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為貴 冰釋前嫌
敦煌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房屋買賣糾紛案件
每日甘肅網12月10日訊據酒泉日報敦煌報導 日前,敦煌市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審結了一起房屋買賣糾紛案件。經法官多次調解、耐心疏導,雙方握手言和。
趙某與案外人朱某協商將朱某所有的敦煌市某小區一套樓房出售給趙某。合同籤訂後,朱某將房屋交付給趙某,趙某於2017年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誰知,該案涉房系朱某2014年從張某處購得,且雙方辦理了相關手續,朱某已支付首付款,剩餘的款項約定兩年內付清,後因朱某刑事犯罪入獄服刑,導致後續房款無法支付。
張某於2017年2月就雙方房屋買賣協議糾紛訴至敦煌市人民法院。後張某與朱某達成共識,法院作出調解,解除雙方籤訂的房屋買賣協議,張某退還朱某支付的房款,朱某將案涉房屋移交至張某。至此,趙某與朱某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趙某認為其已經對案涉房屋進行了裝修,現張某佔有該房屋,應當給予其相應補償。
多年來,雙方多次協商,均未達成一致,故趙某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矛盾存在多年。在庭審中,雙方各執一詞,情緒激動。後經法官耐心疏導,張某最終表示願意對趙某進行適當補償,當庭向趙某給付了補償款,雙方冰釋前嫌。(王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