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很多育兒專家介紹說,如果只推薦一本育兒書籍的話,會推薦這本《孩子:挑戰》的書。當第一次拿到這本書的時候,第一感覺就是,這本書真厚。書中有著大量孩子令大人頭疼的實例 —— 這些事情被認為是孩子對父母的挑戰,以及父母如何應對來自孩子挑戰的問題解決方案。看過後,很容易讓人發現,其實「教育無國界」,書中提到的這些孩子行為,幾乎我們都可以在自己的孩子或者身邊的小朋友身上看到。要知道這本書是作者德雷克斯70多年前寫於美國,基於這些實例很我們可在身邊見到的真實情況的相似性,我們作為孩子的家長,面對今日我們自己的孩子的挑戰,完全有理由去接受書中提出的理念和解決方案的借鑑。
我總結了這本書最核心的三個教育理念和大家分享,這三個理念貫穿了整本書,也是應對每一個孩子挑戰行為的解決方案的底層基礎,要想讀懂這本育兒經典之作,這三個底層理念需要知道。
一是「平等」 —— 即親子關係中,或者說施教者和受教者(這裡總的來說,施教者認為是大人,受教者認為是孩子),無論在法律層面還是人際關係層面都是平等的。書中說:「平等,就是每個人都有為自己做決定的權利。」 「平等,是雖然每個人都有能力和性格上的差異,卻有權利享受同樣的尊敬和尊重。」平等,意味著在教育關係中,大人不能高於孩子,所以大人無權以命令或者其他手段去使得孩子屈服於自己的意志;同樣,孩子也是如此,大人同樣有權利向孩子說「不」,不順從孩子的意志,不被孩子牽著鼻子走。
在平等的理念下,書中的一些章節,例如《鼓勵》、《堅定》、《尊重》、《權力之爭》、《退出衝突》等等章節,都是基於平等關係的體現。
也許我們會問,為什麼在親子關係中要 「平等」,我們傳統的教育方式都是孩子要聽父母的。關於這個問題,在另外一本書《正面管教》中有非常詳盡的解釋,首先平等這個理念是時代進步的體現,它不僅體現在法律賦予人的地位中,還有在工作關係中,朋友相處中,還是家庭成員關係中等,時至今日,這個觀念已經深入人心(即使在實際社會中,還做不到實質性的平等,但不可否認在某種程度上,大家都認同平等)。
我們都知道,大人的行事方式是孩子的學習榜樣,當大人們已經處處行使著平等的時候,孩子也認識到了平等這個觀念。所以,在育兒過程中,當我們還是以老一套「孩子必須要聽從父母」的教育觀念去應對孩子的挑戰時,毫無疑問,將會遭受到來自孩子來自內心的抵抗。
這種抵抗,孩子成功了,將會成為一匹脫韁的野馬;失敗了,將會成為唯唯諾諾的「奴隸」。所以,為了避免孩子成為「野馬」或者「奴隸」,大人需要懂得與孩子「平等相處」。
二是「堅定且和善」。聽到這個詞,我們很容易就會聯想到《正面管教》這本書,是的,「堅定且和善」,或者說「溫柔而堅定」,這些都是同一個說法,也是《正面管教》的核心理念。這兩本書有不少內容、觀點很相似,正如《正面管教》的作者簡·尼爾森說的,正面管教是源於德雷克斯的啟發。可以說,德雷克斯的思想是正面管教的思想之父。
我們說,育兒是一門科學,既然是科學,那麼育兒的方式就應有相應的理論支撐,否則就是經驗之談,不具有普遍性,而育兒的理論則來自於心理學。
那麼,要想正確理解和執行「溫柔而堅定」,我們也需要知道這個理念的背後有著怎樣的理論支撐。這不得不提一個人物——阿德勒。阿德勒是和弗洛依德、榮格並稱為「心理學三巨頭」之一,個體心理學的創始人。阿德勒生於1870年,是100多年前的人了,但他很多思想依然走在現代的前面。
阿德勒和弗洛伊德都經歷過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弗洛伊德提出了「人有惡的本性」 - 他說,人在戰場上殘忍傷害他人,是有著「惡」這個本性的驅使。而阿德勒則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提出了「要改變這個世界,要讓世界變得更美好,不能靠政治,而要靠教育」。阿德勒認為,要想世界和平,首先從家庭中要和平,人與人要和平,世界就能和平了(這個思想也影響著正面管教的簡·尼爾森)。於是阿德勒花了非常多的精力去研究和發展兒童教育方面,所以,當今流行的許多教育理念都有著阿德勒的思想。阿德勒與德雷克斯亦師亦友,阿德勒在1937年去世後,德雷克斯繼承了阿德勒的遺志,把阿德勒的精神分析法和個體心理學開創性地發展為一系列實踐方法。可以這麼來形容阿德勒-德雷克斯-簡·尼爾森之間的思想關係,德雷克斯是簡·尼爾森正面管教思想之父,而阿德勒則是正面管教的祖師爺。所以,在正面管教中,也有專門的一章來說阿德勒的心理學思想。
那麼說回德雷克斯的「堅定非強硬 - 而應和善」指的是「媽媽可以決定自己應該做什麼,並且做出來,這是堅定。溫柔,指的是用溫柔的態度去做自己決定要做的事情,不含有責備和埋怨。那麼這背後是怎樣的理論基礎呢?
這個工具的理論來源,正是源於阿德勒的心理學思想「課題分離」。
這裡很有必要分享一下課題分離,因為只有理解和接受了「課題分離」的原理,我們才能更好地理解《孩子:挑戰》這本書中對孩子問題的解決方案。
那什麼是「課題分離」呢?
阿德勒認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而人又是社會中人,人不可避免地與他人發生各種各樣的關係。人生有三大課題:工作課題、交友課題、愛的課題。事情是誰的課題,那麼後果就應該要誰來承擔。基本上,一切人際關係矛盾都起因於對別人的課題妄加幹涉或者自己的課題被別人妄加幹涉。所以要想解決人際關係帶來的問題,就要做到不去幹涉別人的課題,也不讓別人幹涉自己的課題 —— 這就是課題分離的原理。
這個原理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各自的課題互不幹涉。面對孩子的行為挑戰時,媽媽只需要決定自己該做什麼就可以了,而不需要去管控孩子的決定。
書中有舉例孩子挑食的問題,爸爸媽媽做好了燉牛肉,可是孩子不願意吃,沒關係,孩子不願意吃是孩子的決定,爸爸媽媽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決定,把燉牛肉分給大家吃,孩子不吃那就餓著肚子吧,媽媽不會為了順從孩子不吃燉牛肉而專門去做他愛吃的,也不需要對孩子不吃燉牛肉而責罵孩子。因為做什麼飯是媽媽的課題,吃不吃是孩子的課題。孩子不吃,餓著肚子是需要自己去承擔的後果。
把課題分離了,就能做到堅定;懂得平等了就能做到溫柔。
要注意的是,課題分離,不是人際關係的目標,而是解決人際關係問題的切入口。這個怎麼理解呢?就是說,我們不是為了課題分離而去切斷與他人的聯繫,而是利用課題分離的原理去解決人際關係的問題。親子關係如此,婚姻關係同樣如此,交友關係也是,工作關係也是。
三是規則。《孩子挑戰》書中,很多篇章都提及到規則,其中第十二章《保持規律》(我認為規律這裡可以理解為規則),說到規則讓人有安全感。穩定的規則能夠賦予孩子清晰感,繼而產生真正的自由。當孩子感受到規則的穩固時,他們很少會挑戰這個底線。
有了規則的支持,父母可以在應對孩子挑戰時更有理有據,而非來自強權。例如,約定了10點睡覺,孩子還想看一會電視,不好意思,我們約定了10點睡覺的,所以孩子不能再看電視了。這就意味著媽媽可以這個時候把電視關了,根據規則要求讓孩子去睡覺了。
法律是人在社會中的規則,約定是育兒關係中的規則,這些約定,可以是口頭達成的,也可以是一些習俗道德形成的。孩子不會是天生的」遵守規則「者,是需要大人訓練孩子去學習才能成為的。
我認為這三點理念構建了《孩子挑戰》這本書的理論框架。結合這三個核心理念,我們就能更容易理解這本書了。
在閱讀這本《孩子挑戰》中時,我產生了一個疑問,基於平等的理念,意味著孩子有權去不遵守規則,即使冒著被自然後果懲罰的風險,依然去挑戰規則,事實上,我們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也確實會遇到這樣的情況。事情不是沒有規則,也不是孩子不知道要去遵守規則,但在某個時刻,孩子就是要執拗於挑戰規則甚至破壞規則。例如前面提到的大人與孩子約定了10點睡覺,孩子還想看電視,媽媽可以決定的是去把電視關了,但媽媽不可以把孩子趕到床上去。那如果這個時候,電視關了,孩子還是不願意回床睡覺,甚至哭鬧起來,那大人該怎麼辦?
對於這個疑問,我沒有在《孩子挑戰》書中找到直接的答案,如果按照課題分離-堅定的原則,就應由著孩子不去睡,甚至哭鬧,讓他鬧夠了,自然就會去睡了。
那在這種情況下,還是必須要平等嗎?面對孩子有意識地耍賴,難道大人必須依然堅持平等關係,而不能有任何強權的介入嗎?
我無意去挑戰書中提到的「平等」「不強硬」「不懲罰」的理念,但我認為應對孩子有意去挑戰破壞規則的行為時,大人有必要拾起「監護權」。
監護權 —— 父母(監護人)對未成年孩子有撫養、教育、保護的責任和義務。
監護權既是父母的權利,更是責任。
當一個孩子因晚睡而第二天無精打採時,與其說是大人尊重了孩子自己的決定,體現了平等,不如說是放棄了自己對孩子監護的責任,因為父母有責任使孩子有足夠的精神去面對一天的生活(保護的責任),而此時卻把孩子無精打採的責任推給了孩子,因為晚睡是孩子的決定,父母可以說:「看,這就是你要晚睡的結果。」
大人擁有孩子的監護權,意味著大人有權代替孩子決定自己的事情。我認為,監護權是使孩子在成長的路上不偏航的最後的強權介入,無論什麼情況下,大人都不應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的擁有,至於要不要用、什麼情況下使用、如何使用這是另外討論的問題。舉個例子,當一個孩子不幸地染上了毒癮,大人有權且必須強行把孩子送去戒毒,而無需尊重孩子的意願。
根據誰的責任就是誰的事情的原則,也賦予了父母使用監護權的合理性,因為孩子之所以還是孩子,還需要把自我決定權交由監護人代替行使,是因為孩子還不能完全自己對自己的事負責。說白了,就是孩子的事,從來不僅僅是孩子自己的事,一定會牽涉到監護人身上,也必須由監護人去承擔因孩子的事情帶來的後果。既然事情有監護人的責任,那麼監護人當然有決定事情的權利。
舉個簡單的例子,孩子沒完成作業,讓老師給留堂補課,結果來接孩子放學的大人,不得不因此而需要等待更長的時間。可見孩子沒完成作業會影響到大人的行為,因為此時大人不可以說,我可以決定我自己的事情,到點了孩子還不出來,那我就走了,孩子你自己回家吧!因為接孩子安全回家是大人對孩子監護權的責任和義務。
這個也就說明了,為什麼學校要求家長參與更多的孩子學習的事務中去,因為,孩子的學習也是家長的事情和責任,這是由於監護權賦予了家長的責任和義務。
但是,不得不說,大人使用監護權非常敏感,過分使用以及使用不夠,都會限制孩子的成長,過分使用讓家長過多代替承擔了孩子自己該承擔的責任,不能在責任中體驗到後果;而使用不夠,則會使孩子驕縱從而肆意挑戰規則,使孩子陷入跳出界限的風險和危害,本質上是家長沒有承擔對孩子有保護的責任和義務。那這個對監護權的過分使用和使用不夠,如何抓住平衡點呢?
這個問題則可以從「堅定且和善」中的和善去找到答案,堅定指引家長去做自己該做的事情,而和善,不僅僅是態度上,也是操作指南,它回答了在育兒過程中,不是放棄監護權的使用,而是要在平等的基礎上和善地去使用。
不得不說,《孩子挑戰》這本書育兒思想的完整性非常好,在書中的後部分,有多個章節都是對如何「和善」進行了描述,例如《衝突》、《做自己的事》、《有效跟進》、《傾聽》、《注意說話語氣》等,實質上是教家長如何和善使用監護權。這些內容,也影響了一個在美國非常著名的育兒流派的產生 —— 情感引導(有興趣了解情感引導,可參看書《你就是孩子最好的玩具》)。
也就是說,當媽媽把電視關了後,孩子還是不願意去睡覺,我們不能由著孩子肆意破壞已定的規則。此時,家長就應該使用監護權的介入,維護規則的權威性,確保孩子在界限內享受自由,避免孩子跳出界限而受傷害(第二天無精打採)。但不是強硬地把孩子拽回床上,命令孩子不能再做其他事情(儘管監護權賦予了家長有這麼做的權利),而是通過情感引導的方式,引導孩子主動回歸到規則-界限的範圍內,自願去配合父母的要求,從而實現雙贏,讓父母贏得孩子。
《孩子挑戰》這本書涉及到的內容很多很全面,被譽為兒童心理學的奠基之作,我總結的核心思想是:在平等的觀念下,父母應懂得尊重和理解孩子,為了贏得孩子,需要把孩子訓練成一個與父母合作的夥伴;當孩子發生挑戰規則行為時,利用」課題分離「的原則,父母只需決定自己該做的事;為了保護好孩子不跳出規則界限而有受傷風險,父母需和善地去使用法律賦予的監護權,引導孩子做出正確的決定。
【我是年九,一個親子閱讀和家庭教育雙證指導師,致力於如何培養孩子的情感能力,歡迎關注我 ,每天學習一點培養兒童情感能力小知識。歡迎有關於親子閱讀和家庭教育的問題諮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