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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小課堂丨降低表決門檻,鼓勵業主參與
開發區法院推出「法典小課堂」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七十八條。降低表決門檻,鼓勵業主參與。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有哪些?第二百七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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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表決門檻,鼓勵業主參與
降低表決門檻,鼓勵業主參與。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有哪些?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二百七十八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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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規則降低物業維修金使用表決門檻 「雙三分之二業主參與表決...
為了避免維修項目久議不決,有效提高維修資金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維修資金使用表決的新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對市區維修資金使用表決規則進行調整。將以往維修資金使用須經列支範圍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表決規則,調整為「雙三分之二業主參與表決,參與表決業主雙過半同意」。維修資金使用表決門檻降低一直以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存在業主表決難以達到「雙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難題,無法形成統一意見,造成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難以得到及時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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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不讓公共維修資金「沉睡」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八十一條。公共維修資金使用難?民法典規定降低使用門檻,增加使用情形!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二百八十一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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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電梯門檻降低了 江蘇擬明確只需「雙過半」業主同意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根據民法典精神,《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修改幅度較大,比如住宅增設電梯門檻降低了,江蘇擬明確只需「雙過半」業主同意即可。此外,草案結合疫情防控工作,明確物業和業主的相關責任和義務,增加規定物業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也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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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這些事項需經參與表決的專有面積、人數均達到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決定前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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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電梯門檻降低了,江蘇擬明確只需「雙半數」業主同意即可
比如住宅增設電梯門檻降低了,江蘇擬明確只需「雙半數」業主同意即可。此外,草案結合疫情防控工作,明確物業和業主的相關責任和義務,增加規定物業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也應當依法予以配合。增設電梯門檻擬降低,「雙半數」業主同意即可裝如今,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需求不少,但是表決門檻較高,往往難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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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小區車位應首先滿足業主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七十六條。小區車位不夠多,首先應滿足業主需要。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二百七十六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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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小區內道路、綠地等歸業主共有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 第二百七十四條 。 小區內道路、綠地等, 屬於業主共有。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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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大會表決程序中"從眾規則"的效力
一、《民法典》關於業主大會表決程序的規定1.參會票權與人數《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僅規定了業主大會的表決票權與人數比例,並未規定參會票權與人數要求,2018年3月19日國務院修訂的《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補足了上述規定的缺失,即"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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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業主可設立業主大會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七十七條。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二百七十七條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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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1日起,選舉業委會、選聘物業門檻降低
《民法典》對小區治理也有很多新規定,降低了成立業委會、選聘和解聘物業、籌集和使用維修資金、改建和重建建築物等事項的門檻。,首先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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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課堂】每日一「典」丨業主可設立業主大會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七十七條。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第二百七十七條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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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課堂】每日一「典」丨不讓公共維修資金「沉睡」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八十一條。 公共維修資金使用難?民法典規定降低使用門檻,增加使用情形!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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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規」小區業主共同決定事項的表決規則有哪些?一起來了解!
一、物權法原有規定與民法典規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決定前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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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業主有權換物業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八十四條。業主對物業不滿意有權依法更換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二百八十四條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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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講堂】物業管理有新規,業主維權不再難!
,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物權法》第76條規定,「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這一規定通過的比例過高,實踐中有些業主不參與表決甚至無法聯繫,導致需要業主共同決定事項無法快速形成有效決議,維修資金難以發揮作用,公共設施得不到及時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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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不讓公共維修資金「沉睡」 最高人民法院 今天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八十一條。公共維修資金使用難?民法典規定降低使用門檻,增加使用情形!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二百八十一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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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專家解讀民法典】物業管理有新規,業主維權不再難!
法條索引《民法典》第278條規定,「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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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業主可設立業主大會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七十七條。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二百七十七條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