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虐童,從法律、宣傳、「不關心」開始

2020-12-13 騰訊網

為完善的法律點讚,之餘……

這兩天翻「新聞故紙堆」,看見一個關於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好消息。作為孩子家長,每次看到新聞中出現虐童報導都會義憤填膺,好在國家正在完善立法。

本小節後面的部分我會引用官方新聞的一些內容,如果已經有所了解了,可以直接跳到最後一小段。

……

2021年6月1日將施行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制度:以家庭監護為基礎、國家監護兜底。

新法在監護制度方面完善了家庭監護制度,創設了對未成年人代為照護制度,還增加了國家監護制度的細化規定。

此次修法總則中明確規定:

「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

「……在家庭保護中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情況嚴重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門報告。」

「……人的思想觀念的轉變是更漫長的過程,比法律的制定要慢很多年。……還要有大眾化的普及和嚴格的執行,……希望我們一起推動未保法的實施,完善未保法的不足,在實踐中人人都爭做報告者來保護好孩子的權益。」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針對日前完成修訂、即將生效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做以上表示。」

……引用結束

立法保護未成年人絕對正確,必須雙手贊成。然而那位研究員的一句「人人都爭做報告者」卻令人感到一絲絲擔憂。

任何人遇到不法行為都應該向公安機關舉報,這是天經地義的公民義務。然而動輒「人人爭做」會不會放大、催生人性中的某些東西的悄然綻放呢?

史上首次「全民動員檢舉揭發」

武帝於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因為朝廷缺錢,以及對商人的天然厭惡,大漢朝廷決定進行「修改稅收制度」,頒布算緡(音:敏)告緡令以打擊商業,同時增加了稅收。

此令的內容可以歸結為「自報財產數額,政府取財產稅」。具體操作如下:

1,商人及金融從業者平均每2000文收120文(稅率6%);

2,手工業者收取營業稅,每4000文收120文(稅率3%);

3,對非公務車船,收資產稅120文;

4,商用車輛收車輛稅240文;

5,商用船隻五丈以上(11.5米)收船隻稅120文。

6,禁止商賈之人佔有土地,犯者沒收土地和財產。

同時對於財務造假偷稅漏稅的,推出懲罰措施:不如實呈報資產數額,一經發現財產盡皆沒收,當事人罰戍邊一年。

懲罰還是挺嚴重的。之所以這樣針對商人重稅+狠罰,主要是因為商人可以輕易「隱蔽財產」。

地主的財產無法隱藏,土地嘛,就在那裡放著。但是來自其他地區的商人,在本地租個20平米的小房子,把財富換成金元寶埋土裡,你讓稅務官咋辦。

那問題來了,讓本來就有「隱瞞財富」傳統的商人「自己報稅」不就是個玩笑嗎。

解決這個死結的就是漢武帝手下著名的「桑弘羊」。還記得那個法令的名字嗎「算緡告緡令」,「算緡」就是自己報稅,那個「告緡」就是:發動群眾檢舉揭發隱瞞財富的人。

道理很簡單,稅官來了你家粗窩頭鹹鹽水,稅官走了白米飯佛跳牆的,只有你家鄰居知道。

為了「激勵」揭發者,只要查實有人隱瞞財產,根據法令,當事人充軍發配,沒收家產外,以沒收財產的一半作為獎賞發放給舉報者。

然後呢,史書留下兩不用翻譯的句話:

「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所沒收的財物以億計。」;

「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

可想而知,「大氐破」的必不只是「商賈」。

你欺負過我,就去舉報你「逃稅」唄;

我欠你錢,你天天催債,就去舉報你「逃稅」唄;

不因為什麼,我就是看你不順眼,誰讓你日子過得比我好,我最多也就是好吃懶做而已,你最多也就是認真工作而已,去舉報你「逃稅」唄……

就算不治你的罪,偵查階段關你幾天,我也痛快。

是不是覺得這導致「中家以上,大氐破」的「算緡告緡」僅是因為「有利可圖」?由此說來人性中綻放的僅是「趨利」?

再來個故事。

「巫師年代」

這個被淹沒在史海中的故事,來自美國頂級漢學家孔飛力先生的成名之作《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

話說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1月下旬,浙江德清一個鄉下要修一座小石橋,於是請來一位石匠幹活兒,這個石匠姓吳。

後來跑來一個姓沈的農夫,偷偷找這個石匠商量,請他把一張寫有人名的符粘在橋樁子上,當用錘子往河裡砸橋樁子的時候,就一錘錘往這個帶人名的符上砸。

當時人們相信,這錘子每往那個帶人名的符上敲一下,符上的人的魂魄就會被震動,敲多了就會把那個人的魂魄給震散。

吳石匠感到好奇,於是問對方:「這是什麼人,你幹嘛這麼恨他?」沈農夫說,他想報復的這個人,其實是他的侄子,由於侄子一直虐待自己,沈農夫懷恨在心,因此想出了這麼個法子。

沒想到這個吳石匠的思想覺悟相當高,聽完後不但沒按照沈農夫的要求去做,反而跑到縣領導那裡,揭發檢舉了沈農夫。

德清縣領導接到報案,立馬將沈農夫抓了起來,罪名是涉嫌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

本以為這不過是個鄉下村夫愚昧無知、相信封建迷信的鄰裡治安小事兒,揍他個二十大板予以懲戒就完了。

沒成想,這麼個小案子一經上報,竟成此後系列驚天大案的起始點,也成為1768年席捲半個中國的叫魂事件的開端。

從1月末直到11月初,各地陸續上報的一系列涉及叫魂的案件。案發地點從浙江蔓延到江蘇、山東、湖北、安徽,以及河南、河北,最後到了北京,總共涉及十來個省市。

作案嫌疑人從和尚、乞丐,到術士、農婦,可謂啥樣的人都有,並且以流動人員為主。而作案手段方面,則是千奇百怪,例如打聽陌生人的名字、偷偷剪別人衣服、剪別人頭髮什麼的。

剛開始「叫魂事件」還很單純,無非就是貧困地區產生了大量的所謂「流民」,也就是這些人在自己家鄉的日子過不下去了,以各種形式向江浙地區湧入、流動。

然而流民中的一部分人,他們不願辛苦勞作而只想混飯吃,甚至冒充和尚、道士以來混吃騙喝。

又由於通過妖術來攝取他人魂魄以達到自己的目,這類迷信在當時的民間歷史悠久、流傳甚廣。那些混吃騙喝的假出家人就開始用這個來所謂的「惡化」(邪惡的化緣),也就是勒索。

當然也不難想見,「叫魂勒索」這招好使,本地地痞流氓自然會參與其中。而被勒索的那些居民對「叫魂」本來就有恐懼,但看到「遍地巫師」當時已經到了非常驚恐、歇斯底裡的程度。

就這樣,由流民導致的群體恐懼,逐漸蔓延到了整個全社會。到最後,任何人的某個稍微異常舉動,都有可能被當成施展叫魂妖術,然後就會引起當地居民的共同舉報甚至武力報復。

下一步和「算緡告緡令」一樣的外部性就自然而然的出現了:

你欺負過我,就去舉報你「叫魂」唄;

我欠你錢,你天天催債,就去舉報你「叫魂」唄;

不因為什麼,我就是看你不順眼,誰讓你日子過得比我好,我最多也就是好吃懶做而已,你最多也就是認真工作而已,去舉報你「叫魂」唄……

就算不治你的罪,偵查階段關你幾天,我也痛快。

當「全民檢舉叫魂」開始蔓延到官員中,京城裡的老爺們坐不住了。為防止「漢武故事」重現本朝,以翰林院掌院學士、軍機大臣、東閣大學士劉統勳(劉羅鍋他爹)及領班軍機大臣加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傅恆為主的頂級官員上疏乾隆爺:請停徹查叫魂事。

最後這波及12省,付出上萬條人命的「全民檢舉叫魂」事件得以終止。

當「人人爭做大漢朝舉報逃稅先進個人」,「人人爭做大清朝舉報叫魂先進個人」的風向出現,朝廷不用真的做什麼表示,僅僅「不說話」一個行為在民間就會被解讀為「默許既是支持」。

任何足以挑動強烈反感情緒的行為,如果不加約束的投放到民間,在放大效應面前,離挾私報復就不遠了。

更遑論以官員身份公開支持相互檢舉。

「反虐童」應該向誰宣傳?

每當看見有孩子被人施暴的報導,任何精神正常的人都會被激發出強烈的反感情緒。

我們在呼籲完善立法的同時,呼籲加強「反虐童宣傳」的同時應該冷靜的思考一下:應該向誰宣傳。

法律可以定下「如何懲罰」的標準,但是即便是死刑這種「頂格懲罰」,也並未真正終止犯罪行為的出現。

如果法律本身都不能制止犯罪出現,那麼「宣傳」可能做到這一點嗎?

咱們日常看到的最多的「普法宣傳」可能就是「金融詐騙」了。到處都可以見到諸如「時刻繃緊防範之弦,謹防新型電信詐騙」,「陌生來電多防範,資金轉移留心眼」的標語。

請問這些標語是給「犯罪嫌疑人」看的嗎?是想通過這些標語呼籲不要各位犯罪嗎?

顯然這是給「潛在受害者」看的。

同理,「虐童」的受害者以及潛在受害者應該是孩子,反虐童的宣傳應該面向他們。國外的反虐童公益廣告面向「觀眾」都是孩子本身。

△西班牙反虐童廣告:成人看到的是一個健康的孩子,孩子看到的是一個受虐待的兒童及求助熱線

△愛爾蘭反虐童廣告

要讓還聽不懂道理的孩子能看得懂,讓他們知道「挨打」不是一件正常的事,那不是「為你好」。如果你遇到了,請說出來,有人會幫你。

然而國內這類廣告,給人的感覺是「服務於領導」,是擺出一副:成年人應該呵護兒童的架勢。

都是從各種角度要求成年人,就好像是在說:我們不應該傷害孩子;有人盯著你了,不許傷害孩子;傷害孩子會有很嚴重的懲罰……

△國內「高人」設計的「全方位、無死角、可監視幼兒園」

最令人震驚的是,還有很多「反虐童」公益廣告,在網上竟然是「版權圖片,禁止轉載」?!典型的:到了「XX宣傳日」熱熱鬧鬧地辦個「反虐童公益廣告創意設計大賽」,各設計公司積極參與設計宣傳圖片。

△這些是反虐童公益廣告,我不說你信嗎。哪個孩子能看懂?尤其最後一張

到了明天這事就過去了,一張張充滿設計感的「反虐童」公益廣告圖片被加了水印,誰用就告他,還能賠點錢。

說良心話,咱能幹點有用的正經事嗎。

有用的正經事

美國有這樣一群滿身紋身的壯漢,天天在大街上騎個哈雷炸街。他們這架勢明明可以去做點諸如「收保護費」什麼的賺錢營生。

然而卻在一個印第安裔老大帶領下,成立了一個叫「反對虐待兒童車友會」的組織簡稱BACA(Bikers Against Child Abuse)專門保護當地兒童免受各種暴力侵害。

△創始人Chief

在被虐待的孩子面前,這些鐵漢們展現出了細膩柔情的一面,他們不僅會給孩子們送玩具,還會擁抱這些受傷的小天使,親手給孩子們抹藥。

最開始他們只是針對「校園霸凌」。現在已經發展到當地警察解決不了的家庭暴力事件,也會邀請這個組織來協助解決。

因為警方知道他們不會對於加害者實施暴力報復,他們用的是「震懾」。

對於欺負孩子的施暴者,壯漢們擺出的架勢是:我可以削你,但是不會那麼做,同時也不代表我真不會那樣做。

對於被欺負孩子,壯漢們擺出的姿態是:我是你的朋友,我們比那些壞人還厲害,不用擔心那些欺負你們的壞人報復。

現在BACA也擴展為一個名副其實的國際組織,在美國、義大利、荷蘭、瑞士、德國、紐西蘭和奧地利等9個國家BACA擁有多個分會,其中美國50個州中的47個州有了分會、加拿大有18個分會、澳大利亞有13個分會……

△夾克文字:不讓任何一個孩子生活在恐懼中

△德國、瑞士和奧地利BACA成員

△德克薩斯州BACA分會

△華盛頓州BACA分會

△BACA國際聚會與培訓

這些大俠們,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很多各類虐童事件。希望這些英雄們日後不會因為「疑似黑社會」而被「全民舉報」。

他們做的事是「防止」。剛才也說了,法律都不能真正制止犯罪,那麼當虐童事件真的出現了怎麼辦。

最大的善,就是「正常生活」

我們在新聞中每次看到虐童事件,義憤填膺的譴責施暴者之餘最關心的好像只有「懲罰力度」和「悔罪態度」。

我們往往忽略了被害者的感受。要知道「童年陰影」對一個人一生的影響是決定性的,不是每個受傷的孩子都能成為「蝙蝠俠」,更多的會成為新的施暴者。

所以說事後對於受害孩子的心理恢復是十分重要,也是被我們經常忽略的。並不是「不去關懷」,而是「愛心人士及相關單位」提供的是一種一種足以引起被害者反感,甚至「恥辱感」的「關懷」。

洋人文化旨在張揚個性,高調的幫助與被幫助並不會引起什麼不適之感。然而儒家文化圈要求「好的東西」在於內斂。

受助者事實上在接受幫助時會有「被憐憫」的感覺,而這種感覺往往會進而催生出「羞恥感」。

因此當年曾國藩或者後來的杜月笙,在有人來借錢時,都是偷偷將銀票折成小方塊壓在茶盞下面,露出一個僅能讓借錢者看見的角,然後藉故離席。

用曾國藩的話說,這叫:不使他人「難為情爾」。

對於曾經受到傷害的孩子來說,更殘酷的進一步傷害卻不是出於惡意,而恰恰是來自KPI下的、公開的、大張旗鼓的善意。

對於剛剛開始從「噩夢」中走出的孩子,同學之間的那句「為什麼壞人只欺負你」的傷害,遠小於一群人帶著一臉假笑說:我代表上面,來慰問一下你們這些受過傷害的孩子,你從陰影裡走出來了嗎?

沒你提醒我就走出來了。如果說敢說「沒有」,好吧「我們的關懷還不夠」;如果說「走出來了」,好吧「我們的工作成效顯著,來辦幾場講演,用你成功走出陰影的經歷激勵一下別的小朋友」。

虛情假意的「善意」中深埋著羞辱。這也就是《菜根譚》裡說的:為惡畏人知,惡中猶有善路;為善急人知,善處即是惡根。

然而這卻還不是「頂級」,還有一種最嚴重的,沒有之一的「再次傷害」,那就是日常中出於真正善意的、無微不至的關懷。每一句出於真正善意的「我來幫你」事實上都會是被幫助者產生更強烈的羞辱感。

許多受到嚴重傷害的個體往往選擇「換個地方生活」就是這種心情:我不需要你的善意,即使那是真的,我需要的是正常生活。

這個很難舉出生活中的例子,建議去看2019年的一部電視劇《少年派》就是趙今麥、張嘉譯、閆妮他們演的。

劇裡有個橋段令我感慨:一個女孩家裡的一樁醜聞在她的學校傳開,所有同學都對她指指點點,譏諷嘲笑。

而這個女孩的三個朋友對她最大的關懷並不是「送溫暖」,而是正常生活。平時聊什麼現在還聊什麼,哪個老師又拖堂了之類的,就當沒有任何事發生。

故事是假的,道理是真的。對於受到傷害的孩子,最大的關懷恰恰是:忽略對方需要關懷這件事。

相關焦點

  • 這裡「虐童」!那裡「虐童」!原因是這樣的!
    又曝「虐童」案!又曝「虐童」案!!又曝「虐童」案!!!似乎「虐童」事件一直在媒體上就沒有間斷過,今天這裡「虐童」了,明天那裡又「虐童」了,此類事件層出不窮、頻頻發生,為什麼會連續不斷地出現這樣的事件呢?它的原因是什麼呢?首先,有虐童事件滋生的土壤和外部環境。
  •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焦洪昌談虐童事件折射的法律缺陷
    [焦洪昌]:我覺得虐童事件發生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問題。首先,我的一個基本判斷,虐童事件還是一個個別性的事件,不是整個社會幼兒園都存在虐童的問題,這還是一個個別的現象。【詳細】 以「尋釁滋事」定罪體現立法不完善   [網友我愛薄荷糖]:「虐童事件」發生後,讓網友大惑不解和義憤的是,溫嶺幼教如此惡劣有明顯的虐待兒童行為,為什麼要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而不是涉嫌「虐待兒童罪」拘留呢?這反映出我國法律的哪些缺陷?
  • 國外虐童的定義
    虐童定義美國疾病控制和保護中心(Centersfor DiseaseControlandPrevention)將「虐童」定義為:任何對兒童導致傷害、潛在的傷害或恐嚇的傷害的行為,同時,該機構將「虐童」分為四種類型:身體虐待、性虐待、忽視、心理感情虐待。而英國在1989年公布的兒童法案中規定:凡是影響兒童生理的、智力的、情緒的、社會的行為都是「虐童」。
  • 婚後虐童事件的基本原因是什麼?
    #虐童與暴力#網圖,侵刪據悉,黑龍江爆出4歲小孩遭受虐待,被打進ICU,女孩傷痕累累,目前當地執法機關已經介入調查,只是此類案件頻頻發生,截止2018年,新增案件達到3000多件,手段之殘忍不忍直視,不得不發人深省,父母的虐童心理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 聚攏社會合力,將虐童行為制止在萌芽狀態
    在對施暴者加以譴責和對孩子的心疼之後,此案再次引發人們發出叩問,為何虐童案件屢禁不止?(法治日報)未成年人作為弱勢群體,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等多方面給予更多的關心和保護。然而,調查數據顯示,虐童案的犯罪主體多是兒童身邊最親近的監護人及監護人的鄰裡親朋,父母施暴的比率甚至佔到85%。
  • 該如何抑制「虐童」現象?
    三是虐童案件處理處理缺乏法律支撐,處理結果難起威懾作用。目前我國對虐童事件的法律還不完善,因此在處理案件時找不到法律依據,在處理結果上,多是採取賠償、辭退、拘留等手段,治標不治本難以起到威懾作用。據調查74% 的涉事教師被辭退,其中部分教師伴有被拘留、民事賠償等處罰。
  • 撫順虐童事件輿情簡報:如何讓悲劇不再重演?
    嚴懲虐童,以法律之名。把各種殘忍的手段施加在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身上,逃不過社會輿論的譴責,更於法難容!家庭,絕不是法律的空白地帶;虐童,更不是簡簡單單的「家務事」——法制日報-《嚴懲虐童,以法律之名!》
  • 撫順虐童事件輿情簡報:如何讓悲劇不再重演?
    嚴懲虐童,以法律之名。把各種殘忍的手段施加在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身上,逃不過社會輿論的譴責,更於法難容!家庭,絕不是法律的空白地帶;虐童,更不是簡簡單單的「家務事」——法制日報-《嚴懲虐童,以法律之名!》
  • 撫順6歲女童被虐案男友被解讀反社會人格 反社會人格為什麼虐童?
    今日又有心理專家分析,說案中生母男友是反社會人格,一提到反社會人格,不禁令人毛骨悚然。因為反社會人格一般沒有感情,沒有道德感,沒有犯罪感,甚至害人之後心理不會有任何波動,就像傷害了一株小草那樣簡單,對被害人的反應置之不理,甚至以此為癮。那麼為什麼反社會人格的人,為什麼會有如此強的虐童傾向?
  • 今日話題:幼師虐童怎麼就成了「尋釁滋事」
    但這恰恰反映了虐待兒童在中國遭遇到的法律困境。一、刑法中無「虐童罪」,只能拉「尋釁滋事罪」出來站臺1、刑法中並沒有「虐童罪」讓網友義憤的是,溫嶺幼教如此惡劣又明顯的虐待兒童行為,為什麼要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而不是涉嫌「虐待兒童罪」拘留呢?遺憾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並沒有「虐童罪」只有「虐待罪」。
  • 「不打不成器」文化不改,虐童現象難除
    隔岸觀我若不從根本上匡正整個社會文化對體罰兒童問題的認知,並在法律層面降低虐童行為認定的門檻,虐童事件還會以不同的形式出現。近年來,虐童事件不斷見諸報端,引發了全社會對這一問題的討論和思考。其實,虐童現象,不僅指我們常說的老師體罰學生,更包括父母打罵子女。通常我們會忽略後者及其代際傳遞的影響。事實上,虐童事件的頻繁發生,也有更深層意義上的文化背景,並不單純是「人性之惡」的體現。2015年,寧德霞浦縣一名女孩遭父母虐打,但警方介入後,認定父母對孩子只是「正常管教」,不屬於虐待。
  • 「建議對虐童者從嚴追責」
    全國兩會召開在即,近日,全國政協委員黃西勤提交了一份《關於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困境未成年人的保護》的提案。她表示,各地虐童案的發生,既有社會兜底救助功能缺失的問題,也有司法救濟缺乏有效性的問題,建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細化現行未成年人監護幹預條款,建立國家監護制度;對嚴重虐童者加大刑事打擊力度,避免以罰代刑。
  • 法律專家評析幼兒園虐童:建立嚴格淘汰機制 孩子不再拼「運氣」
    中國青年網北京11月24日電(見習記者 高鑫)近期接連曝出的幾起疑似虐童事件,在現實中和網絡上引發廣泛議論。除了對幼教師德和管理的強烈質疑,人們悲憤之餘,還應反思什麼?難道孩子不被虐,只能拼「運氣」?中國青年網記者就此採訪了兩位法律工作者,以期從社會治理角度找出「治病良藥」。
  • 人民日報:虐童事件再現,"幼有所育"的底線不容擊穿
    遭遇老師扎針、餵不明白色藥片……這兩天,北京紅黃藍幼兒園再現疑似「虐童事件」,目前孩子的描述、部分曝光照片、家長的控訴不斷刷屏,目前,朝陽區教委和警方都已經介入調查。要讓法律有「牙齒」。對待孩子,任何施害行為都是不道德的,更涉嫌觸犯刑法。從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刑法修正案(九)擴大虐待主體範圍,我國在立法上並不缺位。可是,再完備的法律,如果量刑不夠、懲治無據、執法不嚴,也難以達到立法初衷。從這個意義上說,必須通過梳理和總結案例,在舉證查證、快速反饋等方面探討可行性措施並廣而告之,拿出更權威的法律解釋、更有效的執法示範。
  • 建議單設虐待兒童罪 明確「虐童」法律定義 建立黑名單
    「虐待未成年人行為雖已入刑,但虐童事件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全國人大代表、揚州市政協副主席、揚州民革主委、蘇北人民醫院醫療集團理事長王靜成表示,他今年在全國兩會上的建議是,單獨設立「虐待兒童罪」。
  • 把孩子當搖錢樹的父母們,虐童絕非家務事
    哪怕是親生父母,只要涉嫌虐童,法律就是不允許的!3歲的小佩琪長期被非正常餵食,體重已達70斤,遠超同齡兒童的正常體重標準。如果不是疾病所導致,而是因為父母的過度餵食導致並經檢測、評估等,確定存在實質性損害的,一般可以認為父母過度餵食侵害兒童健康權。從主觀角度看,父母強迫進食並不是直接追求折磨摧殘的結果,而是為了追求流量,對損害後果有放縱和默認,可構成間接故意。
  • 虐童事件頻發,我們能為孩子做些什麼?
    據了解,2017年11月22日晚開始,有十餘名幼兒家長反映朝陽區管莊紅黃藍幼兒園(新天地分園)國際小二班的幼兒遭遇老師扎針、餵不明白色藥片,並提供孩子身上多個針眼的照片。隨後,北京警方展開調查,並於11月26日晚就該幼兒園疑似遭針扎、被餵藥一事進行了通報,涉嫌虐童的幼兒園國際小二班教師劉某被刑拘。
  • 100年過去了,虐童現象還沒有死
    虐童,是近些天的熱詞。某某幼兒園的虐童事件,實在碎三觀。現實中的惡,讓人不得不相信,人生比電影苦多了。她不喜歡婊妹。因為她發現婊妹竟把自己的親兒子囚禁在牲口棚裡。奧媽認為,敢這樣對待子女的母親,絕對反人類。而奧爸表示,這樣做沒毛病。
  • 攜程親子園虐童,法律責任到底應該怎麼算?
    11月8日,網絡上曝出了上海攜程幼兒園虐童事件,引起網友們的一片譁然,據攜程方面回復,此事件是教師個別行為,現在已將涉事教師全部解僱,攜程將承擔此次事件全部相關費用。11月8日,網絡上曝出了上海攜程幼兒園虐童事件,引起網友們的一片譁然,據攜程方面回復,此事件是教師個別行為,現在已將涉事教師全部解僱,攜程將承擔此次事件全部相關費用。打罵推搡餵芥末,消毒水噴嘴噴眼睛,這種影視中才有的惡劣手段,竟然拿來對付十幾個月大的幼兒,殘暴手段無疑令人髮指,而致使部分孩子心理產生應激障礙的,卻是被譽為靈魂工程師的教師,黑色幽默之餘引發無數家長的焦慮。
  • 讓虐童者承受不可承受之重
    呼籲儘快啟動立法,制定專門的法律,嚴重懲處相關責任人和機構,讓其在行業內無法立足,在社會標上烙印,讓旁者心生畏懼,不敢輕易造次。無法想像19次公開報導的背後,還有多少因威脅或忍氣吞聲而消失在大眾視野中的針扎虐童事件。 2015年12月,四平市紅黃藍幼兒園約30名幼兒遭老師針扎虐童。 2017年4月,紅黃藍再度被曝出虐童醜聞,未來網報導稱,北京大紅門附近的紅黃藍幼兒園曾被被曝出老師虐待學生現象。網絡流傳的視頻顯示,一名老師用腳踢正坐在板凳上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