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縣2020年城區初中招生工作意見
為做好2020-2021學年度城區初中招生工作,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0〕12號)精神和三明市教育局《2020年三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明教初〔2020〕53號)的工作要求,經縣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討論,現就2020年大田縣城區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對象
符合大田縣城區初中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辦法
(一)城區戶籍七年級招生辦法
城區戶籍學生由縣教育局統籌電腦分組、抽籤錄取到五中、六中、鴻圖中學就讀。父母屬城區戶籍的無戶籍子女,需提供父母或監護人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登記相關證明。
(二)城區外來人員子女七年級招生辦法
1.招生原則
根據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小學畢業後,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初中學校就讀,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員子女可申請轉到城區學校(五中、六中、鴻圖中學)就讀。父母屬非城區戶籍的無戶籍子女回父母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2.申請條件
(1)外籍華人、華僑、港、澳、台子女
華僑子女回國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華僑子女回國接受義務教育相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僑文發〔2009〕5號)執行,臺商子女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臺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210號)、《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閩政臺〔2018〕40號)之規定,統籌安排入學。應提供證件材料:①父母的外籍華人、華僑等身份證明、護照(由國內監護人監護的需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臺、港、澳身份由縣臺港澳辦審核界定並出具證明;②城區居住證明(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或暫住證;③子女護照、身份證明等;
(2)軍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
符合《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政聯〔2013〕1號)、《關於〈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閩政聯〔2017〕1號)、符合省公安廳和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應急管理部和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三明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的意見》(明政辦〔2020〕11號)等文件規定的學生,統籌安排入學。應提供證件材料:①單位證明(軍人需提供軍官證或士兵證);②戶口簿;③城區居住證明(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或暫住證等。
(3)高層次人才子女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34號)、《三明市教育局關於印發<三明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的有關辦法>的通知》(明教函〔2020〕6號)等文件規定,統籌安排入學。縣人社局組織招聘的非城區戶籍的公務員及機關事業公職人員子女可參照執行。應提供證件材料:①縣人社局(或縣委人才辦)出具的高層次人才證書、入選文件或證明材料,以及招聘非城區戶籍的公務員及機關事業公職人員的招聘證明;②戶口簿;③城區居住證明(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或暫住證。
(4)防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
按照《三明市教育局關於做好對防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關懷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三明定點收治醫院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和赴湖北醫療支援工作人員子女(名單由縣衛健局審定提供)文件規定,統籌安排入學。應提供材料:①縣衛健局證明;②戶口簿;③城區居住證明(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或暫住證。
(5)父母工作調動的子女
父母雙方或一方因組織工作調往城區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適齡學生,統籌安排入學。應提供證件材料:①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出具的工作調動證明;②戶口簿;③城區居住證明(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或暫住證。
(6)在我縣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子女
在我縣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子女需在城區初中就讀的,統籌安排入學。應提供證件材料:①教育局人事股出具的教師證明;②戶口簿等。
(7)在城區購房且具有不動產權證或「兩證」齊全的子女
在城區購房且具有不動產權證或「兩證」齊全(「兩證」即房產證和土地證),或經審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信息表》和契稅完稅憑證的房屋所有者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直系子女,統籌安排入學:①夫妻獨立或共有的房屋不動產權證;②多人共同擁有城區房屋不動產權證,其中佔51%以上該房產所有權人的直系子女(一套住房只適用一個家庭);③獨立享有房產所有權的適齡兒童。應提供證件材料:①戶口簿;②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與土地證(若不動產權證正在辦理的,需提供經審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信息表》和契稅完稅憑證。若屬城區新建小區的購房戶在招生期間契稅尚未繳交完畢的,需提供經審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信息表》、購房合同和購房付款發票和銀行按揭貸款憑證等)。
符合縣政府公租保障住房政策的租賃住戶直系子女,統籌安排入學。應提供證件材料:①戶口簿;②縣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繳交憑據等證明材料。
備註:商業用店面、房產協議、公證書等不作為享受政策依據。
(8)進城興辦企業人員子女
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城區投資興辦企業滿一年。應提供證件材料:①企業營業執照(附與執照內容相符的企業門面照片);②戶口簿;③城區居住證明(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或暫住證;④小學畢業證書。屬股東的,還需提供股權證明(縣市場監管局出具證明或股權複印件)等。
(9)進城經商人員子女
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城區經商滿一年。應提供證件材料:①個體工商營業執照(附與執照內容相符的商鋪門面照片);②戶口簿;③城區居住證明(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或暫住證;④小學畢業證書。屬股東的,還需提供股權證明(縣市場監管局出具證明或股權複印件)等。
(10)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①父母雙方均在城區務工滿一年,與用工單位籤訂一年以上期限務工勞動合同,父母雙方均繳交社保一年以上的。應提供證件材料:A.父母及學生戶口簿;B.父母雙方勞動合同書;C.父母雙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D.城區居住證明(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或暫住證;E.小學畢業證書。
②父母雙方均在城區務工滿一年,與用工單位籤訂一年以上期限務工勞動合同,父母僅一方繳交社保一年以上的。應提供證件材料:A.父母及學生戶口簿;B.父母雙方勞動合同書;C.父母一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D.城區居住證明(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或暫住證;E.小學畢業證書。
③父母雙方均在城區務工滿一年,與用工單位籤訂一年以上期限務工勞動合同的。應提供證件材料:A.父母及學生戶口簿;B.父母雙方勞動合同書;C.父母雙方工資表(由用人單位提供複印件並加蓋公章);D.城區居住證明(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或暫住證;E.小學畢業證書。
(11)石牌鎮戶籍適齡學生
石牌中學屬城區外來人員子女就讀接收校,原則上石牌鎮戶籍適齡學生由石牌中學錄取,不納入城區校外來人員子女就讀安排範疇,僅具備上述第6款(父母在我縣農村學校任教)、第7款(父母在城區購房且具有不動產權證或「兩證」齊全)條件的方可申請在城區學校就讀。
3.申請流程
(1)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自行從大田縣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下載列印《2020年大田縣城區初中外來人員子女就讀申請表》一份,由學生家長填寫並籤字。
(2)申請到城區學校就讀的外來人員子女必須按下表規定的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對象,攜帶相關證明材料進行錯時錯峰報名、審核,否則不予受理。
報名時間
報名地點
報名對象(按小學畢業學校)
7月23日
上午8:00-11:30
大田六中
實小、城一
下午3:00-6:00
實小、城一、均小、鄉鎮及外地學校
7月24日
上午8:00-11:30
城二、城三
下午3:00-6:00
城二、城三、城南、鄉鎮及外地學校
(3)外來人員子女申請城區就讀,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真實有效並在《申請表》之「誠信承諾」欄籤字。家長或監護人提交的證明材料落款日期截至2020年7月22日,超過時間視為無效材料。材料受理後,將組織人員到實地覆核,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取消其在城區初中的就讀資格。4.錄取程序
(1)學額統籌:根據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初中班生規模原則上不超過50人。縣教育局根據辦學容量對五中、六中、鴻圖三所中學接收外來人員子女的學位進行統籌安排。
(2)錄取順序:①先招收具有城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②有學位餘額的情況下,再招收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員子女。若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員子女報名人數少於城區三所中學學位餘額數時,則全部予以電腦分組抽籤錄取;若城區三所中學學位餘額不足時,則實行梯次錄取。
梯次錄取辦法:先按申請條件將報名對象劃分為四個梯次,再根據城區學位餘額數依次抽籤遞補錄取,滿額為止。各梯次錄取時,外縣籍學生、原已在城區小學就讀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一梯次:符合申請條件第(1)至(8)款、第(11)款的人員子女;
第二梯次:符合申請條件第(9)款和第(10)款第①項的人員子女;
第三梯次:符合申請條件第(10)款第②項的人員子女;
第四梯次:符合申請條件第(10)款第③項的人員子女。
凡符合條件又未錄取城區三所中學的,就近安排到石牌中學或自願回戶籍所在地初中學校就讀。
(三)石牌中學外來人員子女七年級招生辦法
1.申請條件
(1)父母在石牌鎮或城區購買小產權房的人員子女。應提供證件材料:①房屋購買協議;②居住地居(村)委會或派出所提供的居住證明;③戶口簿;④小學畢業證書。
(2)武陵大石農場、屏山芹陽村武陵大石點的常住居民子女。應提供證件材料:①戶口簿;②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③小學畢業證書。
(3)父母雙方均在石牌鎮務工滿一年,與用工單位籤訂一年以上期限務工勞動合同的。應提供證件材料:①父母及學生戶口簿;②父母雙方勞動合同書;③父母雙方工資表(由用人單位提供複印件並加蓋公章);④居住證明;⑤小學畢業證書。
(4)父母雙方或一方在石牌鎮經商滿一年的。應提供證件材料:①個體工商營業執照(附與執照內容相符的商鋪門面照片);②居住證明;③戶口簿;④小學畢業證書。屬股東的,還需提供股權證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證明或股權複印件)等。
(5)父母屬城區戶籍的無戶籍子女。應提供證件材料:①父母或監護人戶口簿;②父母戶籍地居(村)委會證明;③小學畢業證書。
2.申請流程
(1)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自行從大田縣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下載列印《2020年石牌中學外來人員子女就讀申請表》一份,由學生家長填寫並籤字。
(2)申請到石牌中學就讀的外來人員子女必須於7月23-24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石牌中學報名點報名、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3)外來人員子女申請就讀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必須保證真實有效並在《申請表》之「誠信承諾」欄籤字。家長或監護人提交的材料落款時間截至2020年7月22日,超過時間視為無效材料。材料受理後,將組織人員到實地覆核,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取消其在石牌初中的就讀資格。
(四)城區初中八至九年級轉學管理辦法
城區戶籍學生及符合申請條件第(1)至(8)款、第(11)款的外來人員子女可向縣教育局申請轉學,縣教育局根據城區初中學位情況按照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統籌辦理轉學手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初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到教育的公平和社會的穩定。各中小學要充分認識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全局意識、法規意識、紀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今年城區初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中小學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及時向適齡學生和家長宣傳招生政策、方法和步驟,使之家喻戶曉,讓社會支持,讓家長理解,引導家長形成「適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適合孩子的學校就是最好的學校」的觀念。
(三)嚴肅招生紀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縣招委會的部署,明確職責,認真把關,確保出具的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各中小學必須嚴格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機制,遵守招生紀律,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的學校和人員,將嚴肅查處。舉報電話 :7263139(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附件:1.2020年大田縣城區初中外來人員子女就讀申請表
2.2020年石牌中學外來人員子女就讀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