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然保護地新政速覽

2020-12-17 澎湃新聞

自然保護地是生態建設的核心載體、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美麗中國的重要象徵,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居於首要地位。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大舉措,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務。《中國綠色時報》記者近日採訪國家林草局自然保護地管理司,以一問一答的簡明方式,推出一組自然保護地新政速覽,以便公眾快速了解我國自然保護地的相關重大政策、理論與實踐問題及基本知識。

1.中央關於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是哪一份?

2019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就構建科學合理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管理體制、創新自然保護地建設發展機制、加強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考核及保障措施等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是我國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一份綱領性文件。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將對中國的自然保護事業和美麗中國建設產生深遠影響。

2.我國自然保護地實現統一管理的標誌性事件是什麼?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將原國家林業局的職責,農業部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並加掛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自此,我國各類自然保護地有了統一管理機構,實現了統一管理,徹底解決了長期存在的「九龍治水」「多頭管理」問題,為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提供了制度與組織保障。

3.什麼是自然保護地?

自然保護地是由政府依法劃定或確認,對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蹟、自然景觀及其所承載的自然資源、生態功能和文化價值實施長期保護的陸域或海域。自然保護地是生態建設的核心載體、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美麗中國的重要象徵,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居於首要地位。

4.建立自然保護地目的是什麼?

守護自然生態,保育自然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與地質地貌景觀多樣性,維護自然生態系統健康穩定,提高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服務社會,為人民提供優質生態產品,為全社會提供科研、教育、體驗、遊憩等公共服務;維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並永續發展。

5.我國自然保護地分為哪三類?

按照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依據管理目標與效能並借鑑國際經驗,我國將自然保護地按生態價值和保護強度高低依次分為三類,即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

6.什麼是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是指由國家批准設立並主導管理,以保護具有國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為主要目的,實現自然資源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陸地或海洋區域。國家公園邊界清晰,保護範圍大,生態過程完整,具有全球價值、國家象徵,國民認同度高。

7.什麼是自然保護區?

自然保護區是指保護典型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蹟的區域,具有較大面積,確保主要保護對象安全,維持和恢復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群數量及賴以生存的棲息環境。

8.什麼是自然公園?

自然公園是指保護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蹟和自然景觀,具有生態、觀賞、文化和科學價值,可持續利用的區域,確保森林、海洋、溼地、水域、冰川、草原、生物等珍貴自然資源,以及所承載的景觀、地質地貌和文化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各類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海洋公園、溼地公園、草原公園、沙漠公園等都是自然公園。

9.為什麼要提出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我國經過60多年的努力,已建立數量眾多、類型豐富、功能多樣的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在保護生物多樣性、保存自然遺產、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重疊設置、多頭管理、邊界不清、權責不明、保護與發展矛盾突出等問題,必須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改革以部門設置、以資源分類、以行政區劃分設的舊體制,整合優化現有各類自然保護地,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實現依法有效保護,提供高質量生態產品,推進美麗中國建設,讓當代人享受到大自然的饋贈和天藍地綠水淨、鳥語花香的美好家園,給子孫後代留下珍貴的自然遺產。

10.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保護自然、服務人民、永續發展為目標,加強頂層設計,理順管理體制,創新運行機制,強化監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撐,建立分類科學、布局合理、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確保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蹟、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系統性保護,提升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為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提供生態支撐。

11.我國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建成中國特色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動各類自然保護地科學設置,建立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的新體制新機制新模式,建設健康穩定高效的自然生態系統,為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築牢基石,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奠定生態根基。

12.可否列出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大致時間表?

到2020年,完成國家公園體制試點,設立一批國家公園,構建統一的自然保護地分類分級管理體制。

到2025年,健全國家公園體制,完成自然保護地整合歸併優化,初步建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到2035年,顯著提高自然保護地管理效能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全面建成中國特色自然保護地體系。自然保護地佔陸域國土面積18%以上。

13.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要堅持哪些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嚴格保護,世代傳承;二是堅持依法確權,分級管理;三是堅持生態為民,科學利用;四是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五是堅持中國特色,國際接軌。

14.自然保護地堅持生態為民、科學利用的內涵是指什麼?

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探索自然保護和資源利用新模式,發展以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為主體的生態經濟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優良生態產品、優質生態服務的需要。

15.自然保護地建設怎樣體現政府主導、多方參與?

突出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社會公益性,發揮政府在自然保護地規劃、建設、管理、監督、保護和投入等方面的主體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自然保護的長效機制。

16.自然保護地如何做到既有中國特色又與國際接軌?

立足國情,繼承和發揚我國自然保護的探索和創新成果。借鑑國際經驗,注重與國際自然保護體系對接,積極參與全球生態治理,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

17.我國現有自然保護地都有哪些類型?

我國現有自然保護地類型包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海洋公園、溼地公園、冰川公園、草原公園、沙漠公園、草原風景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野生植物原生境保護區(點)、自然保護小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等。

18.我國將建成什麼樣的自然保護地分類系統?

通過對各類自然保護地開展綜合評價,按照保護區域的自然屬性、生態價值和管理目標進行梳理調整和歸類,將逐步形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分類系統。

19.自然保護地規劃如何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

落實國家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自然保護地規劃,明確自然保護地發展目標、規模和劃定區域,將生態功能重要、生態系統脆弱、自然生態保護空缺的區域規劃為重要的自然生態空間,納入自然保護地體系。

20.哪些自然保護地要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管控範圍?

生態功能重要、生態環境敏感脆弱以及其他有必要嚴格保護的各類自然保護地,都要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管控範圍。

21.如何優化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

改革分頭設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化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的體制,對我國現行自然保護地保護管理效能進行評估,逐步改革按照資源類型分類設置自然保護地體系,研究科學的分類標準,理清各類自然保護地關係,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22.國家公園建立後,在相同區域可否設立國家森林公園或自然保護區?

國家公園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關鍵區域中具有首要地位,在保護最珍貴、最重要生物多樣性集中分布區中具有主導地位,其保護價值和生態功能在全國自然保護地體系中具有主體地位。國家公園建立後,在相同區域一律不再保留或設立其他自然保護地類型。

23.怎樣整合交叉重疊的自然保護地?

以保持生態系統完整性為原則,遵從保護面積不減少、保護強度不降低、保護性質不改變的總體要求,整合各類自然保護地,解決自然保護地區域交叉、空間重疊的問題,將符合條件的優先整合設立國家公園,其他各類自然保護地按照同級別保護強度優先、不同級別低級別服從高級別的原則進行整合,做到一個保護地、一套機構、一塊牌子。

24.相鄰自然保護地怎樣歸併優化?

國家將制定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辦法,明確整合歸併規則,嚴格報批程序。對同一自然地理單元內相鄰、相連的各類自然保護地,打破因行政區劃、資源分類造成的條塊割裂局面,按照自然生態系統完整、物種棲息地連通、保護管理統一的原則進行合併重組,合理確定歸併後的自然保護地類型和功能定位,優化邊界範圍和功能分區,被歸併的自然保護地名稱和機構不再保留,解決保護管理分割、保護地破碎和孤島化問題,實現對自然生態系統的整體保護。在上述整合和歸併中,對涉及國際履約的自然保護地,可以暫時保留履行相關國際公約時的名稱。

25.自然保護地如何實行統一管理?

理順現有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職能,提出自然保護地設立、晉(降)級、調整和退出規則,制定自然保護地政策、制度和標準規範,實行全過程統一管理。建立統一調查監測體系,建設智慧自然保護地,制定以生態資產和生態服務價值為核心的考核評估指標體系和辦法。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設立新的自然保護地類型。

26.自然保護地分級行使管理職責有哪三類情況?

自然保護地實行分級管理體制,按照生態系統重要程度,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分為中央直接管理、中央地方共同管理和地方管理三類,實行分級設立、分級管理。中央直接管理和中央地方共同管理的自然保護地由國家批准設立;地方管理的自然保護地由省級政府批准設立,管理主體由省級政府確定。

27.如何解決自然保護地內自然資源資產權屬不清的問題?

我國將進一步完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每個自然保護地作為獨立的登記單元,清晰界定區域內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劃清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使用權的邊界,明確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種類、面積和權屬性質,逐步落實自然保護地內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代行主體與權利內容,非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實行協議管理。

28.自然保護地建設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自然保護地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分區分類開展受損自然生態系統修復;建設生態廊道、開展重要棲息地恢復和廢棄地修復;加強野外保護站點、巡護路網、監測監控、應急救災、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保護管理設施建設,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現代化設備促進自然保育、巡護和監測的信息化、智能化;配置管理隊伍的技術裝備,逐步實現規範化和標準化。

29.如何解決自然保護地原住民搬遷、水電開發、探礦採礦等歷史遺留問題?

對自然保護地進行科學評估,將保護價值低的建制城鎮、村屯或人口密集區域、社區民生設施等調整出自然保護地範圍。結合精準扶貧、生態扶貧,核心保護區內原住居民應實施有序搬遷,對暫時不能搬遷的,可以設立過渡期,允許開展必要的、基本的生產活動,但不能再擴大發展。依法清理整治探礦採礦、水電開發、工業建設等項目,通過分類處置方式有序退出;根據歷史沿革與保護需要,依法依規對自然保護地內的耕地實施退田還林還草還湖還溼。

30.自然保護地原住民的權益如何保護?

依法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原住居民權益,實現各產權主體共建保護地、共享資源收益。制定自然保護地控制區經營性項目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特許經營制度,鼓勵原住居民參與特許經營活動,探索自然資源所有者參與特許經營收益分配機制。推行參與式社區管理,按照生態保護需求設立生態管護崗位並優先安排原住居民。

31.如何處置自然保護地內的集體所有土地及其附屬資源?

對劃入各類自然保護地內的集體所有土地及其附屬資源,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探索通過租賃、置換、贖買、合作等方式維護產權人權益,實現多元化保護。

32.如何構建自然保護地全民共享機制?

在保護的前提下,在自然保護地控制區內劃定適當區域開展生態教育、自然體驗、生態旅遊等活動,構建高品質、多樣化的生態產品體系。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提升公共服務功能。扶持和規範原住居民從事環境友好型經營活動,踐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支持和傳承傳統文化及人地和諧的生態產業模式。建立志願者服務體系,健全自然保護地社會捐贈制度,激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建設與發展。

33.自然保護地如何實行最嚴格的保護制度?

一是建立監測體系。對自然保護地內基礎設施建設、礦產資源開發等人類活動實施全面監控。二是加強評估考核。適時將評價考核結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評價及責任追究、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三是嚴格執法監督。對造成自然保護地生態系統和資源環境受到損害的部門、地方、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強化地方政府和管理機構的主體責任。

34.自然保護地人為活動怎樣管控?

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實行分區管控,原則上核心保護區內禁止人為活動,一般控制區內限制人為活動。自然公園原則上按一般控制區管理,限制人為活動。

35.自然保護地法律法規體系需要在哪些方面加以完善?

加快推進自然保護地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加大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工作力度。修改完善自然保護區條例,突出以國家公園保護為主要內容,推動制定出臺自然保護地法,研究提出各類自然公園的相關管理規定。在自然保護地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或修訂前,自然保護地改革措施需要突破現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要按程序報批,取得授權後施行。

36.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的職責是什麼?

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承擔生態保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特許經營管理、社會參與和科研宣教管理等職責。

37.自然保護地的當地政府應承擔哪些職責?

當地政府應承擔自然保護地內經濟發展、社會管理、公共服務、防災減災、市場監管等職責。

38.自然保護地如何加強科技支撐和國際交流?

設立重大科研課題,對自然保護地關鍵領域和技術問題進行系統研究。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科研平臺和基地,促進成熟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加強自然保護地標準化技術支撐工作。自然保護地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生態旅遊、生態康養等活動可研究建立認證機制。充分借鑑國際先進技術和體制機制建設經驗,積極參與全球自然生態系統保護,承擔並履行好與發展中大國相適應的國際責任,為全球提供自然保護的中國方案。

39.自然保護地建設與管理「錢」從哪裡來?

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的多元化資金保障制度。統籌包括中央基建投資在內的各級財政資金,保障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運行和管理。國家公園體制試點結束後,結合試點情況完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經費保障模式;鼓勵金融和社會資本出資設立自然保護地基金,對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將自然保護地內的林木按規定納入公益林管理,對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商品林,地方可依法自主優先贖買;按自然保護地規模和管護成效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加大對生態移民的補償扶持投入。建立完善野生動物肇事損害賠償制度和野生動物傷害保險制度。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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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國自然保護地新政速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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