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局,開發區公共服務中心,各定點醫療機構:
銅陵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診卡(以下簡稱就診卡)經過前期程序開發、信息採集、制卡測試,將於近期陸續發放。為規範新農合就診卡的使用管理,維護參合人員的合法權益,市衛生局制定了《銅陵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診卡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農合就診卡的樣式
新農合就診卡為非接觸式IC卡,正面印有「銅陵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診卡」字樣,背面為「姓名、個人卡號、家庭住址、使用說明、諮詢電話、銅陵市衛生局監製」等字樣。
二、新農合就診卡的信息
新農合就診卡寫入信息是參合人員的轄區、家庭和個人編碼,卡號按國家衛生部制定的規範生成,共18位。前16位為戶卡號編碼,後2位為戶內成員卡號編碼。
三、新農合就診卡的發放
新農合就診卡由各區衛生局到市合醫辦集中領取,於2010年5月31日前發放至每位參合人員。各區、鄉鎮、村不得藉故截留就診卡。
發卡和使用過程中,如果出現個人信息錯誤、信息串戶等錯卡的,各相關單位應上報市合醫辦,各區負責統計回收就診卡,免費做換卡處理。因上報的基礎信息錯誤造成錯卡的,換卡費用由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承擔。
四、加強新農合就診卡的使用管理
新農合實行IC卡管理,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加快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措施,有利於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提高新農合管理水平。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銅陵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診卡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做好就診卡使用管理工作。特別是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加快讀卡程序開發,加強身份信息核對,方便參合人員就醫補償。各單位在就診卡使用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合醫辦反饋。
附件:《銅陵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診卡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銅陵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診卡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診卡(以下簡稱就診卡)的使用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就診卡是參合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和結算醫療費用的專用卡,主要用於識別參合人員的身份,查詢參合人員醫療費用和補償情況。
第三條 就診卡由市合醫辦統一制發。就診卡在參合人員參加新農合時發給,一人一卡,由參合人員個人保管使用。
第四條 參合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應主動出示本人就診卡,所發生的符合新農合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憑卡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第五條 就診卡僅限參合人員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非參合人員不得持他人就診卡冒名就醫,一旦發現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市合醫辦有權凍結違規就診卡的使用,並追回違規發生的醫療費用。對冒名騙取新農合基金情節嚴重、數額較大的,應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條 參合人員持就診卡就醫和結算醫療費用時,定點醫療機構必須按規定核驗其就診卡,發現偽造、冒用者,應扣留其就診卡並及時通知市合醫辦。定點醫療機構未按規定核驗就診卡造成冒名就醫事件的發生,除追回新農合基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參合人員可持就診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合醫辦,查詢個人醫療消費狀況。
第八條 就診卡遺失,參合人員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時到市合醫辦辦理掛失,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和掛失前發生的醫療費用,參合人員應負相應的責任。掛失有效期為7天。就診卡損壞或掛失有效期滿,參合人員可到市合醫辦申請補辦就診卡,並按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製作工本費掛失、申請補辦就診卡期間,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參合人員個人先墊付,待補發就診卡後憑有效證明材料和票據到市合醫辦審核結算。
第九條 參合人員應增強法律意識,妥善保管並正確使用個人就診卡,不給違規者可乘之機。全社會尤其所有參合人員對違規使用就診卡騙取新農合基金的都具有舉報的義務。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按定點服務協議要求,認真核對就醫者身份,防止醫療欺詐行為的發生。市合醫辦、各區衛生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檢查監督,規範醫療服務管理,確保醫療保險健康、平穩運行。
第十條 本辦法自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起執行,由市合醫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