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母語者們驚訝於自己對英語的精通程度,甚至可以在不知道時態名稱的情況下,不假思索地使用不同時態。
最近馬克·弗賽斯(Mark Forsyth)成了網絡紅人,他書中的一篇文章在網上廣泛轉載,文中解釋了很多母語使用者並未察覺的語言規則。
這個周末,我忽然成了網絡紅人。準確來說,是我《修辭要素》(The Elements of Eloquence)這本書中的一小段廣泛流傳了開來。這一小段內容是這樣的:
「英語中的形容詞必然是這種排列順序:觀點—大小—年齡—形狀—來源—材料—目的—名詞,所以可以說『you can have a lovely little old rectangular green French silver whittling knife』。假如沒能按照這個順序排列,即便是最細微的差別,聽起來也會很怪異。奇怪的是,幾乎所有英語母語者都遵循這個順序,卻沒人能總結出來。」
BBC文化專欄的編輯馬修·安德森(Matthew Anderson)在推特上傳了馬克·弗賽斯《修辭要素》中的一小段文字,很快便被廣泛轉載(圖源:馬修·安德森)
英語母語者對此很感興趣,原因有二層。首先,人們驚訝地發現竟然有自己不知道卻一直遵循的語言規則。這可真是稀奇有趣,我們遠比自己想像中聰明。人們震驚之餘也意識到,平時說「little green men on Mars」而不說「green little men」是有原因的。此外,了解這些規則之後,人們還可以在生活中尋找例外,偶爾擺脫繁瑣的日常工作。
事實上,的確存在一些例外。「Little Red Riding Hood」的順序完全沒問題,但「Big Bad Wolf」似乎就不符合語言學規則了。為什麼「Bad Big Wolf」聽起來這麼奇怪呢?難道是這個規則不適用了麼?
Ding dong King Kong
其實原因在於「Big Bad Wolf」的說法遵循了另一項英語母語者們沒能察覺的語言規則,這就跟你從未聽說過「hop-hip music」是一個道理。
人們對元音交替重複並不陌生,一生都在使用這一規則,只是從未聽說過這一概念。但假如有人說出了「zag-zig」或「cross-criss」這種表達,那麼你馬上就會知道他們肯定違反了某種語言規則,只是不知道具體是哪一種罷了。
馬的四隻蹄子發出的聲音是一樣的,但我們永遠都是說「clip-clop」而不是「clop-clip」。手錶(或祖父掛在大廳裡的鐘表)每秒鐘的走動的聲音都是一樣的,但我們會說「tick-tock」而不是「tock-tick」。人們永遠不會去一家名叫「Kat Kit」的酒吧,哈奎斯修道院的鐘聲從來都是「ding dang dong」。
語言學中的重複有時會改變輔音(比如lovey-dovey、fuddy-duddy、nitty-gritty),有時會改變元音(比如bish-bash-bosh、ding-dang-dong)。若有三個詞,則順序為I、A、O。若是兩個詞,則第一個必須為I,第二個是A或O,比如Mish-mash(混雜物)、chit-chat(閒談)、dilly-dally(浪費時間)、shilly-shally(猶豫不決)、tip top(絕佳)、hip-hop(嘻哈音樂)、flip-flop(啪嗒啪嗒的聲音)、tic tac(蹬壁跳遠)、sing song(唱歌)、ding dong(叮咚)、King Kong(金剛)、ping pong(桌球)。
「那『Big Bad Wolf』的說法怎麼不對啦?」很多反對者在推特上說。很顯然,他們並不了解元音交替重複的規則(圖源:Alamy圖片庫)
語言學家一直對這其中的原因辯論不休,有人認為可能與舌頭運動或一種古老的高加索語言有關。這其實不重要,規則就是如此,就像是形容詞的排列順序一樣,你甚至不知道自己其實一直在遵循這一規則。元音交替重複這一規則非常重要,能說明「Bad Big Wolf」這種說法為何不對。
時態
母語者們驚訝於自己對英語的精通程度,甚至可以在不知道時態名稱的情況下,不假思索地使用不同時態。統計方法不同,結果可能會有所差異,但人們大約能準確無誤地使用20種時態。如果採用這種說法:發生在過去動作之前的延續性動作用過去完成進行時,聽起來會很費力,但母語者們卻可以在瞬間毫不費力地說出「I realised I』d been being watched」這種句子。設想一下,這對英語學習者來說難度有多大。教師得向學生解釋,英語通常不用一般現在時表示當前正在發生的事情。「I brush my teeth」並不是指你現在正在刷牙,而是說你時常刷牙。要表示動作正在進行,人們才會用現在進行時「I’m brushing my teeth」(當然,除非你能滿口泡沫地講話)。
明白這一點之後,還需要知道一些例外的情況,像動詞「to think」能用作輔助詞,比如「I think you’re right」。這順帶說明了為什麼很多非母語學習者會說「I am thinking that you are right」。這在母語使用者聽來非常滑稽,但我們也是在年復一年的浸入式學習之後才了解這些微妙的差異的。英語複雜怪異,還有一種時態稱為將來現在時,學習難度可想而知。但對我們來說,這不過就是「The train leaves tomorrow」等類似表達。
還有一些規則我們的確需要了解。令人沮喪的是,很多英語母語者竟然不知道重音規則,因為重音是詩歌成立的重要因素。其實重音規則並不難,我們可能在其他語言中聽說過這種規則。大家都知道義大利語有韻律,遵循「MAM-a MI-a BUON-a SER-a」的規則,而英語同樣如此,並且這也是詩歌規則。我可以用我最喜歡的五行打油詩(至少是我喜歡的打油詩中語言最乾淨的一首)來加以說明,請大聲朗讀出來:
There was a young man from Dundee
Got stung on the leg by a wasp
When asked does it hurt
He said 『Yes it does.
『I’m so glad it wasn’t a hornet.』
這首詩並不押韻,但它依然算得上是五行打油詩,因為押韻完全沒有韻律來得重要。這首詩的韻律是:
de-DUM-de,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de, de-DUM-de
這個韻律之所以說得通,是因為我們知道應該把「Dundee」發為「dun-DEE」,而不是類似於「Grundy」或「the Isle of Lundy」。這種細微差異也體現在「we record a record」、「we present a present 」或「we tell a rebel to rebel」等句子中。學習這種差異非常困難,這也就是為什麼法語腔很濃的人區分不開「happiness」和「a penis」。
想說對英語真的非常困難,母語者通常並不了解其中的奇特之處。我們能理解「I can’t put up with the guy」(我受不了這個傢伙了),「I’m putting up at my house」(我在修建房子),「his put-downs really put me out」(他的降職令我不安),「I’m feeling put-upon」(我感覺被騙了)或者「I’m doing up my house and it’s doing me in.」(我在整理房間,累了個半死)這些說法。如果只看字面意思,最後一句就會被誤解為「I’m performing my house skywards and it’s performing me towards the interior」(我在向上做房子,房子正在把我往裡弄)。這些短語動詞對英語學習者來說就是噩夢般的存在。在我們看來,「Ian Fleming got off with(與異性親熱) women because he couldn’t get on with(與……相處) them」不過是個很簡單的笑話,但英語學習者卻得思考get through、get by、get down、get with、get up等一系列短語動詞,直到把自己繞進去。
英語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些我們並未察覺到的規則組成的。事實上,母語者們明確知曉的語法規則很少,但還是有一些的,大家至少都知道形容詞有比較級和最高級,像Big、bigger、biggest;Hot、hotter、hottest;Easy、easier、easiest。這就很令人欣慰了,而這就屬於我們明確知道自己掌握的語言規則。
但是你能說出有三個音節的形容詞的比較級和最高級嗎?
我越來越好奇(curiouser and curiouser)了!(文/原文選自:BBC 李碧霞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