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力老師,在張扣扣的律師身上馳騁起了學術的戰馬

2021-02-06 桂客留言

張扣扣死了,卻帶來了流量。

比如,北京大學法學院前院長蘇力的這篇《蘇力評張扣扣案律師辯護詞:法律辯護應基於案情和事實!》。

不熟悉蘇力教授「治學義理」的人,包括法律圈外的,可能會大讚蘇力的「樸學」,一起大罵鄧學平律師給張扣扣寫的辯護詞,是多麼的花狸胡哨、煽動網民、文藝腔、不專業。

我覺得吧,中國所有法學院的教授,幾乎都有資格罵張扣扣案的辯護詞的「中二腔」,但是朱蘇力唯獨沒有資格。


看到「用所謂的名人名言趣聞軼事代替說理,以引證代替論證,以華而不實的修辭、堆砌和「中二」的多情表達,蠱惑不了解案情的公眾,不談實體法,也不談程序法……」


我還以為是朱老師「夫子自道」呢!

 


朱蘇力的這篇文章,透著學習委員+課代表式的「雞賊」——哦,不!是「地方性知識」!

這個相當於,班上小鄧抄了課代表朱蘇力的作業,然後被老師劃了個大叉。朱蘇力非常激動跳起來:誰叫你這麼做作業的?老師的諄諄教導你都忘記了嗎?

然後,小鄧委屈得一肚子的mmp!

在中國,把實用主義的法學文章,弄得華而不實、堆砌詞藻、「中二」表達的,誰才是始作俑者?

中國法學界裡,到底是誰開始不好好說話,把講故事當成論述,用外國老頭子的學術黑話代替法條,誰在裝神弄鬼呢?


 

1


別的不說,朱蘇力一本正經地反駁鄧學平在辯護詞裡面對於張扣扣殺人的「復仇說」。

說張扣扣「復仇」也是有意混淆視聽。不錯,在人類歷史上,可以說司法是復仇的替代,但司法也是對復仇的鎮壓。事實上,甚至復仇也是個制度,就為鎮壓聽任情緒支配的復仇,這種復仇過於血腥,一定會過分,一定會殃及無辜,因此一定會引發循環復仇,導致世仇……

這段論述並不新鮮,本身也是法學界的通論。

但是,朱蘇力本身寫過《法律與復仇》的雄文,卻在故意反彈琵琶, 做出驚人之論,為復仇行為大唱讚歌,


我就想問問蘇力老師:

——「人們要求的司法/正義,不過是人類報複本能的另一種說法。」

——「復仇的作用,和公權力的作用幾乎一致。」

——「復仇最終導致和平。比如你為什麼自己去買飯而不是搶別人的飯,你會想到別人可能會打你一拳;比如為什麼一般人不敢去搶別人美麗的妻子,因為他必須估量別人會復仇。」

——「我的分析表明,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內,實際情況是,人類的文明、理智越是發達,復仇越殘酷;復仇制度的完善程度在一定層面上反映的是文明的發達程度。」

……

以上這些對於復仇大加溢美之詞的話,到底是誰說的?

自己拿著小說、戲劇裡的橋段大談復仇、賺稿費,真涉及復仇的案件了,寫到辯護詞裡,就罵別人「中二」,這合適嗎?

 

此事基本可以概括為:自己寫了一篇《法律與復仇》的學者,不許律師在辯護詞裡用「復仇」來辯護。法學界的文藝老青年朱蘇力,指責後輩律師太「文藝」。

魯迅的《阿Q正傳》,一章叫做《革命》,另一章叫《不準革命》。蘇力老師大概寫了一篇《復仇》,還寫了一篇叫《不許別人談復仇》。這和「你閉嘴,我們在討論民主」有得一拼。

大概是《韓非子》裡面吧,講春秋戰國時候的名家,平時「白馬非馬」的說得很溜,誰都反駁不了,結果到了城門口要對白馬繳稅了,他就屁顛兒屁顛兒地就把銀子交了上去,從來不像拿刀的人堅持「白馬非馬」的學術信仰。

朱老師是活得太明白,太清楚哪些文字是可以換來五鬥米的,哪些是不能夠用在生活當中用的,只可惜了那些把他的文字信以為真的孩子。

朱蘇力老師那些可以換來學術榮譽、年輕學生的敬佩目光的「中二」表達,你們律師別當真。


 


 

2

朱蘇力的學術成就,拿著「後現代主義」大棒到法治的瓷器店裡大砸一氣,拿各種不是法學理論東西假裝法學改革,對中國法學前輩們篳路藍縷取得的法治成就,各種破字當頭、「解構」一番:

——無罪推定是虛妄的,

——程序正義是虛妄的,

——律師辯護是虛妄的,

——美國「不過如此」,也有刑訊逼供,也有冤案啊……

試問天下法治哪家強?那就是中華家的「綜治辦」啊?

——村幹部打人,那是鄉村自治,警察抓了打人的,那是破壞了鄉村自治。

——女孩子被強姦後,應直接和強姦犯結婚,那才是高尚的「地方性知識」,報警了?啊!請「尊重原創性」。

……

到了2015年,郜豔敏被拐後成了山村女教師,警察不管,事件鬧得滿城風雨的時候。觀察者網不忘記祭出蘇力老師的雄文——《蘇力:山村女教師的「秋菊式」困惑》,來證明警察不來管拐賣的「正當性」:「當代正式法律制度的幹預破壞了社會關係和這個社區中人們之間的默契和預期。」

 

嗯,朱蘇力老師的法學給了我們一個怪誕的世界圖景,什麼都是滿擰的,什麼都不是好好說話的,什麼都是套在紛繁複雜的文學套路和詭辯後頭:黑是白的,白是黑的。

——鄧學平在法庭上,上引用了憲法,被嘲笑了;

——鄧學平當法庭上引用班傑明·N·卡多佐、紀伯倫、《宋刑統》,也被嘲笑了。

——但是,鄧學平在那份「中二」辯護詞裡還引用了朱蘇力的話。

就像,一名律師說的刻薄話:「一名最喜歡抒情、最不注重說理的法學教授,在批評一名律師太喜歡抒情、太不注重說理了。」

這才是這事最好玩的地方。






3


大學教授行文,要有基本的文明規範,蘇力的這篇文章不是咪蒙的十萬+網文,是北大出版社正經出版的圖書《是非與曲直:個案中的法理》裡一個章節。

「說雞不說八,文明你我他」!

不能說自己信了後現代主義教,嘴巴裡的不乾淨的詞就算解構掉了,給「後現代了」。

蘇力的文章直接說:「純屬虛頭巴腦」「胡扯」「既然收了人家的錢,就說兩句吧」「走出法庭,往網上一放,自己的職業生涯就多了個很不錯的廣告」……一系列人身攻擊的字眼,這是有辱斯文的。

行文裡透著古早的1980年代的王朔的「我是爸爸」的氣息。但凡讀書人的文字,總當有些體面,也算是一個法學家了,用這種水軍風格的誅心之論,合適嗎?——況且,鄧學平真的沒有收張扣扣家的錢,人家免費代理的案件。



 

4


朱蘇力引述鄧學平律師的辯護詞:

張自幼家境貧寒,學歷不高(初中),長期工作生活不如意,收入微薄,曾幾次被人騙入傳銷組織;父親小學文化,對張管教嚴苛有餘,溫情不足,母親去世早,姐姐出嫁早,家庭沒給他足夠關愛,尤其是女性的關愛,張扣扣有很強的戀母情節;張扣扣「不打牌不抽菸不喝酒,不惹事……對人有禮貌,[甚至]衣服都是自己洗」,所以結論稱「張扣扣本質上……不是壞人」。

辯護律師對於被告人提供品格證據,那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說明他是初犯,主觀惡性不深,沒有前科,沒有案底。

但蘇力老的反駁,就像一口黃綠濃痰直接啐向別人臉上:

即便特崇拜弗洛伊德,你也不能直接無視「天將降大任於【是人】(原裝錯別字,我不改!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吧?希特勒也不抽菸不喝酒,又是世界上最早的動物保護主義者,自殺前還記得給愛娃一個名分——對比一下如今的一些「渣男」!

……

話說,真的沒有身邊的人,告訴一下蘇力老師,這種行文和口吻很low嗎?真的別把粗鄙、醜陋當成高尚的後現代解構。你寫的是法學文章。



 

5


蘇力老師說鄧律師的辯護,「捎帶著打個擦邊球,搞點司法政治」,這就算誅心之論了。

法律圈子當然看得明白「搞司法政治」的殺傷力,這個詞約略相當於「境外勢力」「有組織、有策劃」,不亞於說當年魯迅「拿了盧布」。為了寫一篇文章,至於拿不相識的律師往政治紅線上捅嗎?

「課代表」跟你聊著聊著就報告老師去了——老西,小鄧同學把100塊錢踩在地上,這是在踩毛爺爺的臉!

這麼打小報告,讓老師很為難的。



 

6


行文至於結尾,連朱蘇力都開始強調法學院教育的「工匠精神」啦!

朱老師要求孩子們別學鄧學平這樣的「文藝腔」,「必須在大量真實和虛擬個案中摸爬滾打,不斷轉換設定自己在個案中的虛擬角色」。

我趕緊打醒讀法學院的表弟,你還看毛線個卡多佐和波斯納,趕緊背刑事訴訟法去!

 

朱大師忽然改變了中國法學巨艦的前行方向,不鬼扯外國文獻了、不中二表達了、不堆砌詞藻了、不再吹捧「私了就是法治,訴訟就是找抽」……

U型轉彎,這是讓後輩學子們跟不上啊,只能戰戰兢兢,瑟瑟發抖。


但是,在規勸學生們要好好讀書啊,在案例裡摸爬滾打的雄文裡面,蘇力哪怕引用過一條刑法、刑事訴訟法嗎?哪怕對比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個典型案例嗎?


並沒有!


被蘇力貶成律師「無計可施」、「訴諸民意」的「山東辱母殺人案」,早在2017年就成為最高法第18批指導案例,不知道號稱要「工匠精神」的蘇力老師有沒有臉痛呢?



 

多年前,張培鴻律師把刑事律師分為三類:「踮著腳、扯著嗓子的辯護」;「跪下去、屈從權勢的辯護」;「蹲下來、但直著腰的辯護」。

反正哪種姿式都不舒服,這就是中國刑事辯護的現實。

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不認為張扣扣應該逃脫死刑:蓄謀已久,殺人手段殘忍,捅了數十刀,還殺死三個人,其中兩個還不是當年殺母案的兇手……

正是因此,我才能理解鄧學平的辯護詞的「劍出偏鋒」。

我也可以理解,法學家們不為聶樹斌去吶喊,鼓搗一點象牙塔裡面的小擺件,不知道看守所一個屋子住幾個人……但總不至於馳騁著學術的戰馬,踩踏在苦哈哈的刑辯律師頭上,刷出滿滿的「課代表」的幸福感來吧?

我猜不透的是,可能這一輩子都沒有進過派出所的法學家,為什麼對於中國的刑辯律師有這麼多的惡意?

 

我打一個賭,朱蘇力老師根本沒有通讀過《刑事訴訟法》,無論是2012版的,還是2018年版的!



來源:彬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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