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河畔景苑」13層樓倒塌事件發生後,有網友在網上貼出樓盤在2005年的詳細規劃圖,稱按照規劃布局該地塊僅能造8幢11層樓房和2幢6層樓房,而目前的小區卻造有7幢13層樓房和4幢11層樓房,質疑開發商為牟利而未按照規劃建造、擅自添加樓層,最終致倒覆災難發生。
針對諸多疑問,閔行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長張健向本報記者透露了「蓮花河畔景苑」的「前世今生」。
第一次規劃:2005年2月
據張健介紹,該小區地塊位於梅隴西路以東,蓮花南路以西,澱浦河以南,羅陽路以北,屬於梅隴鎮26號地塊。按照當時的規定,外環內的住宅規劃需市一級規劃部門審核。2005年2月,市規劃局核發羅陽河畔小區詳細規劃的批覆,首次確定住宅樓為8幢11層樓房和2幢6層樓房,也就是網友在網上發布的那張規劃圖。
第二次規劃:2005年8月
2005年8月,經開發商申請,區規劃局以發文形式給予該項目工程設計方案批覆。在該方案中,建造的住宅調整為6幢13層樓房和5幢11層樓房。2005年9月,市發改委給予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
對於第二次的規劃調整,張健解釋說:首先,該調整符合規劃控制要素,建築面積、樓層高度均在原先規定範圍內。其次,該調整符合相關的技術標準,日照情況、樓房間距等指標均合格。第三,未影響到他人的利益,由於該小區北側為河流而非居民區,因此增加的樓層不會影響他人採光、通風等。
第三次規劃:2006年6月
2006年6月,區規劃局核發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對規劃方案再次調整,將沿河的7幢小高層全部設計為13層,沿街的4幢小高層全部設計為11層。「進行這樣的調整主要是考慮到羅陽路的景觀。」張健告訴記者,調整後,沿街的樓房較低,後排靠河的樓房較高,符合景觀美學設計。從三次規劃的調整過程來看,審批程序均合規合法,並無不當之處。此外,規劃調整後設計方案也會隨之調整,不會出現「在6層樓的地基上蓋11層樓」的情況。(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