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以下東西都可以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注意了

2020-07-31 律師幫幫法律諮詢

婚姻法:以下東西都可以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注意了!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


昨天,和大家分享了婚姻方面相關的案例,今天,一大早起床,打開電腦,就看見了很多人在下面發表了自己的觀點,今天,我們將繼續和大家分享婚姻法的相關案例,下面我們一起來看具體案例。

2012年,劉某和周某通過QQ相識,兩人在網上聊得熱火朝天,互相都很有話說 也很有很感,大家都知道,網友,網友這個詞大家並不陌生,見網友更是不稀奇,劉某和周某聊了一段時間之後。

婚姻法:以下東西都可以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注意了

這天,劉某便直接在網上提出了想要越周某在現實上見上一面,並且請她吃飯,於是,二人便相約在了某某飯店,兩人都如期赴約,見了面之後,二人更是聊得很融洽。

不久之後,兩人便確定了戀愛關係,2012年年底,雙方便都去見了對方的家長,雙方家長對此也都很滿意,於是二人於2013年2月3日登記了結婚,並擺了酒席。

婚後,二人生活得也很融洽,劉某在某某企業上班,周某開了一個小超市,當起了老闆娘,可是好景終究還是不長,不好的日子還是來臨了,劉某開始每天早出晚歸。

並且每次他都有藉口不回家,即使回家也是深更半夜,後來,經過周某的了解,發現自己的丈夫原來根本不是去上班,而是去鬼混,就喝酒賭博,還染上了毒癮。

這天,周某實在受不了了,便向劉某提出了分手,可是劉某不答應,周某沒有辦法便進行了起訴。對於此案,你怎麼看呢?

本案為實際案例,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僅供法律探討。

看完案例,你覺得二人有可能離婚嗎?有人說,他們二人的婚姻是可以調解的,你覺得能成功嗎?確實,根據《婚姻法》第32條,如果男女要求離婚,可以由有關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婚姻法:以下東西都可以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注意了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進行調解。但是,如果雙方關係破裂且調解無效,則應批准離婚。講到這裡,有人問了,那到底怎麼樣才算是感情破滅呢?

1.有賭博,吸毒和其他惡習的證據沒有改變。有關單位,居委會和村委會的賭博和吸毒等行為的教育材料。

公安機關的處罰決定或者RTL委員會的勞動教養決定。司法部門的有罪判決。親戚,朋友,鄰居的證詞。

2.宣布一方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證據。公安機關對一方失蹤的證明。

3..有重婚或配偶同居的證據。各方之間的信件,簡訊,電子郵件,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等。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等。

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簡訊、電子郵件、博客、QQ聊天記錄等最好先做一個公證,再提交給法院為宜。

4..有家庭暴力或虐待行為,家庭成員被遺棄的證據。暴力人的供認向婦女聯合會,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的投訴和調解的證據。

婚姻法:以下東西都可以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注意了

5.有因情感失調而分離兩年的證據。分居後分別出租的租賃協議或房東的證明以及其他同居證明。當地居民委員會的證明。現在,你明白了嗎?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

相關焦點

  • 婚姻法:以下東西都可以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注意了
    【導讀】:一般來說,童話和現實都是有差距的。就像結婚前想像的婚後生活,大多也都不會兩人是真正生活的模樣。如果對方出軌,那麼應該提交什麼證據來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呢?有人說,他們二人的婚姻是可以調解的,你覺得能成功嗎?確實,根據《婚姻法》第32條,如果男女要求離婚,可以由有關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有哪些?
    在我國,法院判決夫妻離婚只有一個條件,那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那麼,實踐中,如何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呢?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婚姻法相關規定:在離婚訴訟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婚姻法相關規定:在離婚訴訟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那麼起訴離婚應該怎麼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呢?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 《民法典》婚姻法解讀——起訴離婚如何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④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的。⑤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特別說明!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沒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在對方不同意離婚的前提下,法院不判決離婚的可能極大。、戶口證明、親子鑑定、婚禮錄像如果自己配偶和情人生了小孩,同樣可以作為證據。
  • 偷錄的夫妻談話錄音能否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
    1998年5月我們結婚,婚後雙方感情一般。夫妻分居兩地,又都不願放棄自己目前的工作,幾次協商一方調動無果,他說他很快有升遷的可能,去年5月我到法院起訴,堅決不同意離婚。在法庭上他說「我覺得感情沒破裂」,法官讓我舉證,我不知道如何舉出感情破裂的證據,我說我們已經事實分居2年多了,法官卻說這證據不足以證明感情已經破裂。一個月後,法院判決不準我們離婚。
  • 李國慶、俞渝案再開庭——離婚訴訟中如何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有媒體爆料,本次開庭俞渝主要是提供證明雙方感情未破裂的證據,包括去年一起去旅遊的證據,李國慶送出的玫瑰花,共同的朋友送的蘑菇分了一半給俞渝,用以反駁李國慶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走出法庭李國慶用「噁心」二字形容了這些用以證明感情未破裂的證據。感情破裂是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的決定性因素,那麼具體哪些情形能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呢?
  • 2018婚姻法新規: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注意這4點
    我國老婚姻法和新婚姻法都有規定,夫妻二人結婚後,如果感情不合想要離婚,那麼接觸婚姻關的方式有以下兩種:一種是去民政部門登記然後協議離婚,第二種是去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那麼在2018年,婚姻法新規是否有更改?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呢?
  • 女方辱罵男方父母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嗎
    那麼就會產生一個問題,如果女方辱罵男方的父母,男方可以把這個作為證據嗎?下面孫悅律師為您詳細介紹相關知識。  一、女方辱罵男方父母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嗎  感情破裂的離婚證據主要依據以下13點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 新婚姻法出來了,你知道夫妻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
    新婚姻法的出臺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夫妻雙方的利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情形,這的確是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一種依據,但這並不是說只要分居滿兩年就可以離婚。
  • 法律規定的二十種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附詳細的解讀!
    賭博、吸毒等惡習,這個等字後面應當還包括其它的惡習,如嫖娼、打架鬥毆等,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是屢教不改的才可以認定為法定的理由,什麼才是屢教不改,筆者認為至少需要證明有兩次以上的行為。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 2020離婚:證明夫妻分居,需要下列證據
    2、夫妻異地居住的,法院不一定認為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為就業、學習等的原因,分居生活,但不一定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條件。婚姻法認定感情破裂必須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同居,如國外求學或是工作搬遷,即使分居兩個城市或是兩個國家,也依然不屬於婚姻法中「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 離婚訴訟中調解和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是什麼?
    離婚訴訟中,很多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起的離婚訴訟,如法官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這裡有一個詞要注意的是調解無效,調解是什麼?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是什麼呢?因為在沒有律師指導下,你很難舉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的情形,可作為參考使用。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 怎麼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準予或者不準予離婚是以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但並不是說,自己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離婚。一、法院是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呢?此外,分居滿兩年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理由之一,並不能讓夫妻關係自動解除。法院會綜合事實證據情況進行判斷,這無疑增加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明難度。比如當時處於風口浪尖的李國慶,與夫人俞渝分居兩年五個月,卻仍證明不了自己「夫妻感情破裂」。
  • 2018最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2018最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2018婚姻法最新出爐,明白這幾點再說!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分居加上一些符合的條件可以自動離婚,那怎麼樣才算夫妻分居,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才能離婚。
  • 分居滿二年可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準予離婚,如何證明分居事實?
    有的人會因為經常爭吵而搬到其他住所居住,雙方長期處於分居狀態,感情越來越冷淡,最後想要離婚。根據我們《婚姻法》相關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方要求離婚的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麼如何證明分居滿二年以上這一事實?下文為您解析。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自願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 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
    雖然這些條件不是婚姻的絕對因素,但是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往往有的男女青年因年輕,判斷事物的理性相對較弱,如果婚姻基礎出現了偏差,儘管婚前海誓山盟,婚後如果雙方的性格出現較大差異,又不能相互包容的話,很可能導致婚姻的破裂。那你知道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都是如何限定的嗎?下面是張恆律師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忍受打罵40年起訴離婚被駁回,還要怎麼證明「感情破裂」?
    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該法院為何判定不予離婚呢?現行的《婚姻法》將「感情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基本標準。如果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可以視為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可以據此判決離婚。
  • 婚姻法新規:家暴一次能離婚嗎?證明家庭暴力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材料?
    家暴指的是家庭暴力是普遍存在的一種暴力方式,在現實生活中家暴通常是男方對女方進行毆打、侮辱等的行為,家暴會嚴重影響家庭之間的和諧和夫妻之間的感情,那麼家暴一次能離婚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新婚姻法實施後,「夫妻分居滿兩年」要離婚,需符合以下4個要求
    不過,筆者發現,很多農村的朋友到現在還以為夫妻分居滿兩年後,就算「自動離婚」,不需要辦理什麼離婚手續,如果是這樣想的話,那就錯了,在我國婚姻法中並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要麼訴訟離婚,要麼就是協議離婚,對於這一點,大家一定要注意。今天筆者也要提醒大家,新婚姻法實施後,夫妻分居滿兩年,要離婚時,需符合以下4個要求,早知曉不吃虧。
  • 訴訟離婚時夫妻感情破裂到底怎麼證明?哪些證據有用?一次說清!
    不少離婚案件起訴兩次甚至是三次都沒有判離,可能就是因為當事人沒有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所以大家能夠看到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表示不同意離婚,沒有原則性矛盾時,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所以夫妻感情破裂到底怎麼證明?今天我們就詳細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