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的法律點讚,之餘……
這兩天翻「新聞故紙堆」,看見一個關於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好消息。作為孩子家長,每次看到新聞中出現虐童報導都會義憤填膺,好在國家正在完善立法。
本小節後面的部分我會引用官方新聞的一些內容,如果已經有所了解了,可以直接跳到最後一小段。
……
2021年6月1日將施行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制度:以家庭監護為基礎、國家監護兜底。
新法在監護制度方面完善了家庭監護制度,創設了對未成年人代為照護制度,還增加了國家監護制度的細化規定。
此次修法總則中明確規定:
「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
「……在家庭保護中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情況嚴重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門報告。」
「……人的思想觀念的轉變是更漫長的過程,比法律的制定要慢很多年。……還要有大眾化的普及和嚴格的執行,……希望我們一起推動未保法的實施,完善未保法的不足,在實踐中人人都爭做報告者來保護好孩子的權益。」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針對日前完成修訂、即將生效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做以上表示。」
……引用結束
立法保護未成年人絕對正確,必須雙手贊成。然而那位研究員的一句「人人都爭做報告者」卻令人感到一絲絲擔憂。
任何人遇到不法行為都應該向公安機關舉報,這是天經地義的公民義務。然而動輒「人人爭做」會不會放大、催生人性中的某些東西的悄然綻放呢?
史上首次「全民動員檢舉揭發」
武帝於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因為朝廷缺錢,以及對商人的天然厭惡,大漢朝廷決定進行「修改稅收制度」,頒布算緡(音:敏)告緡令以打擊商業,同時增加了稅收。
此令的內容可以歸結為「自報財產數額,政府取財產稅」。具體操作如下:
1,商人及金融從業者平均每2000文收120文(稅率6%);
2,手工業者收取營業稅,每4000文收120文(稅率3%);
3,對非公務車船,收資產稅120文;
4,商用車輛收車輛稅240文;
5,商用船隻五丈以上(11.5米)收船隻稅120文。
6,禁止商賈之人佔有土地,犯者沒收土地和財產。
同時對於財務造假偷稅漏稅的,推出懲罰措施:不如實呈報資產數額,一經發現財產盡皆沒收,當事人罰戍邊一年。
懲罰還是挺嚴重的。之所以這樣針對商人重稅+狠罰,主要是因為商人可以輕易「隱蔽財產」。
地主的財產無法隱藏,土地嘛,就在那裡放著。但是來自其他地區的商人,在本地租個20平米的小房子,把財富換成金元寶埋土裡,你讓稅務官咋辦。
那問題來了,讓本來就有「隱瞞財富」傳統的商人「自己報稅」不就是個玩笑嗎。
解決這個死結的就是漢武帝手下著名的「桑弘羊」。還記得那個法令的名字嗎「算緡告緡令」,「算緡」就是自己報稅,那個「告緡」就是:發動群眾檢舉揭發隱瞞財富的人。
道理很簡單,稅官來了你家粗窩頭鹹鹽水,稅官走了白米飯佛跳牆的,只有你家鄰居知道。
為了「激勵」揭發者,只要查實有人隱瞞財產,根據法令,當事人充軍發配,沒收家產外,以沒收財產的一半作為獎賞發放給舉報者。
然後呢,史書留下兩不用翻譯的句話:
「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所沒收的財物以億計。」;
「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
可想而知,「大氐破」的必不只是「商賈」。
你欺負過我,就去舉報你「逃稅」唄;
我欠你錢,你天天催債,就去舉報你「逃稅」唄;
不因為什麼,我就是看你不順眼,誰讓你日子過得比我好,我最多也就是好吃懶做而已,你最多也就是認真工作而已,去舉報你「逃稅」唄……
就算不治你的罪,偵查階段關你幾天,我也痛快。
是不是覺得這導致「中家以上,大氐破」的「算緡告緡」僅是因為「有利可圖」?由此說來人性中綻放的僅是「趨利」?
再來個故事。
「巫師年代」
這個被淹沒在史海中的故事,來自美國頂級漢學家孔飛力先生的成名之作《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
話說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1月下旬,浙江德清一個鄉下要修一座小石橋,於是請來一位石匠幹活兒,這個石匠姓吳。
後來跑來一個姓沈的農夫,偷偷找這個石匠商量,請他把一張寫有人名的符粘在橋樁子上,當用錘子往河裡砸橋樁子的時候,就一錘錘往這個帶人名的符上砸。
當時人們相信,這錘子每往那個帶人名的符上敲一下,符上的人的魂魄就會被震動,敲多了就會把那個人的魂魄給震散。
吳石匠感到好奇,於是問對方:「這是什麼人,你幹嘛這麼恨他?」沈農夫說,他想報復的這個人,其實是他的侄子,由於侄子一直虐待自己,沈農夫懷恨在心,因此想出了這麼個法子。
沒想到這個吳石匠的思想覺悟相當高,聽完後不但沒按照沈農夫的要求去做,反而跑到縣領導那裡,揭發檢舉了沈農夫。
德清縣領導接到報案,立馬將沈農夫抓了起來,罪名是涉嫌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
本以為這不過是個鄉下村夫愚昧無知、相信封建迷信的鄰裡治安小事兒,揍他個二十大板予以懲戒就完了。
沒成想,這麼個小案子一經上報,竟成此後系列驚天大案的起始點,也成為1768年席捲半個中國的叫魂事件的開端。
從1月末直到11月初,各地陸續上報的一系列涉及叫魂的案件。案發地點從浙江蔓延到江蘇、山東、湖北、安徽,以及河南、河北,最後到了北京,總共涉及十來個省市。
作案嫌疑人從和尚、乞丐,到術士、農婦,可謂啥樣的人都有,並且以流動人員為主。而作案手段方面,則是千奇百怪,例如打聽陌生人的名字、偷偷剪別人衣服、剪別人頭髮什麼的。
剛開始「叫魂事件」還很單純,無非就是貧困地區產生了大量的所謂「流民」,也就是這些人在自己家鄉的日子過不下去了,以各種形式向江浙地區湧入、流動。
然而流民中的一部分人,他們不願辛苦勞作而只想混飯吃,甚至冒充和尚、道士以來混吃騙喝。
又由於通過妖術來攝取他人魂魄以達到自己的目,這類迷信在當時的民間歷史悠久、流傳甚廣。那些混吃騙喝的假出家人就開始用這個來所謂的「惡化」(邪惡的化緣),也就是勒索。
當然也不難想見,「叫魂勒索」這招好使,本地地痞流氓自然會參與其中。而被勒索的那些居民對「叫魂」本來就有恐懼,但看到「遍地巫師」當時已經到了非常驚恐、歇斯底裡的程度。
就這樣,由流民導致的群體恐懼,逐漸蔓延到了整個全社會。到最後,任何人的某個稍微異常舉動,都有可能被當成施展叫魂妖術,然後就會引起當地居民的共同舉報甚至武力報復。
下一步和「算緡告緡令」一樣的外部性就自然而然的出現了:
你欺負過我,就去舉報你「叫魂」唄;
我欠你錢,你天天催債,就去舉報你「叫魂」唄;
不因為什麼,我就是看你不順眼,誰讓你日子過得比我好,我最多也就是好吃懶做而已,你最多也就是認真工作而已,去舉報你「叫魂」唄……
就算不治你的罪,偵查階段關你幾天,我也痛快。
當「全民檢舉叫魂」開始蔓延到官員中,京城裡的老爺們坐不住了。為防止「漢武故事」重現本朝,以翰林院掌院學士、軍機大臣、東閣大學士劉統勳(劉羅鍋他爹)及領班軍機大臣加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傅恆為主的頂級官員上疏乾隆爺:請停徹查叫魂事。
最後這波及12省,付出上萬條人命的「全民檢舉叫魂」事件得以終止。
當「人人爭做大漢朝舉報逃稅先進個人」,「人人爭做大清朝舉報叫魂先進個人」的風向出現,朝廷不用真的做什麼表示,僅僅「不說話」一個行為在民間就會被解讀為「默許既是支持」。
任何足以挑動強烈反感情緒的行為,如果不加約束的投放到民間,在放大效應面前,離挾私報復就不遠了。
更遑論以官員身份公開支持相互檢舉。
「反虐童」應該向誰宣傳?
每當看見有孩子被人施暴的報導,任何精神正常的人都會被激發出強烈的反感情緒。
我們在呼籲完善立法的同時,呼籲加強「反虐童宣傳」的同時應該冷靜的思考一下:應該向誰宣傳。
法律可以定下「如何懲罰」的標準,但是即便是死刑這種「頂格懲罰」,也並未真正終止犯罪行為的出現。
如果法律本身都不能制止犯罪出現,那麼「宣傳」可能做到這一點嗎?
咱們日常看到的最多的「普法宣傳」可能就是「金融詐騙」了。到處都可以見到諸如「時刻繃緊防範之弦,謹防新型電信詐騙」,「陌生來電多防範,資金轉移留心眼」的標語。
請問這些標語是給「犯罪嫌疑人」看的嗎?是想通過這些標語呼籲不要各位犯罪嗎?
顯然這是給「潛在受害者」看的。
同理,「虐童」的受害者以及潛在受害者應該是孩子,反虐童的宣傳應該面向他們。國外的反虐童公益廣告面向「觀眾」都是孩子本身。
△西班牙反虐童廣告:成人看到的是一個健康的孩子,孩子看到的是一個受虐待的兒童及求助熱線
△愛爾蘭反虐童廣告
要讓還聽不懂道理的孩子能看得懂,讓他們知道「挨打」不是一件正常的事,那不是「為你好」。如果你遇到了,請說出來,有人會幫你。
然而國內這類廣告,給人的感覺是「服務於領導」,是擺出一副:成年人應該呵護兒童的架勢。
都是從各種角度要求成年人,就好像是在說:我們不應該傷害孩子;有人盯著你了,不許傷害孩子;傷害孩子會有很嚴重的懲罰……
△國內「高人」設計的「全方位、無死角、可監視幼兒園」
最令人震驚的是,還有很多「反虐童」公益廣告,在網上竟然是「版權圖片,禁止轉載」?!典型的:到了「XX宣傳日」熱熱鬧鬧地辦個「反虐童公益廣告創意設計大賽」,各設計公司積極參與設計宣傳圖片。
△這些是反虐童公益廣告,我不說你信嗎。哪個孩子能看懂?尤其最後一張
到了明天這事就過去了,一張張充滿設計感的「反虐童」公益廣告圖片被加了水印,誰用就告他,還能賠點錢。
說良心話,咱能幹點有用的正經事嗎。
有用的正經事
美國有這樣一群滿身紋身的壯漢,天天在大街上騎個哈雷炸街。他們這架勢明明可以去做點諸如「收保護費」什麼的賺錢營生。
然而卻在一個印第安裔老大帶領下,成立了一個叫「反對虐待兒童車友會」的組織簡稱BACA(Bikers Against Child Abuse)專門保護當地兒童免受各種暴力侵害。
△創始人Chief
在被虐待的孩子面前,這些鐵漢們展現出了細膩柔情的一面,他們不僅會給孩子們送玩具,還會擁抱這些受傷的小天使,親手給孩子們抹藥。
最開始他們只是針對「校園霸凌」。現在已經發展到當地警察解決不了的家庭暴力事件,也會邀請這個組織來協助解決。
因為警方知道他們不會對於加害者實施暴力報復,他們用的是「震懾」。
對於欺負孩子的施暴者,壯漢們擺出的架勢是:我可以削你,但是不會那麼做,同時也不代表我真不會那樣做。
對於被欺負孩子,壯漢們擺出的姿態是:我是你的朋友,我們比那些壞人還厲害,不用擔心那些欺負你們的壞人報復。
現在BACA也擴展為一個名副其實的國際組織,在美國、義大利、荷蘭、瑞士、德國、紐西蘭和奧地利等9個國家BACA擁有多個分會,其中美國50個州中的47個州有了分會、加拿大有18個分會、澳大利亞有13個分會……
△夾克文字:不讓任何一個孩子生活在恐懼中
△德國、瑞士和奧地利BACA成員
△德克薩斯州BACA分會
△華盛頓州BACA分會
△BACA國際聚會與培訓
這些大俠們,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很多各類虐童事件。希望這些英雄們日後不會因為「疑似黑社會」而被「全民舉報」。
他們做的事是「防止」。剛才也說了,法律都不能真正制止犯罪,那麼當虐童事件真的出現了怎麼辦。
最大的善,就是「正常生活」
我們在新聞中每次看到虐童事件,義憤填膺的譴責施暴者之餘最關心的好像只有「懲罰力度」和「悔罪態度」。
我們往往忽略了被害者的感受。要知道「童年陰影」對一個人一生的影響是決定性的,不是每個受傷的孩子都能成為「蝙蝠俠」,更多的會成為新的施暴者。
所以說事後對於受害孩子的心理恢復是十分重要,也是被我們經常忽略的。並不是「不去關懷」,而是「愛心人士及相關單位」提供的是一種一種足以引起被害者反感,甚至「恥辱感」的「關懷」。
洋人文化旨在張揚個性,高調的幫助與被幫助並不會引起什麼不適之感。然而儒家文化圈要求「好的東西」在於內斂。
受助者事實上在接受幫助時會有「被憐憫」的感覺,而這種感覺往往會進而催生出「羞恥感」。
因此當年曾國藩或者後來的杜月笙,在有人來借錢時,都是偷偷將銀票折成小方塊壓在茶盞下面,露出一個僅能讓借錢者看見的角,然後藉故離席。
用曾國藩的話說,這叫:不使他人「難為情爾」。
對於曾經受到傷害的孩子來說,更殘酷的進一步傷害卻不是出於惡意,而恰恰是來自KPI下的、公開的、大張旗鼓的善意。
對於剛剛開始從「噩夢」中走出的孩子,同學之間的那句「為什麼壞人只欺負你」的傷害,遠小於一群人帶著一臉假笑說:我代表上面,來慰問一下你們這些受過傷害的孩子,你從陰影裡走出來了嗎?
沒你提醒我就走出來了。如果說敢說「沒有」,好吧「我們的關懷還不夠」;如果說「走出來了」,好吧「我們的工作成效顯著,來辦幾場講演,用你成功走出陰影的經歷激勵一下別的小朋友」。
虛情假意的「善意」中深埋著羞辱。這也就是《菜根譚》裡說的:為惡畏人知,惡中猶有善路;為善急人知,善處即是惡根。
然而這卻還不是「頂級」,還有一種最嚴重的,沒有之一的「再次傷害」,那就是日常中出於真正善意的、無微不至的關懷。每一句出於真正善意的「我來幫你」事實上都會是被幫助者產生更強烈的羞辱感。
許多受到嚴重傷害的個體往往選擇「換個地方生活」就是這種心情:我不需要你的善意,即使那是真的,我需要的是正常生活。
這個很難舉出生活中的例子,建議去看2019年的一部電視劇《少年派》就是趙今麥、張嘉譯、閆妮他們演的。
劇裡有個橋段令我感慨:一個女孩家裡的一樁醜聞在她的學校傳開,所有同學都對她指指點點,譏諷嘲笑。
而這個女孩的三個朋友對她最大的關懷並不是「送溫暖」,而是正常生活。平時聊什麼現在還聊什麼,哪個老師又拖堂了之類的,就當沒有任何事發生。
故事是假的,道理是真的。對於受到傷害的孩子,最大的關懷恰恰是:忽略對方需要關懷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