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向納稅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辦稅服務,濟南市地方稅務局決定對稅務登記跨區遷移業務實行「同城通辦」,即納稅人不受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區域限制,可到任一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登記跨區遷移。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跨區遷移範圍
全市範圍內的單位納稅人因生產經營地址發生跨區、縣(市)變動而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應辦理稅務登記跨區遷移。
二、所需資料
納稅人申請時需領取並填寫《跨區遷移申請備案表》(見附件)和提交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供受理機關審核。
三、注意事項
1、納稅人申報期內辦理遷移手續的,要確認當期申報稅款是否已全部繳納。
2、納稅人多繳稅款需辦理退稅的,要待退稅完成後,再辦理跨區遷移手續。
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附件:跨區遷移申請備案表
濟南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12月16日
關於《濟南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推行稅務登記跨區遷移「同城通辦」的公告》的解讀
濟南市地方稅務局在全市推行稅務登記跨區遷移「同城通辦」,納稅人就近到任一辦稅服務廳均可辦理稅務登記跨區遷移事項。稅務機關通過一個窗口受理,內部信息流轉的方式,有效解決了以往納稅人需多次往返遷出地稅務機關和遷入地稅務機關才能辦理稅務登記跨區遷移的事項,最大限度的滿足納稅人方便、快捷、高效的辦稅需求,進一步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提高納稅人滿意度。
該公告明確了稅務登記跨區遷移「同城通辦」範圍,所需資料、注意事項和生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