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是東莞市唯一以民營方式得到廣東省林業廳、國家林業局認可的國家級森林公園。觀音山森林公園早在2005年經國家林業局審批成為國家級森林公園,但由於相關部門對於觀音山生態環境保護的漠視,致使西氣東輸二線工程等三項工程強行穿越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觀音山的森林植被也慘遭破壞。
反對贛深鐵路方案
今年6月1日,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官網發布「新建鐵路贛州至深圳客運專線環境影響評價進行第二次公示」。該公示稱,本工程建設穿越森林公園11處(2處省級、5處市級、4處縣級),4區段涉及廣東省陸域生態嚴格控制區。工程穿越7處已批覆飲用水源保護區及2處規劃飲用水源保護區,其中東莞市4處。本次公眾意見徵求時間為公示日起 10 個工作日。
該方案一經公布即引發熱議。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負責人對本社記者表示,贛深鐵路專線擬穿越15處生態敏感區,其中森林公園11個,其中名單內顯示「觀音山市級森林公園」。
觀音山森林公園對「新建鐵路贛州至深圳客運專線擬穿越公園的態度」等問題致函相關部門,以及廣州鐵路(集團)公司深圳工程建設指揮部、環評單位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6月6日,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在給廣州鐵路(集團)公司深圳工程建設指揮部致函中稱:首先,根據國家林業局《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嚴格控制建設項目使用國家級森林公園林地。」贛州至深圳客運專線擬穿越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違反了佔用國家級森林公園的法律規定。
其次,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山體基巖多為砂頁巖,多裸露巖石,土壤比較貧瘠,植被一旦遭到破壞,將難以恢復,贛州至深圳客運專線的穿越將會使得公園的整體生態資源、旅遊資源和動植物的生存環境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並將直接導致2007年經國家批覆的《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無法順利實施。
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還在上述函件中稱,希望貴單位採取積極有效的手段,以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為共同責任,撤銷贛州至深圳客運專線擬穿越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路由方案。
6月26日,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再次致函廣州鐵路(集團)公司深圳工程建設指揮部,並聲明反對該方案,同時希望組織召開聽證會。
森林公園
由「國家級」變成「市級」
在兩次致函後,7月6日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收到廣鐵(集團)公司深圳工程建設指揮部發來的一份復函。該復函稱:鐵路擬經過的地區的地方規劃資料均由地方主管部門統一歸口提供,從調閱和提供的涉及鐵路可能經過的地方森林公園名單內未曾有「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名稱,僅有東莞市林業局提供的「觀音山(市級)森林公園」名稱,且擬建線路穿越觀音山(市級)森林公園的線位方案已經得到東莞市林業局的回函確認。後附有東莞市林業局下發的《關於贛深客運專線通過東莞市大屏障、銀屏山、觀音山森林公園(市級)的復函》東林函【2016】117號文件。
據相關資料顯示: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於1999年成立。2000年12月31日,出於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將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納入東莞市級森林公園行列(《關於建立銀屏山等4個自然保護區和同沙等16個森林公園問題的復函》東府辦復(2000)458號)。經過多年發展及沉澱後,觀音山森林公園在申報成為國家級森林公園時得到了廣東省林業廳及國家林業局的認可,2005年,經國家林業局審查批准同意設立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林場許準[2005]954號),並定名為「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
由此可見,觀音山森林公園的確為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國家級森林公園而非東莞市林業局給相關單位復函中所說的「觀音山(市級)森林公園」。
東莞市林業局在向廣州鐵路(集團)公司深圳工程建設指揮部發送的《關於贛深客運專線通過東莞市大屏障、銀屏山、觀音山森林公園(市級)的復函》中稱:我局原則上同意贛深客運專線以全隧道形式穿越大屏障、銀屏山、觀音山(市級)森林公園。
根據2005年6月23日國家林業局下發的《關於辦理佔用徵用國家級森林公園林地證明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指出,佔用徵用國家級森林公園林地的建設項目,都必須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出具同意意見,有關林業主管部門才可以按相關規定辦理佔用徵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而贛深客運專線若要通過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必須要首先獲得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方的書面同意。
觀音山森林公園在兩次致函中,明確表示反對贛州至深圳客運專線擬穿越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路由方案,並希望有關部門組織召開聽證會,但時至今日,仍無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