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郭志強|湖南報導
因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紅通人員」彭旭峰之弟彭耀峰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8月31日,記者從湖南省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湖南省嶽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彭耀峰犯受賄、洗錢罪案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彭耀峰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彭耀峰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彭耀峰為2017年行政級別最高(副廳級)的「外逃巨貪」、長沙軌道交通集團(下稱「長沙軌交集團」)董事長彭旭峰之弟。
夥同其兄彭旭峰受賄2.2億元
2017年3月15日,長沙市紀委公開發布了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長沙城市建設開發公司總經理吳文超進行紀律審查的消息。該案牽扯出彭旭峰以及其親弟弟彭耀峰在工程承攬、土地承租、設備採購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的線索。
3月22日,長沙市紀委吳文超專案組在調查中,發現了長沙城市建設開發公司離職人員曾某某跟彭耀峰之間的利益勾結問題,迅速對彭耀峰採取了措施。
彭耀峰一案於2018年進入公訴程序。2018年12月26日,嶽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彭耀峰受賄、洗錢案提起公訴。
宣判現場(來源: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
據嶽陽市人民檢察院方面稱,2012年至2017年,被告人彭耀峰夥同其兄彭旭峰(另案處理),利用彭旭峰擔任長沙市住建委副主任、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承租土地、設備採購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約2.2億元,被告人彭耀峰還按照彭旭峰的安排,通過其實際控制的他人銀行帳戶,將彭旭峰受賄所得人民幣3889.8856萬元分別兌換成美元、歐元、澳元轉移至境外,其行為分別觸犯受賄罪、洗錢罪。
20個月後,彭耀峰一審判決結果終於落地。
今年8月31日,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彭耀峰夥同其兄彭旭峰(在逃)、羅新文、梁衛風(均另案處理)等人,利用彭旭峰擔任長沙市住房和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的便利,接受涉案公司及個人的請託,為對方在承攬工程、承租土地、設備採購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共同收受有關公司及個人所送財物共計21892.79978萬元,其中既遂19437.09978萬元、未遂2455.7萬元。
兄弟二人商議:收受財物一人一半
時間回溯,收到弟弟被紀委調查的消息後,2017年3月24日,彭旭峰由長沙黃花機場乘坐國際航班倉皇出逃,經停香港後,飛到了澳大利亞的墨爾本,後逃往美國。
同年4月1日,彭旭峰因涉嫌犯受賄罪被嶽陽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2017 年4月25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逮捕。彭旭峰於2017年3月24日逃匿,2017年5月10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報。
據《中國經濟周刊》此前報導,2019年2月27日,湖南岳陽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嚴實行賄、串通投標一審刑事判決書》清晰呈現了彭旭峰及其弟彭耀峰共同受賄的部分犯罪事實。
湖南岳陽縣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判決書揭開了長沙地鐵1號線部分工程背後串通投標的腐敗內幕。
為得到彭旭峰的關照,被告人嚴實找到彭旭峰的弟弟彭耀峰,要彭耀峰向彭旭峰以及長沙軌交集團合約部部長陳某打招呼,為其承攬工程提供職務幫助,並承諾給予中標價6.5%的好處費。
宣判現場 (來源: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
據彭耀峰證言,他利用與彭旭峰的特殊關係,通過向長沙軌交集團合約部部長陳某打招呼以及介紹賀某江給嚴實認識並一起圍標等手段,幫助嚴實及其合伙人承接了長沙地鐵軌道一號線機電工程01、06標段,另幫助被告人嚴實承接了長沙地鐵1號線「地面四小件」工程。
彭耀峰還承認,他收受被告人嚴實賄賂的事實都主動告訴了其兄彭旭峰,二人商議收受財物一人一半,由彭耀峰對嚴實等人獲得工程項目提供幫助。
8月31日,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的公開宣判內容印證了彭耀峰上述說法。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彭耀峰與彭旭峰合謀,利用彭旭峰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彭耀峰將其夥同彭旭峰共同受賄所得按彭旭峰要求轉移至境外,是對受賄贓款的處置,不構成洗錢罪。被告人彭耀峰與彭旭峰等人系共同受賄犯罪,彭耀峰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彭耀峰到案後能如實交待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積極退繳贓款,被告人彭耀峰因意志以外的原因部分受賄未遂,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編輯: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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