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過度保護隱私會導致愛滋病以更加隱蔽方式蔓延
長期以來,由於片面強調對愛滋病人的隱私保護,我國對愛滋病感染者的信息作了過於嚴格的保護。這樣的規定雖然充滿善意,但客觀上使得感染者周圍的人,尤其是他(她)的配偶或性伴侶,處於一種無法保護自己的狀態中,愛滋病人反而佔據了某種道德高地,個別人甚至動輒以受害者的面目要挾社會。過度保護愛滋病人的隱私,最大的危害在於客觀上會導致愛滋病以更加隱蔽的方式迅速蔓延。
保護和關愛愛滋病感染者,同時不要使健康人處於一種無法保護自己的不設防狀態,這兩者之間應該求得一定的平衡。其實在我看來,保護健康人不被傳染甚至更加重要。廣西在這個方面帶了一個好頭。但很顯然,解決這個問題,單靠廣西一省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在全國範圍內改變過度保護愛滋病感染者隱私的做法。【詳細】
反方:若權利無法平衡會為愛滋病防治帶來重大弊端
廣西的《草案》是努力在實現愛滋病患者的隱私權與其他人的知情權之間實現平衡。但是,我對能否達到這種平衡表示懷疑;更重要的是,可能這兩者的權利沒有達到平衡,卻對於防範和治療愛滋病帶來重大的弊端,產生更嚴重的問題。
實行實名制和告訴相關人信息的制度,可能讓大部分本來可能納入檢測和治療的人不再自願去檢測。況且,如果沒有實行實名制和告之制度,雖然可能造成一定的弊端,但並非完全無法保障相對人的權利。例如,刑法早就規定了「傳播性病罪」,故意傳染愛滋病的人是要構成犯罪的,這一罪名雖然是事後懲罰,但對於故意傳播愛滋病的人還是能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關鍵是法律要規定,疾控部門在檢測出愛滋病患者時,有義務告訴他們有關防範措施和故意傳播的法律責任,讓他們謹慎從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