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深圳論壇發帖稱,蓮花山公園西區停車場(新洲路側),以沒有充電記錄為由,不執行新能源汽車享受每日免首 2 小時臨時停車費的優惠政策," 停車場提供的充電樁都是直流快充樁,插電混合不能使用,所以必然無充電記錄。" 市民發問:" 混合動力車都是綠牌,沒有充電記錄就不是新能源車了嗎?為什麼蓮花山公共停車場不能嚴格執行優惠政策?"
蓮花山公園西區停車場,場內設置有直流快充充電樁。
新能源汽車在該停車場停車到底能不能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具體的優惠措施和時間區間是怎樣的?7 月 20 日、21 日,記者走訪了蓮花山公園西區停車場,並採訪了相關負責人。
公共停車場充電停車優惠政策跟路邊停車優惠不同
7 月 20 日,記者走訪了新洲路邊的蓮花山西區停車場。根據入口處的收費標價牌標示,該停車場屬於社會公共類,屬於政府定價,施行免取卡進場,先繳費後離場,30 分鐘內免收費。停車場內設置有直流快充充電樁,提供給新能源汽車使用。
該停車場門口的停車收費標價牌,牌上標識說明屬於政府定價的社會公共停車場。
記者找到停車場工作人員詢問新能源車 2 小時內停車能否免費,工作人員稱,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在公共停車場內,要有充電記錄的新能源車才可以免費,沒有充電記錄的車超出半小時就要收費。記者追問,是否一定要充電才能免費?按照最新的優惠政策,新能源汽車在路邊停車不是可以享受 2 小時免費的?工作人員回應,必須要有充電記錄,而且停車場的相關優惠政策和路邊停車的優惠政策不一樣。
據了解,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實務中心於 7 月 3 日發布了《關於落實新能源汽車路邊停車優惠政策的通告》,該通告規定:在全市路內停車位,符合準停類型的新能源汽車每日免首 2 小時臨時停車費,或者每日首次停車時間 1 小時以內(包括 1 小時)的,第二次停車免 1 小時臨時停車費,此優惠政策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新能源汽車在公共停車場內充電,可享每天首 2 小時內免費停車
21 日,通過蓮花山公園管理處,記者聯繫到該停車場管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負責人稱,他們停車場執行的是今年 6 月 13 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布的函件通知,並將函件截圖轉發給記者。該函件稱:新能源汽車在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內充電,每天首 2 小時內免收停車收費,指的是新能源汽車在同一停車場內實際充電時間首 2 小時內免收停車費。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優惠時間的計算辦法是:實際充電時間(首 2 小時內)加上所屬停車設施的免收費時間(非營利性醫院、市政公園、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等配套停車設施 30 分鐘,其他停車設施 15 分鐘);超過上述累計免收費時間的,可按規定收取停車費用。
按照此函件說明,新能源汽車在該停車場內充電停車,實際充電時間首 2 小時內是免收停車費的。比如,實際充電 1 個小時,就享受 1 小時的免費停車,再加上免費的半小時,就可享受 1 小時 30 分鐘的免費停車;實際充電 2 小時,再加上免費的半個小時,最長可免費停車 2 小時 30 分鐘。" 這個免費時間還有一個條件,每天只能免費一次充電時間,第一次過來充電,最長的時間就只能免費兩個小時的充電時間。" 該負責人說。
" 新能源汽車你沒有充電的情況下,是不可能免費的,就像普通汽車一樣,都是要交費的。除非你充電,才會給你免收充電時間的停車費。"
目前,該停車場配備的是直流快充充電樁,插電混合動力的新能源車不能充電,因此插電混動新能源車用戶在該停車場享受不到此項優惠。
停車場相關負責人提供的市發改委發布的關於充電停車優惠政策的函件。
在此,需要提醒廣大新能源汽車用戶注意的是,路邊停車優惠政策和公共停車場充電停車優惠政策是不同的。在路邊停車時,用戶需通過 " 宜停車 "APP、微信公眾號、支付寶生活號等方式綁定新能源汽車號牌,並啟動停車繳費操作,方可享受優惠;而在公共停車場充電停車時,要留意汽車是否與停車場充電樁匹配適用,能適用的就可以享受每天首 2 小時內充電停車免費的優惠。
【來源: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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