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09 證券簡稱:*ST華塑 公告編號:2020-086號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 本次訴訟事項受理的基本情況
華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11月16日收到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2020]川13民初169號之一):公司與南充華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充華塑建材」)公司增資糾紛一案具體情況詳見公司於2020年9月22日發布的2020-069號公告。南充華塑建材於2020年10月13日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如下:準許原告南充華塑建材有限公司撤訴。案件受理費215,479.00元,減半收取計107,739.50元,由原告南充華塑建材有限公司負擔。
公司於2020年11月16日收到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傳票》、《民事起訴狀》(案號:[2020]川1302民初7589號):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已受理南充華塑建材與公司、南充華塑羽絨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充華塑羽絨」)、南充華塑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充華塑型材」)公司增資糾紛一案。
二、 有關[2020]川1302民初7589號案的基本情況
原告:南充華塑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1:華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2:南充華塑羽絨製品有限公司
被告3:南充華塑型材有限公司
南充華塑建材以公司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為由,提出訴訟請求如下:(1)判決被告1與被告2立即將應出資而未出資的原南充羽絨廠名下的產權證號為「南充國用[93]字第9705號」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地上的房屋建築物向原告履行過戶手續;(2)判決被告1立即將應出自而未出資的現金269.96萬元支付給原告;(3)判決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由被告承擔。
三、 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與袁祖文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執行進展情況如下:
公司於近日收到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執行裁定書》([2020]川1302執異131號)。中謀投資有限公司就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拍賣本案執行房產標的執行行為,向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舉行了聽證,現已審查終結,裁定如下:駁回中謀投資有限公司提出的全部異議請求。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本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達的有關本案執行的其他通知或文書。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訴訟事項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四、 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公司與南充華塑建材公司增資糾紛一案,因原告提出撤訴申請,並獲得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預計不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影響;公司與南充華塑建材、南充華塑羽絨、南充華塑型材公司增資糾紛一案,因剛獲法院立案受理,尚未進入審理等程序,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將視訴訟的進展情況確定;公司與袁祖文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該房產標的拍賣情況而定。
公司將密切關注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 備查文件
1、 《民事裁定書》( [2020]川13民初169號之一);
2、 《傳票》(案號:[2020]川1302民初7589號);
3、 《民事起訴狀》(案號:[2020]川1302民初7589號);
4、 《執行裁定書》([2020]川1302執異131號)。
特此公告。
華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