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教師呼籲:降低青少年刑事責任年齡,未嘗不是對他們的保護

2020-12-11 資深教師話教育

這兩天被兩則新聞刷屏了:一則是#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

據大連公安消息,2019年10月20日19時許,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沙河口區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歲)被害身亡。接警後,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成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經連夜工作,於當日23時許,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歲)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後,蔡某某如實供述其殺害某某的事實。

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於10月24日依法對蔡某某收容教養。

另一則是:15歲中學生砸傷老師被刑拘。

蔡某某犯了故意殺人罪,因為不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竟然不追求其刑事責任!15歲的中學生砸暈班主任,至今在ICU病房昏迷不醒,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也就是說,對這名中學生的懲罰,絕對不足以平所有教師「之憤」。

社會發展速度快,孩子成長速度也被拔高了。對70後、80後來說,14、15歲還是懵懂少年,每天不是割草放羊就是下河摸魚蝦。混沌未開,心理純潔。可現在的青少年呢,同樣十四五歲,卻手機比父母玩得轉,遊戲比父母打的專業。因為每天接觸過多的資訊,又不能辨別,容易受錯誤價值觀或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認為「學有何用」,選擇得過且過,放棄了對學業、對理想的追求,沒有信仰又會讓他們感到空虛無比,情緒無處發洩,稍有不順就會做出極不理智的事情來。

現在孩子的心智,早已超過80、90後的同齡人,年齡不應該再成為其犯罪的「護身符」。近些年來青少年犯罪案件增多,給社會帶來極為惡劣的影響,從社會生活實際需要考慮,必須要降低青少年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因為很多青少年在犯罪時都存在著主觀性,而他們也已經能預見後果,這後果就是「從輕或免於刑事責任」。

出於人道考慮,或出於教育矯正考慮,都應該降低青少年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降低至12周歲。這不僅是對受害者及家屬的撫慰,還可以起到震懾和教育青少年學生作用,更能體現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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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看待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降低刑事責任年齡
    然而,我國 14 周歲的刑事責任年齡下限規定並不能阻止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與暴力化這一嚴峻形勢的發展,這讓社會民眾對該規定提出了質疑。普通民眾紛紛在網絡上發表自己的意見,大多呼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將「惡魔」繩之於法。近年來對下調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呼聲越來越高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這一條規定出臺的背景。
  • 刑事責任年齡到底該不該降低?人大代表熱議
    新京報訊(記者 王姝 王俊)近年來,每當有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發生,就會引發「該不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討論。這樣的討論也持續到了本次人代會的會場。有代表贊同,認為應該降低刑責年齡發揮刑法的震懾作用,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馮帆就持這一觀點。
  • 剝奪父母監護權、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等,是保護兒童的有效手段嗎?
    全文5000餘字,讀完約需10分鐘 編者按:近年來,關於低齡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這引起了網友關於降低刑事年齡的呼籲。 ▌「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年齡」不是最優選項 南都觀察:近年來,未成年人惡性暴力案件頻發,且有低齡化趨勢,社會上有不少「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年齡」這樣的呼聲,最近針對這一觀點,我國也有了立法上的回應。請問各位對此有什麼看法?
  • 從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看刑事責任年齡的降低問題
    有醫學測算,國人的發育年齡較20年前至少提前了2-3年,而我國現行刑法所確立的刑事責任年齡制度沿用了1979年刑法的規定,將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下限確定為14周歲,即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對任何犯罪均不需承擔刑事責任。很多學者提出這一規定與現今未成年人的身體心智發展水平不相符,有必要修改刑法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以應對犯罪低齡化的實際困境。需要思考的是,當今青少年群體的心智是否真的比以往成熟?
  • 殺老師,殺母親,僅被處罰好好上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有多重要
    近年來不少「小朋友」犯罪,13歲殺人,12歲強姦,更有甚者小小年紀殺老師,殺母親等等,超乎我們普通人的理解,而根據我國法律,少年犯罪幾乎不會受到什麼懲罰,因為很多少年達不到起刑標準,於是不少公眾呼籲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
  • 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是否該降低刑責年齡?
    免刑責的特權的目的是保護未成年人。但是,十四歲以下免刑責非但沒有保護未成年人,反而成了他們胡作非為的鼓動器,客觀上慫恿違法犯罪。無期徒刑、死刑不現實,但免於刑事責任不合理,必須改。4、法律儘早介入懲罰反是保護一位小夥伴有個朋友,原來是混黑社會的,直到一天看到他兄弟被人砍死,他兄弟的媽媽哭一整夜,哭得頭髮全變白後,他才徹底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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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人大代表擬提交議案:建議降低我國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完全刑事責任年齡起點由16歲調為14周歲。相對刑事年齡從14周歲調為12周歲。該不該調整刑事年齡?這是需要社會投票表決,不單單是某一個人說了算的。
  • 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還應多一些工讀學校
    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還應多一些工讀學校 2020-12-22 10: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年齡不是「護身符」,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將下調,關注未成年人犯罪
    下一步,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將作個別下調;並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其中:不負刑事責任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不滿14周歲是無責任能力年齡階段。因此,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法益侵害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
  • 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是否該降低刑責年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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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犯罪: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還是制定區分「惡意」程度規則
    目前被害女孩家人還在準備材料,希望繼續追究蔡某某父母的刑事責任。此案令人心痛之餘,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反思的問題。今天我們主要來談2點:1、刑法中刑事責任年齡的爭議:一味降低還是其他辦法?2、關於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修訂:收容教養制度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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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隨著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的審議,再次引起了法學界人士和各位網友的熱議,似乎贊同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呼聲較高,但也不乏有一些反對者的聲音。那我國現階段到底該不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呢?如果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那降到幾歲合適呢?
  • 下調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保護法不再保護小惡魔
    文 | 令狐卿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10月12日透露,在原則上擬下調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草案二次審議稿將採用「兩條腿走路」,以方便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做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 『2020全國兩會』人大代表建議下調刑事責任年齡 保護未成年受害者
    關於『2020全國兩會』人大代表建議下調刑事責任年齡 保護未成年受害者這個話題,相信很多小夥伴都非常有興趣了解,因為這個話題也是近期網絡上非常火熱的,那麼既然大家都想知道『2020全國兩會』人大代表建議下調刑事責任年齡 保護未成年受害者,華圖教育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小編便從網上搜集了一些與2020全國兩會,建議下調刑事責任年齡相關的信息
  • 美國紐約州為何要提高刑事責任年齡?
    2017年4月10日,美國紐約州州長安德魯·庫默籤署了《提高刑事責任年齡法》,將紐約州的刑事責任年齡提高到18周歲。2018年10月1日,《提高刑事責任年齡法》第一階段在紐約州生效,刑事責任年齡提升至17周歲;2019年10月1日,《提高刑事責任年齡法》第二階段生效,刑事責任年齡提升至18周歲。
  • 應該用系統工程理念減少青少年犯罪!我不同意降低刑事責任年齡!
    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嗎?我認為這樣做不好。還是創造條件教育引導比較好!既然父母們在未成年的時候享受了法律保護,我們有什麼理由對我們的後代加重心理壓力呢?其實,有暴力行為的人,只是少數,也是少數家長不良教育的惡果,不能將少數人的行為惡果加重多數人的心理壓力。刑事責任年齡就是一把劍,還是不要過早懸出為好。
  • 律師:中國刑罰的刑事責任年齡可以降低到12周歲
    在美國針對少年犯罪的司法程序由各州自行決定,但在上個世紀80年代之後,各地降低了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加大了對少年犯的嚴懲力度。一些州可以在成人法庭審判10歲的少年犯。在全美50個州中,有27個州規定了追究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在沒有規定最低年齡的州,法官可以根據犯罪的嚴重和惡劣程度,決定在少年法庭還是移交一般刑事法庭進行審判。
  • 論擬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之肯定
    現行的「一刀切」的年齡模式給了司法實務極大便利,但也極有可能成為縱容犯罪的「保護傘」,如今的擬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根據社會的發展加之域外的借鑑、啟示而做出的明智之舉。「刑事責任年齡維持說」即不對當前刑法關於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進行調整。持這一派的學者也不少,他們認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無法有效遏制低齡未成年人犯罪;立法不應該因為特例而修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