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一段80秒的虐貓視頻在網絡上流傳開來,從視頻中可以看到原本活潑可愛的小貓,被用電鑽穿舌頭,熱鐵燙下體和嘴巴,下油鍋,場面血腥驚悚,手段十分殘忍。虐貓視頻隨即引爆網絡。網友爆料,做出這種殘忍行為的有兩人,一個是某大學的大學生,另一個是留學生。事後,校方回應稱,已對涉事學生進行了批評教育和心理幹預,該學生已在網上作出公開道歉,表示悔過。隨後,多名動物保護志願者前往該校門前拉起橫幅、懸掛虐貓照片表示抗議,並通過微博公布了虐貓視頻。
律師解答
動物是人類的朋友,但是近年來,虐待動物事件不斷發生,如網上曝光的高跟鞋踩貓事件、打狗事件、火燒貓事件,以及各地層出不窮的「屠狗令」等,引發大眾的極大關注。那麼,虐待動物違法嗎?
在國外,虐待動物是一種很嚴重的行為,比如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家都有專門的動物保護法律,無論是過度駕馭、過量負重等較輕的虐待行為,還是殘酷毆打等嚴重的虐待行為,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我國刑法並沒有將虐待動物列入犯罪,因此,虐待動物不能判刑,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卻有可能招致民事責任。如果被虐待致殘或者致死的動物比較貴重,且屬於他人個人所有,比如對動物園的動物、鄰裡街坊飼養的寵物等造成了傷害,輕則會被追究民事賠償責任,重則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個人對自己所有的動物是可以進行處置的,一般不會產生民事上的法律責任,更談不上刑事責任。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個人可以隨意虐待動物,並且不會因此遭受任何懲罰。比如一名女子在網上發布虐貓的照片,曝光之後,她被所在單位停職、停發工資,並且向社會進行了公開道歉,這就是一種輿論的譴責。目前來看,要運用心理幹預和道德教育,對虐待動物者進行教化和引導,特別是要善於運用和發揮媒體、網絡的作用,讓廣大民眾提高認識。
如果是在網上隨意傳播虐待動物的視頻,也會受到處罰。根據2016年7月文化部發布的《關於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虐待動物等方式進行的網絡表演活動是文化部門重點查處的內容之一。一旦發現,對提供違法違規網絡表演的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文化部門會依據《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堅決予以查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我們國家對動物權利保護的重視程度正在不斷提高。有專家起草了「反虐待動物法」,建議國家立法機關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進行修訂,在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一節「擾亂公共秩序罪」中增設「虐待動物罪」「傳播虐待動物影像罪」和「遺棄動物罪」等罪名。截止目前,專家的建議尚未被立法部門採納。
法律依據
《文化部關於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加強內容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網絡表演活動
內容管理是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重點。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網絡表演經營單位的日常監管,重點查處提供禁止內容等違法違規網絡表演活動,包括:提供含有《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禁止內容,或利用人體缺陷或者以展示人體變異等方式招徠用戶,或以恐怖、殘忍、摧殘表演者身心健康等方式以及以虐待動物等方式進行的網絡表演活動;使用違法違規文化產品開展的網絡表演活動;對網絡表演活動進行格調低俗的廣告宣傳和市場推廣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