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近日
400多位家長反映稱
北京「巧虎KIDS」早教機構
日前突然宣布破產
相關負責人失聯
總金額達到了數百萬元
巧虎是以動畫片《樂智小天地》為核心產品,塑造「巧虎」IP,衍生出了生活用品、益智玩具、線下活動、早教中心及舞臺劇等一系列同IP 的銷售商品及線下服務。
北京巧虎KIDS早教中心
突然宣布破產
相關負責人失聯
王女士家住北京市豐臺區,去年9月,她給三歲的孩子報名了家附近的銀泰百貨商場內的「巧虎KIDS」早教中心。王女士告訴記者,此前家人就會經常給孩子訂購一些「巧虎」的產品,孩子也十分喜歡,出於對大品牌的信任,她花了21000多元一次性購買了120節課的課包。
從去年9月開始,王女士或者家人每周都會帶著孩子去這個早教中心上課。不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包括早教中心在內的教育培訓機構從今年年初開始暫停了線下的課程。王女士稱,線下停課期間,在早教中心工作人員建立的微信聊天群裡經常會有老師和學生家長互動,並沒有察覺有什麼異常。
「疫情期間機構的老師也一直在班級群裡跟我們有互動,發一些視頻,也開直播,還讓讓我們報那些線上課程,所以是我這邊其實一點都沒有懷疑他們,覺得他們一直都在正常運營。」 王女士告訴記者。
但是在今年8月5日,王女士卻在家長群裡突然看到了早教中心發布的通告,通告稱,由於公司現金流不能支撐公司運營,公司已經向有關部門提出破產申請,並且,公司已經於7月31日經股東會決議中止經營,現已組成破產清算組進行清算。王女士說:「工作人員留了一個電話,但是打不通,後來又在微信群裡告訴我們說找他辦理債權登記手續,之後就聯繫不到了。」
記者也多次撥打通知上留下的聯繫電話,但是截至發稿前,都沒有人接聽。就此事,記者也聯繫了巧虎的官方客服。
記者:「線下的這些巧虎KIDS中心是和您一家的嗎?」
工作人員:「巧虎KIDS中心是我們公司授權,然後由上海鯡魚寶寶教育管理諮詢有限公司運營的。這個是我們公司冠名運營的,由對方公司運營。」
對於北京豐臺的這個早教中心因為資金問題申請破產,工作人員表示已經知曉,但並沒有給出任何回應。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鯡魚寶寶教育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創立於2006年,是一家針對0—6歲嬰幼兒教育的早教機構。該公司是巧虎產品的母公司——日本倍樂生公司,在中國地區的重要合作夥伴之一,也是「巧虎KIDS」在中國大陸地區特許經營商。
加盟商申請破產之前
變更企業法人、減少註冊資本
或為減少債務清償責任
根據家長與早教中心此前籤訂的合同,落款方為北京啟樂星銀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巧虎KIDS的加盟商,而這家公司在今年的7月16日完成了變更,公司名稱變成了北京思凱文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由500萬元變成了10萬元,法人也進行了更換。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認為,根據該行為的可能影響,推測其意圖為避免前法人承擔股東責任、減少債務清償責任。
根據公司法規定,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的,有抽逃出資、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等情況的,需要對涉及出資份額進行補足。根據破產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及相關規定之精神,在申請破產前及清算進行過程中,債務人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況下減少註冊資本的,是減少公司的可用於清償債務的財產,屬於對債權人利益的損害,該行為歸於無效。
機構「跑路」
誰來擔責?
韓驍認為,該事件中的北京豐臺巧虎KIDS是從上一級經銷商處獲得了授權從事該品牌的產品、服務經營。一方面,作為公司法規定的獨立承擔責任的法人主體,維權人可以直接以其為追訴主體;另一方面,作為二級經銷商的北京巧虎,在與中國經銷商之間籤訂的授權合同中,如有對於相關糾紛責任承擔方式的約定,符合雙方約定的,北京巧虎可以選擇在被追究責任之後,要求上級經銷商承擔合同約定的責任比例。
消費者如何維權?
一、在法院和清算組依法對培訓機構的負債進行受理申報和清算核實期間,及時進行債權申報,登記債權;
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請求當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介入,幫助進行解除合同、收回退款等;
三、在未進入破產清算階段之前,根據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根據對方預期不能履行的情況提起合同糾紛訴訟,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款項。
提醒消費者
在籤訂合同之前應當擦亮眼睛
選擇有資質、有信譽的培訓機構
儘量避免跨年度地預交費
付款後索要發票
遇到機構跑路時及時報警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