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 指標 | 指標 分值 | 指標解釋 | 評分標準 | 備註 | 評分 |
投入 (25分) | 保障 機制 (17分) | 規劃編制 | 4 | 項目市、縣(區)根據當地的《國民經濟「十三五」發展規劃》編制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十三五」建設規劃》,依據此文件判斷其內容詳實,符合地方實際,目標明確,可操作性程度等。 | 1.項目市、縣(區)是否根據當地的《國民經濟「十三五」發展規劃》編制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十三五」建設規劃》得2分;2.《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十三五」建設規劃》涉及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是否內容詳實,符合地方實際,目標明確,可操作性強得2分。 | 取得項目市、縣(區)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十三五」建設規劃》,根據其內容分析評價。 | 4 |
組織協調 | 4 | 根據省文化廳、財政廳《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實施辦法》,判斷項目市、縣(區)在項目實施中加強領導、明確職責、整合資源、規範程序、加強督導等方面的工作。 | 1、項目市、縣(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牽頭,文化、財政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協調機製得1分;2.項目市、縣(區)建立部門聯動工作機制,結合日常調研、督查,及時掌握免費開放實施進度和成效,督促解決免費開放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得1分;3.項目市、縣(區)免費開放工作,分工明確、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得1分;4.項目市、縣(區)制定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活動管理、資金使用等相關規定或細則得1分。 | 取得項目市、縣(區)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部門工作協調機制、聯動工作機制和免費開放工作相關規定,根據其內容和實際工作情況分析評價。 | 4 |
宣傳推動 | 3 | 根據《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實施辦法》,對加強宣傳引導、完善服務等做出了具體規定,參考該文件判斷項目市、縣(區)在項目宣傳引導推動方面的工作及其成效。 | 1.項目市、縣(區)是否通過各種媒體,開展了面上和點上的宣傳工作,堅持正確輿論宣傳導向,宣傳典型和亮點、取得的經驗和成效,每年不少於2次得1分;2.免費開放場館服務內容明確,保障機制完善,設施利用率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務品牌得2分。 | 查看宣傳媒體宣傳典型和亮點、取得的經驗和成效等資料,橫幅、標語、板報等的情況,分析評價。 | 3 |
目標確立 | 6 | 根據《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實施辦法》要求,各市、縣(區)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細則,以便組織項目實施情況。 | 1.項目市、縣(區)是否制定了實施方案或項目計劃書,是否設置了績效目標得1.5分;2.是否將項目績效目標細化分解為具體的績效指標,有清晰、細化、可量化的目標值得1.5分;3.是否與年度任務數或計劃數相對應得1.5分;4.是否與預算確定的投資額或資金量相匹配得1.5分。 | 根據項目市、縣(區)制定的項目實施方案,按照其設置的績效目標與項目計劃數量、資金比較分析評價。 | 6 |
資金 落實 (8分) | 資金到位率 | 4 | 根據《中央補助地方美術館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央補助地方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省財政廳、省文化廳《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要求,計算、判斷專項資金到位率。 | 達到100%得4分,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0.2分,扣完為止。 | 資金到位率=(實際到位資金/計劃投入資金)×100%; 實際到位資金:一定時期(本年度或項目期)內實際落實到項目的資金。 計劃投入資金:一定時期(本年度或項目期)內計劃投入到項目的資金。 | 4 |
專項資金到位及時率 | 4 | 根據《中央補助地方美術館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央補助地方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省財政廳、省文化廳《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要求,計算、判斷專項資金到位及時率。 | 資金及時到位率100%,得4分;資金及時到位率100%-90%(含),得3分;資金及時到位率90%-80%(含),得2分;資金及時到位率80%-70%(含),得1分;資金及時到位率70%以下,得0分。 | 專項資金到位及時率=(規定時間內實際已及時到位專項資金/規定時間內應到位專項資金)×100%。 根據《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市、縣(區)財政和文化部門接到省級預算後,三十日內將預算下達到項目單位。」分析計算評價。 | 4 |
過程 (15分) | 項目 管理 (10分) | 制度健全有效性 | 2 | 根據《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實施辦法》建立部門工作機制,完善具體實施辦法和考核評價體系。結合日常調研、督查,及時掌握免費開放實施進度和成效,督促解決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在現場取得相關資料,判斷制度健全有效性。 | 1.項目市、縣(區)財政、文化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具體實施辦法、專項資金監管和績效評價機製得1分;2.具體實施辦法、專項資金監管和績效評價制度是否達到有效執行,對於監督和評價中發現的問題,根據整改文件跟蹤直至達到整改得1分。 | 根據項目市、縣(區)制定的專項資金監管和績效評價辦法及其落實、目標責任書逐級籤訂及其考核等情況分析評價。 | 2 |
驗收管理完整性 | 2 | 根據項目市、縣(區)項目實施方案,判斷項目實施管理的規範性。 | 1.項目市、縣(區)及時組織檢查督導得1分;2.檢查人員配備合理,手續齊全,記錄完整得1分。 | 根據市、縣(區)項目驗收資料分析評價。 | 2 |
檔案管理與信息傳遞 | 3 | 按照《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實施辦法》和上級要求,判斷項目檔案管理與信息報送的規範性。 | 1. 每月向省廳報送1次農村文化活動進度報表及月度分析,報表及時準確,月度分析充分透徹得2分;2.項目檔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項目檔案、工作日誌是否真實、完整、裝訂成冊得1分。 | 根據項目檔案及其管理、信息報送等情況分析評價。 | 3 |
資料報送情況 | 3 | 項目市、縣(區)及項目單位對本次績效評價工作的配合與支持情況。 | 有關單位提供資料是否及時、齊全、真實、準確得3分。 | 根據項目市、縣(區)對本次評價的配合情況判斷評價。 | 3 |
財務 管理 (5分) | 資金使用合規性 | 3 | 查看項目市、縣(區)的項目資金核算情況和項目資金臺帳,根據《中央補助地方美術館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央補助地方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省財政廳、省文化廳《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項目資金核算制度等要求,對比判斷項目資金使用的合規性。 | 1.項目市、縣(區)專項資金設置了專帳核算,並做到專款專用得1分; 2.資金支付手續齊全,審批流程完善得1分; 3.資金支付憑證合規,不存在大額現金支付、不合規票據支出等違規現象得1分。如存在資金截留、擠佔、挪用、虛報套取、未按照專項資金補助範圍使用、因管理不善,造成國家資產損失、浪費等違反資金管理規定的現象,拒不接受財政、審計、文化等部門監督檢查的該項為0分。 | 查看項目市、縣(區)財政和項目單位對專項資金的核算情況,對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合規、合法情況進行評價。 | 3 |
國庫集中支付或縣級報帳執行規範性 | 2 | 查看項目市、縣(區)的項目資金核算情況和資金臺帳,判斷國庫集中支付或縣級報帳執行情況。 | 1.項目市、縣(區)專項資金嚴格執行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或縣級報帳製得1分; 2.國庫集中支付或縣級報帳製程序和手續完備得1分。 | 考核項目資金的撥付、報帳等管理情況。 | 2 |
產出 (30分) | 項目 產出 (30分) | 項目完成率 | 8 | 根據《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文化館服務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標準》、《博物館條例》等規範性文件,同時審看相關資料,結合現場評價情況,與上級要求、項目實施方案,計算、判斷項目實施內容完成程度。 | 1.根據場館開放任務,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得2分;2.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基本文化服務項目按規定時間免費開放得2分;3.滿足開放時間要求,並開展基本文化服務得2分;4.信息資料報送及時準確得2分; | 根據場館日誌、活動圖片、文字資料等分析評價 | 8 |
完成時效 | 6 | 根據《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文化館服務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標準》、《博物館條例》等規範性文件,結合上級要求、項目的實施方案和現場評價情況,計算、判斷項目完成時效。 | 開放時間及基本文化服務活動按期完成得6分;未按時按期完成酌情扣分。 | 根據場館日誌及提供資料情況,對場館免費開放及服務活動開展情況實際完成時間與計劃時間比較分析評價。 | 6 |
質量達標率 | 5 | 根據《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文化館服務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標準》、《博物館條例》等規範性文件,結合上級要求、項目的實施方案和現場評價情況,計算、判斷項目質量達標率。 | 按照年度任務安排,節假日活動豐富得2分;根據本地實際,開展特色活動和服務得3分。 | 根據場館活動圖片、文字及視頻資料等分析評價 | 5 |
專項資金使用率 | 5 | 根據《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文化館服務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標準》、《博物館條例》等規範性文件,結合上級要求、項目的實施方案和現場評價情況,計算、判斷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率。 | 專項資金使用率為:100%,得5分;90%(含)-100%,得4分; 80%(含)-90%,得3分;70%(含)-80%,得2分; 60%(含)-70%,得1分;60%以下,得0分。 | 專項資金使用率=(項目實際支付的專項資金/項目實際收到的專項資金)×100%。 項目實際使用的專項資金是指截止評價日,項目已使用的專項資金額;項目實際收到的專項資金是指項目縣或項目單位實際收到的到帳的專項資金額。 | 5 |
項目落實及創新 | 6 | 根據《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文化館服務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標準》、《博物館條例》等規範文件,結合現場勘查和檔案資料的記載情況,判斷實施項目落實情況。 | 1.工作日誌填寫規範準確,場館日常建設、管理、使用等各項工作落實有力得2分;2.當年在市級以上黨委、政府部門召開的文化工作會議上進行過典型發言、經驗交流得2分;3.免費開放組織實施過程中對活動開展質量有檢查、督查得2分。 | 在全面評價項目市、縣(區)整體情況基礎上,每個項目市、縣(區)隨機抽查3個館,查看其免費開放情況以及舉辦宣傳講座、培訓和文化活動開展情況等資料,分析評價。 | 4 |
效果 (30分) | 項目 效益 (30分) | 社會效益 | 10 | 根據《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文化館服務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標準》、《博物館條例》等規範性文件以及《中央補助地方美術館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央補助地方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省財政廳、省文化廳《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的規定以及現場勘查和檔案資料情況,判斷項目實施對項目市、縣(區)的社會效益。 | 1.完成年度任務安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 (1)作用顯著得3分;(2)作用一般得1.5分;(3)無作用的得0分。 2.項目實施對滿足當地群眾崇德尚賢,提高建設美好家園的積極性: (1)作用顯著得3分;(2)作用一般得1.5分;(3)無作用的得0分。 3.項目實施對提高當地群眾參與文化活動積極性的作用: (1)作用顯著得4分;(2)作用一般得2分;(3)無作用的得0分。 | 評價項目的實施對當地所起到直接的和間接的社會效益。 | 10 |
可持續影響 | 12 | 根據《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文化館服務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標準》、《博物館條例》等規範性文件以及《中央補助地方美術館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央補助地方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省財政廳、省文化廳《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的規定以及現場勘查和檔案資料情況,判斷項目實施對項目市、縣(區)的可持續影響。 | 1.通過項目的實施,對提高當地群眾的文化素養和科學生活水平的作用: (1)效果明顯得4分;(2)效果一般得2分;(3)沒有效果得0分。 2.通過項目實施,對傳播先進文化,減少腐朽文化侵害: (1)成效明顯得4分;(2)成效一般得2分;(3)沒有成效得0分。 3.建立群眾需求徵集、服務評價反饋等機制,提高文化建設項目與群眾需求的契合度: (1)成效明顯得4分;(2)成效一般得2分; (3)沒有成效得0分。。 | 評價項目的實施對提高當地群眾的文化素養、滿足文化需求、活躍文化生活、傳播先進文化等的可持續影響。 | 12 |
群眾滿意度 | 8 | 通過隨機問卷調查、電話訪問、現場走訪等形式,對社會公眾、受益對象滿意度進行調查。滿意度=回答滿意人數/被訪問人數×100% | 群眾滿意度達到90%得8分,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0.2分,扣完為止。 | 群眾滿意度=回答滿意的人數/實際調查人數×100%。 | 8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 | - | - | 9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