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南京溧水區無想寺水庫一女子史某將同行女子劉某推入水庫後雙雙溺亡。根據警方的通報,二人曾是同事,事發時史某趁劉某繫鞋帶之時將其推入河中,史某生前患有抑鬱症。期間一段監控視頻流傳,非常清晰地顯示了案發現場的情況。也就排除了事發後劉某家人及網友們猜測地會不會是路滑等意外情況導致,事實就是史某主動將劉某推入河中導致兩人雙雙溺亡。
截止目前,據劉某女兒表示,警方沒有進一步說法,「殺人兇手」史某的家屬一方也沒有任何表態。
相信看過那段事發現場視頻的人,一定會認為史某是蓄意謀殺,加之警方通報其有抑鬱症,若不是「仇殺」,倒很像是影視劇裡的「死也要拉個墊背的」。
事實真相如何,我們尚不得知,同時也很有可能隨著兇手史某的死亡而導致真相石沉大海。但是就目前來看,不管是被害人劉某一方,還是公共輿論,焦點更多的是集中在了「史某患有抑鬱症」。
史某患有抑鬱症的具體情況也沒有披露,但完全可以做一個假設,若是史某抑鬱症相當嚴重,她還能正常約到劉某去爬山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如果她嚴重的話,劉某同行也不會不能發現。所以認為史某病情並不嚴重的概率更大。
不管史某抑鬱症程度如何,「抑鬱症」絕不是史某故意殺害劉某的理由。
這些年,因抑鬱症自殺的新聞層出不窮,不管是領導幹部、企業高管、娛樂明星,還是普通百姓,每一起相關案件經新聞媒體報導後都讓我們倍感惋惜。筆者也由此去了解抑鬱症的相關知識,保持著與心理學專家的溝通,也撰寫過多篇相關新聞的評論文章。
抑鬱症,通常來說是有「自殺」傾向或者行為,也就是說一般是自殺,而不會去殺害別人。不過也有特殊情況,就是自己自殺以前把最親的人也殺害,這叫「擴大性自殺」,去年發生在濟南的柏某殺死父母、妻兒後跳樓自殺的案件正是這種情況。
似乎說抑鬱症患者也會殺人?並不是這樣理解,「擴大性自殺」仍屬於自殺,它是殺害自己的親人,認為如果自己死了,其家人也無法很好的生活,乾脆帶他們一起走而避免受苦。出現這種情況的案件中,母親殺害孩子再自殺更多一些。
回到本案中,根據劉某女兒的描述,劉某不過是史某25年前的同事,兩人許多年未見也沒有任何聯繫,就是一次偶遇才重新有了聯繫,但也沒有很頻繁來往。也就是說,別說劉某不是史某至親的家人,甚至連「閨蜜」都不能算。所以史某因為「抑鬱症」實施「擴大性自殺」而殺害劉某,說不通。
「史某生前患有抑鬱症」,這是我們目前唯一知道的有關史某的有用信息,這是實際情況,但並不是本案主線和全部聚焦的突破口。
所以,就現階段信息來看,史某患有抑鬱症,與史某殺害劉某並自殺這個行為之間沒有直接關聯,抑鬱症不是殺害劉某的原因。那麼我們就需要等待警察的調查結果,以及新聞媒體能夠對史某信息的挖掘。
不管如何,劉某這樣被害實在是太無辜,好好的一個家庭就破碎了。
聲明:本文為原創作品,轉載請註明來源。謝謝。
想要第一時間看到原創文章?訂閱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