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下,難免會出現經營不善而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情形。如果出現明顯的資不抵債而影響正常經營時,企業可以考慮通過進入破產程序而緩一口氣。但是不同於債權人向法院申請破產,企業自行申請破產,除了書面的申請書之外,還需要相當多的文件材料。
具體包括以下文件材料:
申請書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債務人的基本情況:包括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
2、申請目的:寫明申請目的為啟動債務人的破產清算程序;
3、申請的事實和理由:描述債務人已具備申請破產清算的條件。
主體資格證明
主要包括企業的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證書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書。委託律師申請的,應同時提供委託書和律所公函、律師證複印件等證明材料。
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除依法登記的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主要負責人一般指企業的實際負責人以及財務負責人。如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主要經營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等人員名單。
企業的權力機構或主管部門同意其破產的文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需要提交相關機構或部門同意破產的文件。
鑑於債務人公司類型的不同,通過該文件需要以下條件:
(1)有限責任公司要求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因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破產時應提交股東籤名的書面決定文件;
(4)企業為上市公司的,還應當提交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級人民政府向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通報情況材料以及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意見;
(5)國有獨資公司申請破產時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破產的書面決定文件;
(6)企業申請破產需要主管機關批准、審批或者備案的,還應當提交主管機關批准、審批或者備案的文件。若企業的公司章程對於相應表決事項有特殊規定的,還應當遵從章程的規定。
(7)外商投資企業,由於其受到特殊的監管,因此在申請破產時需要經過商務部的審批,並提交董事會決議。
企業職工情況、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支付情況和安置預案
主要是提供在冊職工名單,企業與職工的相關勞動關係材料,職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依據。應提供企業破產後職工如何安置的方案,安置費用的籌劃、落實,職工工資單。
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並附審計報告
企業需要提交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並委託審計部門進行審計並出具報告;若為國有企業的,其資產評估報告應當附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
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
製作資產狀況明細表,內容應當包括有形資產清單(列明財產名稱、規格、處所和價值等)、無形資產清單(商標權、專利權及對外許可使用的情況和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它財產等等。
企業對外投資情況
企業對外投資情況包括合資企業、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獨資企業、子公司、股票、債券等,已註銷的,還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文件。
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的詳細情況
包括開戶審批材料、帳號、銀行帳戶剩餘資金等。
債務清冊
債務清冊需要列明破產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郵政編碼、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債務數額、發生時間、有無爭議及催討償還情況等。
債權清冊
債權清冊需要列明包括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郵政編碼、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發生時間、有無爭議及償還情況等。
企業抵押、擔保事項
企業涉及的擔保事項包括企業為他人或他人為企業提供擔保的情況,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抵押擔保協議、擔保承諾書、保證書等等。
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
需要提交企業作為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的民事訴訟、仲裁和執行案件的文件材料,包括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執行令、財產保全等等。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向法院申請破產其實是企業、股東或高管的一種自我保護措施,儘快進入破產程序,不但可以使企業獲得一系列保護,企業股東、高管也可以不同程度的從企業債務中擺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