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蘇法院:法官深入基層 就地化解矛盾

2020-11-13 長安新疆

塔城地區烏蘇市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積極創造條件送法下基層,本著「讓法官多走路、讓群眾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在基層楓橋式人民法庭、社區、村隊、企業積極開展巡迴審判工作。讓法官走進基層,將矛盾就地化解,方便了群眾訴訟,也減輕了群眾訴累。

11月6日,由烏蘇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文濤帶隊,車排子法庭庭長員勝利及其他幹警一行五人再次來到基層法庭、村隊及田間地頭開展巡迴審判,就地辦案工作,當天成功調處16起民商事案件。

其中,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男女雙方在激烈爭吵中展開爭論,女方邊哭邊指責男方拋妻棄子,還不按照離婚協議約定支付孩子撫養費,男方辯稱:離婚時房子和財產都留給女方和孩子了,責怪其只顧做生意,把孩子們寄宿在老師家不聞不問,不同意支付撫養費……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認真聽取了雙方的看法和意見,並耐心細緻地展開釋法說理,運用普調結合的調解新舉措,通過與當事人進行一對一交談,從孩子的身心健康談到成長教育等問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秉承「感情至上,道理為輔」的原則,從法理到情理,逐一疏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調解過程一波三折,經過近四個小時的耐心勸說,積極調解,最終雙方各退一步達成調解協議,該案得以順利結案。

在另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告稱自己很忙沒有時間去法庭接受調解,為方便當事人,在將其他案件辦理完畢後,承辦法官來到被告家中做調解工作,被告最終承諾同意在今年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貨款,該案就地調解,案結事了。伴著朦朧夜色回到市法院已經十點多,但從大家寫滿欣慰的表情中沒有看到一絲倦意……

在長期的基層調解工作中,烏蘇市人民法院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始終堅持發揚「楓橋經驗」,守司法為民初心,擔司法公正使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有力促進了轄區社會和諧穩定,也收到了「審理一案、普法一片」的社會效果。同時堅持破除制約工作發展的固有思想觀念,深入推進建設分層遞進、繁簡結合、銜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和立體化、集約化、信息化的一站式現代服務體系,重塑訴訟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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