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何俊堯(圖源:文匯網)
據海外網,香港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此前因判處多宗「修例風波」相關案件被告罪名不成立,引起大量市民投訴。目前,何俊堯將被調離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這意味何俊堯將暫時不再審理刑事案件。
據香港文匯網、香港「東網」報導,何俊堯多次對香港社會安寧造成嚴重破壞的暴力分子判以無罪或予以輕判,更不時發表偏頗並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屢遭市民投訴。其中,包括「港獨」組織「香港眾志」三名成員2019年在國歌法公聽會內抗議,何俊堯裁判官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僅罰款1000元港幣,更聲稱其未來必定是「社會棟梁」,叫囂他們應留「有用之軀」;2019年11月高中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扔汽油彈,於2020年5月承認罔顧生命,何俊堯裁判官卻揚言「唯一受傷可能是被告被制服的時候」等。
香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辦事處多次收到大量市民對何俊堯處理過往一年「修例」案件立場偏頗、裁決不公的投訴。葛佩帆表示,何俊堯對所有被告均判罪名不成立或輕判,反之,對出庭作供的警員,卻被抨擊為不可靠或不誠實的證人,令人質疑他態度偏頗,質疑其是否仍然適合處理涉及被告為某些政治目的或信條而違法犯罪的案件。而何俊堯在判決及審判的過程中,所發表的言論,向大眾釋出極之負面的信息,令滋事分子可能誤以為可以透過違法甚至暴力的行為表達意見。
根據香港司法機構網頁,「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主要負責原訟法庭審理較嚴重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責包括處理案件控辯雙方的申請文件,並在收到辯方的排期要求後21天內,為案件排期審訊及定下審訊日期。「刑事案件排期法官」的職責只涉及行政工作,無須親自審案。
針對市民投訴何俊堯等法官多次判決不公的問題,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也強調過,當法官在法律觀點上犯錯、錯誤地運用酌情權,或由於嚴重的程序或其他失當而導致裁決不公,律政司便要決定是否對案件提出上訴,或者在刑事案件中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或申請覆核刑期等。
何俊堯立場偏頗,曾多次輕判暴徒
環球網8月22日報導,法院裁判官何俊堯過去多次輕判暴徒。
據「東網」等香港媒體報導,香港一名15歲中四男生去年在柴灣警察宿舍外投擲汽油彈,導致一名警長所居住的房屋外牆及窗被燻黑。該男生早前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 21日在東區法院少年庭被判處3年感化令。
裁判官何俊堯指出,當天被告與父親因政見不同而衝突,及後離家與友人一同投擲汽油彈,雖然汽油彈內助燃劑分量較小,但都導致房屋外牆及窗被燻黑。雖然造成的損毀輕微,惟本案有一定的罪責和風險,因被告是夥同犯案,火勢也有可能危害大樓內的所有居民。若被告是成年人,法庭可考慮判處為時不短的監禁。
但法庭除了顧及公眾利益外,也需考慮被告自身利益。何俊堯稱,被告犯案時僅15歲,並患有亞氏保加、過度活躍及對立反抗症,從而減低其判斷力和同理心,使被告受影響下犯案。而案發後,被告表現有決心改過,並能主動認罪以示悔意。法庭認為須重視被告的更生,遂接納心理專家和感化官建議,判處感化令。
據觀察者網不完全統計,香港灣仔警察總部去年6月曾遭暴徒包圍,其間大學二年級生王愷銘(19歲)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寫上侮辱性詞語諷刺警察,事後承認刑事毀壞罪。裁判官何俊堯於6月10日判刑時苦口婆心表示,不想判阻嚇性或懲罰性重刑,最終判感化一年及賠償1200港元。
酒店餐飲接待員鍾嘉豪(24歲)去年10月31日萬聖節晚上,在蘭桂坊附近向警方防線方向拋擲兩個麻包袋襲擊。鍾嘉豪於6月4日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何俊堯卻稱被告行為「不算太暴力」,而且「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可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香港眾志」三名成員去年在國歌法公聽會內抗議,何俊堯裁判官雖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僅罰款1000港元,更稱其未來必定是「社會棟梁」,著他們應留「有用之軀」。
本次被判3年感化令的被告於5月19日承認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裁判官何俊堯得悉後卻表示:「唯一受傷可能系被告被制服嘅時候。(唯一受傷可能是被告被制服的時候)」 何俊堯雖稱被告幹犯的事件非常嚴重,但續準他保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8月18日表示,何俊堯對所有被告均判罪名不成立或輕判,反之,對出庭作供的警員,卻被抨擊為不可靠或不誠實的證人,令人質疑他態度偏頗,質疑其是否仍然適合處理涉及被告為某些政治目的或信條而違法犯罪的案件。而何俊堯在判決及審判的過程中,所發表的言論,向大眾釋出極之負面的信息,令滋事分子可能誤以為可以通過違法甚至暴力的行為表達意見。
綜合來源:海外網、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