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恢復以來,短短數十年,研究生數量從數百人已經突破到如今的300萬人,我國的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研究生規模已經穩居世界前列,基本實現自主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戰略目標。
從年前開始至今,不少名牌大學都陸續公布了清退未能按期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名單(最長學習年限10-15年),比如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大學清退了33名超期「失聯」博士研究生、北京交通大學清退了59名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博士研究生、吉林大學清退了約百名超過最長學習年限博士研究生等等,如此看來,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到底要多少才是合適的呢?
改革開放初期,由於各個領域都亟需高層次人才,所以當時博世第研究生培養的口號就是「早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所以博士生學習年限是2-3年;在特地時期,這種策略下,高層次人才一定得到了補足,但質量還有欠缺,於是到了上世紀90年代,教育部直接規定博士研究生學制放寬到3年。
隨著社會建設穩步推進,對博士研究生質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此情此景下,教育部也順水推舟,放權至各大高校可彈性化設置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我國目前42所世界雙一流建設高校,已有29所將博士生學制年限設置為4年,7所設置為3-4年,由此可見,博士4年制即將成為國內高校博士培養的主流學制。
廈門大學此前發文說明博士生4年學制時,明確提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按期畢業率低於40%,學制改革迫在眉睫」,甚至有的高校博士生準時畢業率還未超過10%;如今博士學制延長到了4年,一定程度改善了博士生畢業率,但居高不下的延期畢業率依舊是諸多高校博士生工作的痛點。
那麼,延長博士生學制年限,到底能不能達到治本的目的?我看未必。
博士生要想如期畢業,科研成果和文章發表是否達標才是重中之重;不少高校都設置了SCI或EI文章的數量和級別,如果不達標,學位答辯程序免談。比如有的高校要求博士生在畢業之前要做到:至少一篇英文發表、至少一篇第一作者、至少一篇3大索引收錄、至少一篇本校博士生身份;博士生科研成果如果沒有量化要求,而以文章為考核導向,不滋生學術腐敗才怪,簡直就是矯枉過正!
博士生層面的科研,本身就是一項慢工出細活的事情,3年時間非常緊促,畢竟1年時間用於理論課程學習是固定的,剩餘的1-2年就要拿出達到畢業要求的成果,難如登天。放寬到4年,科研時間更加充裕,尤其是理科生,面對高要求的實驗任務也能有更好的心態去面對。
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學制延長只是緩和延期畢業率的表面措施,要想根本層面改善博士生延期畢業的現狀,減少清退超期博士生的「粗暴方式」,相關部門和高校一定要拿出更為完善合理的博士生考核標準和培養方式,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的投入科研工作。
本文由同學範原創,歡迎關注,每天與你分享教育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