起執行。除上述收費之外,公辦幼兒園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鼓勵幼兒園在寒、暑假期間向幼兒開放。假期保教費標準可在上述收費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30%。
TIPS: 您可在留言區補充更多地區的收費上調情況,我們將持續更新本文。最後我們準備向幼教同仁分享一下近年來的幼教行業的辦學標準、政策法規、意見等文件,共54份。具體類型包括:
幼兒園的建設標準、規範;
涉及幼兒園的十三五規劃、中長期規劃;
民辦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
幼兒園的辦園必備文件,一日規程、師資配備標準、教師培訓等;
學前教育改革意見等等。
> 以下為文件詳細截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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