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教人〔2013〕97號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有關高等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
強教必先強師,強師以德為先。師德是教師職業的靈魂,師德師風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首要任務。當前,人民群眾更加期盼高質量的教育和高素質的優秀教師。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提高廣大教師的師德素養,增強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榮譽感,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根據《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現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立德樹人,強化教師愛與責任的意識
(一)培育大愛情懷。學校和教師要把教書育人同國家強盛、人民幸福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聯繫起來,增強立德樹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對教師開展愛祖國、愛教育、愛學生的教育,使愛與責任成為中小學教師的核心價值理念。教師要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尊重理解、公平對待每一位學生,營造陽光、快樂、向上、幸福的校園環境。
(二)強化育人責任。中小學校要堅持全員育人,制定並落實每位教職員工的育人崗位職責,在課堂教學、作業輔導、課外活動、校園文化、日常生活等各方面落實育人責任,實現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師要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深入開展「三愛」教育,通過思想上引導、學業上輔導、心理上疏導、生活上指導,用愛心、知識、智慧點亮學生心靈。
(三)提升品德修養。教師要自覺增強「學為人師、行為世範」的意識,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誠實守信,文明執教。要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理念,不斷拓寬視野、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思想品位和文化素養,不斷提升個人涵養和業務水平,努力做到內修於心、外化於行,塑造真善美相統一、孩子憧憬愛戴的教師形象。
二、創新師德教育,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素養
(四)加強師德養成教育。高校要把引導師範生樹立遠大職業理想作為人才培養的重要目標,將教師職業道德作為師範生的公共必修課,並把師德教育融入理論教學、實踐教學和學生課餘活動各環節。教師資格認定和新任教師招聘應從嚴考核思想品德表現和師德素養,嚴把教師隊伍入口關。要加強青年教師的傳幫帶,學校要聘任德高望重、業務精湛的中老年教師擔任導師,引導和幫助青年教師提升師德素養和業務水平。
(五)落實師德「三項教育」。中小學校應堅持每周兩課時的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學習活動,加強師德常規教育:一要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促進教師牢固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二要深入開展職業道德教育,組織學習優秀教師事跡,深刻剖析媒體曝光的反面典型案例,促進教師自覺踐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三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教師依法執教和保護未成年人的意識。省教育廳建立師德教育專家庫,依託師德師風網站(http://www.fjedu.gov.cn/sdsf),提供師德師風學習資料,服務師德常規教育。
(六)加強師德教育培訓。將師德作為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列入各級教師培訓計劃和規劃,分層次、多渠道開展師德教育培訓。新教師上崗前應接受不少於15學時的師德培訓,其他在職教師通過校本培訓等每五年應參加不少於40學時的師德教育培訓。師德教育培訓應創新內容、模式和方法,緊密聯繫教育教學活動,採取實踐反思、師德典型案例評析、情景教學等教育形式,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七)開展師德主題教育活動。每年9月份為全省「師德師風教育月」。各地和各校要結合實際確定主題,制定實施方案,以豐富多彩的活動為載體,組織教師通過學習、實踐和反思,提升職業道德水平。要增強師德教育的時代感,注重師德修養的行為訓練、心靈感悟和實踐體驗,使師德教育具體化、形象化。要把教書育人楷模、一線優秀教師請進課堂,用身邊優秀教師的感人事跡詮釋師德內涵。
三、規範從教行為,提高教書育人水平
(八)規範教學行為。認真執行《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進一步規範教育教學行為,引導教師精心制定教育教學計劃、精心開發課程資源、精心備課和上課、精心設計和批改作業、精心組織考試與評價、精心指導學生課外學習與生活、精心進行教育教學反思,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深入開展「崗位大練兵」活動和教學技能競賽,促進教師鑽研業務,苦練教育教學基本功,不斷提高專業化水平。
(九)深化育人工作。堅持和完善教師家訪制度,鼓勵教師通過深入家庭、電話訪問、網絡交流等方式密切家校聯繫,實現家校互動、攜手育人。大力推廣「學生成長導師制」,教師人人都要做學生成長的導師,「結對」幫扶學業困難、生活困難、心理困惑和行為有偏差的學生。大力推廣「幸福成長工程」等好經驗,重點關愛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殘疾兒童、單親家庭子女等特殊群體學生。
(十)維護師表形象。教師要嚴格要求自己,注意一言一行,以良好的品格風範和言行舉止教育和影響學生。要崇尚健康淳樸的生活方式,培養文明優雅的行為習慣,積極塑造良好的社會形象。各地、各校可結合實際,總結提煉教師的倡導言行和禁忌言行,加強教師禮儀的培訓,引導教師規範言行舉止,注意著裝打扮,自覺塑造儀表端莊、知書達理、舉止大方、文明得體的師表形象。
(十一)堅守師德底線。嚴禁教師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禁教師侮辱、歧視、孤立學生,體罰和變相體罰、侵害學生;嚴禁公辦學校教師有償補課、有償家教或到培訓機構兼職補課;嚴禁教師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索要和收受學生和家長的禮金、禮品;嚴禁教師參加或誘導學生參加非法組織、「黃、賭、毒」和迷信活動;嚴禁教師在教科研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佔他人勞動成果;嚴禁教師在招生、考試、考核、評估、職稱評聘中營私舞弊;嚴禁教師工作時間炒股、娛樂,酒後上課。
四、突出激勵關懷,營造尊師重教氛圍
(十二)加強師德表彰獎勵。堅持以師德為先,進一步完善教師激勵機制,大力褒獎師德表現優秀的教師。支持和鼓勵社會組織或個人向依法成立的獎勵教師的基金組織捐助資金,對教師進行獎勵。省級定期評選表彰福建省傑出人民教師、中小學特級教師、省優秀教師。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新聞媒體配合,發動師生和社會各界廣泛開展尋找「身邊的好教師」、「最美教師」等活動,學校可結合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優秀教師、師德標兵等,培育和樹立一大批可敬、可親、可學的身邊的優秀教師典型,積聚教師隊伍的正能量。
(十三)加強師德正面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將師德宣傳作為重點,面向家長、面向學生、面向社會,加強教師正面形象的宣傳工作。要充分發揮全國教書育人楷模、福建省傑出人民教師等模範人物的示範引領作用,定期舉辦師德報告會、經驗交流會等,大力宣傳師德典型。要充分利用教師節等重大節慶日、紀念日,通過電視、廣播、報刊以及網站、論壇、博客、微博、QQ群等新興媒體,廣泛宣傳教師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傳新時期人民教師關愛學生、嚴謹篤學、淡泊名利、志存高遠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眾對教師的認同感和美譽度。
(十四)加強教師心理疏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定期分析教師隊伍的思想狀況,及時了解教師思想和心理狀態。要加強心理健康知識培訓,定期開設心理知識講座,提高教師自我心理調適能力。要重視解決教師的職業倦怠問題,引導教師正確面對工作和生活壓力,保持樂觀向上的人生態度和愉悅的精神面貌。要探索建立「心理諮詢服務直通車」,關注教師的心理健康異常,及時開展有效的心理疏導和諮詢服務。
(十五)注重教師人文關懷。要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提升校園文化品位,營造積極向上、和諧友愛的校園氛圍。要充分尊重教師職業的特點,理解信任教師,關心教師成長,欣賞教師的工作成就,維護教師合法權益,讓教師靜下心來教書、潛下心來育人。要堅持民主辦學,尊重教師意見,充分發揮教代會和工會等群團組織的作用,支持教師參與學校管理。要依託縣(市、區)教師進修學校,建設區域性教師發展與服務中心,為教師專業發展和團隊合作搭建平臺。
五、推進位度創新,增強師德建設的針對性、實效性
(十六)建立教師宣誓制度。開展「八閩教師誓詞」徵集評選活動,凝練福建中小學教師核心價值理念。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以開學典禮、教師節等重大活動為契機,組織新任教師開展從教宣誓活動,引導和激勵廣大教師「樂從教、為人師、成名師」。
(十七)建立師德承諾制度。中小學校的學年度計劃應明確師德師風建設目標和措施,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要結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制定並組織全體教師籤訂《師德師風承諾書》,採取在校園網公布等形式,面向服務區域和服務對象公布,接受社會、學生和家長的監督。學校和教師踐諾情況,作為學校和教師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
(十八)建立師德檔案制度。各校要強化師德的過程管理,建立每一位教師的師德檔案。師德檔案用於記載師德考核評議、教育培訓、師德承諾、不良行為及處罰結果等,作為教師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績效考核和教師資格定期註冊的重要依據。在教師信息管理系統中建立嚴重失德者檔案,杜絕喪失教師資格者重新混入教師隊伍。
(十九)建立師德問題報告制度。學校要定期調查分析師德狀況,及時發現教師隊伍中的不良傾向和問題。有違反師德規範的重要情況和問題,應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及時向學校主管部門報告。對引起公眾和媒體關注的問題,要迅速調查,快速回應,並及時向學校主管部門報告調查處理情況。
(二十)建立師德研究制度。依託福建教育學院成立福建省中小學師德建設研究中心,發揮其在師德課題研究、師德課程建設、師德教育培訓等方面的示範引領作用。舉辦全省中小學師德建設論壇,交流新鮮經驗,探討熱點難點問題,研究提升師德建設水平。
六、強化考核監督,促進師德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二十一)健全師德監督網絡。建立學校、教師、家長、學生、社會「五位一體」的師德監督網絡。省教育廳網站設立廳長信箱、監督投訴窗口,受理師德師風舉報;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也要指定師德師風投訴受理部門,並暢通投訴渠道;學校應公開舉報電話、師德師風意見箱,並結合「校園開放日」、「教學開放周」、「家長會」等活動,廣泛聽取對學校和教師在師德師風方面的意見建議。
(二十二)落實師德考核辦法。嚴格執行《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學校應定期組織學生、家長、教師開展師德評議,每學年確定教師的師德考核等次。師德考核結果按不低於30%的權重計入教師績效考核結果。教師凡有《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種「一票否決」情形的,當年度師德考核、績效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師德考核結果還應作為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履職考核、職務(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等的主要依據。
(二十三)加強師德檢查監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指導、檢查,師德師風建設情況應作為教育督導、辦學評估、文明學校評比、績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據。要建立師德師風巡查制度,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深優秀教師等擔任師德師風監督員,定期不定期深入學校巡查師德師風。
(二十四)規範失德行為懲處。研究制定《福建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明確不可觸犯的師德禁行性行為,並提出相應處理辦法。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對教師的失德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一人、懲治一人,堅決遏制失德行為蔓延。對危害嚴重、影響惡劣者,要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對涉及違法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
(二十五)落實師德建設責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成立師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也要加強對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領導。學校是師德師風建設的主體,要把師德師風建設擺在教師隊伍建設的首位,貫穿於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全過程。校長是學校師德師風建設第一責任人,必須率先垂範,親自抓師德建設。建立師德建設責任追究制度。對師德建設工作推動不力的地區和學校,要責令限期整改,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批評。對師德問題突出且屢禁不止的學校,校長應引咎辭職或予以免職,並追究學校主管部門的領導責任。對群眾舉報、新聞媒體曝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師德師風事件,一經查實,取消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當年度評優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完善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勵相結合的師德建設工作機制,實現師德建設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