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以及2019年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認定工作反饋意見要求,按照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陝西省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陝教〔2020〕49號)、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延政辦發〔2020〕2號)要求,現就做好2020年延安中心城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保障適齡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規範招生入學秩序,大力推進教育公平,讓每一名適齡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為中小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創造良好的辦學環境,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延安中心城區2020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堅持「屬地管理、以縣為主、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在延安中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區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學作為責任主體具體實施。各中學要嚴格落實「免試、劃片、就近入學」政策,實行「三對口」劃片入學辦法,即適齡少年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相一致,免試就近入學。因城區改造、棚戶區改造等形成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住房產權不一致,依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學位情況和入學需求等統籌考慮。
三、入學對象
2020年,延安中心城區的中學七年級招生入學對象為延安新區(北區)控制性規劃範圍外,延安中心城區東至二十里舖原延安機場、西北至棗園街道轄區、西南至萬花山鎮張坪村(不含張坪村)、南至柳林鎮轄區、北至寶塔山街道蘭家坪社區(含蘭家坪社區)範圍內的小學在校就讀的六年級學生。在學位許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延安中心城區戶籍,現不在城區小學就讀要求回城區初中就讀的學生,以及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根據省、市要求,六年級畢業學生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及時辦理延緩入學手續,報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和區教育體育局備案。要切實做好六年級畢業的殘疾學生入學工作,落實「一人一案」,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
四、組織實施
城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採取登記方式,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政策宣傳(7月20日—7月28日)。由各小學負責向在校六年級學生及家長發放宣傳資料、告家長書和召開家長會等,告知六年級學生家長準備好戶口簿、房產證、身份證、學生小學畢業證和務工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備查,確保每一名六年級學生家長知曉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將宣傳資料發放六年級學生家長並進行籤字確認後交回小學備查。在做好學校宣傳工作的同時,在區政府網站、主流媒體進行有關政策、工作日程等全方位宣傳,確保政策和操作的公開透明,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申請登記(7月29日—8月5日)
1.選擇在城區中學就讀意願的學生,其法定監護人在7月29日上午8:00至8月5日下午6:00前,登錄寶塔區人民政府網(www.baotaqu.gov.cn),點擊小學升初中信息採集系統,憑藉學校發的報名條上的報名號及密碼進入系統,填報入學相關信息,信息一旦採集一律不得更改;未經網上申請的一律不予錄取。每一名六年級學生限報學區範圍內1所學校,在網上如實上傳戶籍、房產等信息,其中:⑴戶籍相關信息中要上傳戶主、入學學生信息;⑵房產相關信息中要上傳房屋產權證編號等信息,無房屋產權證要上傳正式購房合同編號信息或宅基證、安置卡信息;⑶上傳父母與入學學生的「全家福」彩照;⑷上傳學生二寸彩照。六年級學生及其監護人網上申請學位後,須在8月5日前到所申請學位的中學提交以下材料:
⑴全家戶口薄(原件與複印件);
⑵住房產權證明材料、實際居住證明材料(購房合同及購房交費交稅發票、拆遷安置協議及房屋安置協議等材料的原件與複印件,實際居住的相關物業、水、電、氣交費票據等材料);
⑶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與複印件);
⑷法定監護人結婚證(僅限監護人與學位申請學生戶籍不同本的,原件與複印件);
⑸申請入學學校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證件、材料。
逾期學校不再受理,責任自負。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由法定監護人確認,如因填報不認真不重視,造成信息錯填、漏填或因弄虛作假等原因導致無法註冊、無法錄取等,責任由其法定監護人負責。
2.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以及延安中心城區戶籍現在外就讀要求回延安中心城區就讀初中的學生,由其監護人到區教育體育局提供相關資料審核後,憑報名條上的報名號及密碼進入系統申請學位後,再向招生學校提供相關資料。
(三)信息核查(8月6日—8月15日)。由招生學校組織專人到公安派出所、社區、村組、房產部門和入戶進行信息核查,各學生家長要全力配合工作。
(四)確定入學(8月16日—8月26日)。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入學登記原則,商鋪、商業門面房、儲藏室、車庫、地下室、廠房等其他非居房產和租賃居住房等,不作為學生入學的房產依據。現役軍人、消防官兵和預備役部隊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護人員子女,以及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和寶塔區戶籍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各中學依照錄取辦法,同步組織招生錄取工作,申請學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時,一次性錄滿;民辦中學學區範圍內申請學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人數時,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學區範圍內申請學位人數小於招生計劃時,應全部錄取;學區外申請學位人數大於空餘學位時,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全程接受社會監督,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戶籍遷入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房產要求:一是房產證辦理時間或購房後實際居住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二是房產規劃用途為住宅(下同)。從2020年5月31日以後(不含31日),城區學校登記核實的入學不動產信息,該不動產在同一學段(初中3年為一學段)發生買賣的,買賣雙方家庭不得將該不動產作為子女登記入學的依據。公辦中學申請學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時,依據以下規則有序安排入學。
第一類:學區內行政村戶籍。戶籍在學區內行政村的學生,按新生戶籍登記(遷入)時間的先後順序安排入學。
第二類:學區內有戶有房。戶籍在學區內,且父母或本人在學區內有效住宅房的新生,以房產為依據,按房產所有權登記時間的先後順序安排入學。招生順序為:1.有產權證的有效房產(獨立房產、共有房產);2.無產權證的有效房產:自建房(以建房許可證辦理時間為依據)、商品房(以全額付款發票最後一張的開票時間為依據)。
第三類:學區內有戶無房。戶籍在學區內,父母或本人在學區內無有效住宅房,但實際居住的新生。招生順序為:1.三代共居的,以房產為依據,按房屋所有權登記時間的先後順序安排入學(招生順序同第二類);2.無房產但實際居住的,以戶籍登記為依據,按新生戶籍登記(遷入)時間的先後順序安排入學。
第四類:學區內無戶有房。戶籍在延安中心城區但不在學區內,父母或本人在學區內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按房屋所有權登記時間的先後順序安排入學(招生順序同第二類)。
第五類:學區內無戶無房。在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優先安排城區戶籍、寶塔區戶籍的新生,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在第四類招生完成後,如學區內招生學校的計劃已完成,新生依據在區政府網站上公布的學位情況,選擇一所學校申請學位,由區教育體育局會同招生學校錄取。如不服從統一派位的不再安排學位,學生可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各公民辦中學錄取的學生,須經延安中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錄取結果要在區政府網站、招生學校門口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錄取學生的姓名、性別、學籍號、戶籍、家庭住址(須與房產證標註一致)、畢業學校、招生對象細化分類等,並加蓋區考試管理中心、學校公章,全面接受家長、社會的監督。為保護學生個人信息,公示時學籍號、家庭住址信息須進行技術處理。
(五)註冊和入學教育工作(8月27日—8月30日)。8月27日起各學校為新生辦理入學登記、報名等手續,建立入學檔案,開展入學教育工作。新學期開學後,新生和原在校學生正式上課,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學籍建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要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落實專人負責,做好政策宣傳、諮詢、矛盾化解等工作,確保入學工作順利實施。對不符合本校入學條件的要耐心細緻地做好家長的溝通、疏導和政策解釋工作,不得激化矛盾,更不得迴避矛盾和上交矛盾。
(二)嚴明工作紀律。一是嚴禁超計劃超班額組織招生。招生計劃下達後,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班額一律控制在55人以內(含55人);未經延安中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二是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三是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四是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五是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六是嚴禁向小學及畢業生進行任何形式的摸底或招生許諾,各小學不得向任何培訓機構、中學提供任何有可能影響招生秩序的學生學業成績、排名、考級證明、獲獎證書等,對發生類似問題的學校、校長、科任教師、班主任等嚴肅處理,直至辭退。七是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生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八是嚴禁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九是嚴禁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實驗班、課改班、快慢班。十是嚴禁初中學校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三)嚴格責任追究。紀檢監察、教育行政部門要開展入學工作專項督導檢查,重點督查有關政策是否得到全面落實,入學工作是否公開公平公正,工作程序是否規範操作,堅決查處招生入學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實行入學工作與學籍、經費、教育民生政策相掛鈎,對學校超計劃、超班額招收的學生不予辦理學籍註冊,不予兌現各項政策經費。嚴格實行招生入學工作通報制、責任追究制和「一票否決制」,對違規違紀行為,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設立公開的監督舉報受理電話
設立招生工作受理服務大廳,並設立公開監督舉報受理電話:0911-2660058 0911-2660092
歡迎社會各界公開監督和學校之間相互監督。
附件:1.延安中心城區初中學校學區服務範圍
2.延安中心城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相關說明
3.延安中心城區初中招生工作服務監督受理電話
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5日
附件1 延安中心城區初中學校學區服務範圍
序號
學校名稱
學區服務範圍
1
寶塔區棗園中學
石佛溝大橋以西棗園街道,寶塔山街道蘭家坪社區
2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
附屬中學
延河以西、石佛溝大橋以南,職院附小以北(不含職院附小,含文一村、文二村、北苑社區、文化溝等)區域;延河以東、蘭家坪大橋—楊家灣大橋連線以南、楊家嶺隧道西入口以北區域(含延安大學舊校區);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及其附屬學校幹部職工子女
3
人大附中聯合校成員校(延中初中部)
延河以西、職院附小以南(含職院附小),延中溝溝口(延中家屬院)以北(不含延中溝)
4
寶塔區第五中學
延河以西、延中溝溝口(含延中溝)以南區域;南河以西市場溝橋—市場溝溝口—市場溝隧道連線以北區域(不含聖業大廈小區),市場溝區域,西溝區域(至西大路隧道);南河以東龍灣隧道西入口-寶塔山景區區域;延河以東,楊家嶺隧道西入口以南-嘉嶺大橋-延安電視臺大樓-長青國際小區連線以西區域(不含長青國際小區)
5
延安市實驗中學
嘉嶺大橋-延安電視臺大樓-長青國際小區連線以東區域(含長青國際小區),聯通大街—中石油小區廣場—長青路天順成賓館連線以西區域,延河以南、黃蒿窪溝口—裕豐延河大橋以西區域(含南寨砭安置小區、翟則溝村、野狐子溝村)
6
寶塔區第一中學
延河以北,聯通大街—中石油小區廣場—長青路天順成賓館連線以東,橋溝街道流水溝門延安常泰藥業有限公司—加油站—川口大橋連線以西區域,延河以南、裕豐延河大橋以東—川口大橋以西區域(含小王莊村、柳樹店村、羅家坪村)
7
寶塔區第四中學
博成小區以東(含博成小區),中皇酒店—紅化溝口—延安慧澤小學連線以西區域(含紅化溝)
8
寶塔區第三中學
中皇酒店—紅化溝口—延安慧澤小學連線以東、市場溝溝口(含聖業大廈小區)—龍灣隧道西入口連線以南、燕溝溝口—延安火車站(南站)—柳林大橋—黃土情酒店連線以北區域,黃蒿窪溝口以南至二莊科隧道以北區域
9
寶塔區第三中學
柳林中學校區
燕溝溝口—延安火車站(南站)—柳林大橋—黃土情酒店連線以南區域(含燕溝)
10
延安大學玉章實驗中學
楊家灣大橋以南,延河大橋以北區域(含西溝、延中溝、文化溝),棗園街道轄區
11
北大培文實驗學校
延河大橋—中心街—鳳凰廣場連線以北、楊家灣大橋以南區域(含西溝、延中溝、文化溝),棗園街道轄區
12
延安培植中學
高家園則溝口(含高家園則村)—互通橋連線以西,紅化溝口—延安慧澤小學連線以西,博成小區(含博成小區)以東區域(不含紅化溝)
13
寶塔初級中學
延河大橋—中心街—鳳凰廣場連線以南,南河以北、紅化溝口以東區域(含紅化溝、市場溝)
14
延安育英中學
延安常泰藥業有限公司—加油站—川口大橋連線以西,延河大橋—寶塔橋連線南河以東、龍灣隧道西出口—市場溝溝口—互通橋以南以西區域(含黃蒿窪、柳林鎮全境)
15
延安興華中學
延安常泰藥業有限公司—加油站—川口大橋連線以西,延河大橋—寶塔橋連線南河以東、龍灣隧道西出口—市場溝溝口—互通橋以南以西區域(含黃蒿窪、柳林鎮全境)
附件2 延安中心城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相關說明
1.現役軍人、消防官兵和預備役部隊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護人員子女等政策性就讀的,憑相關部門的證明和監護人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在2020年7月20日前到區教育體育局登記,在城區初中學校學區第一類、第二類新生確定後,統一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2.城區範圍內撤併行政村改為社區的居民,可以參照第一類「行政村戶籍」或第二類「有戶有房」到相應的學校登記。
3.城區範圍內拆遷戶子女,原拆遷政策中規定待遇不變。如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數的,則以協議籤訂時間先後順序安排入學。
4.需要延緩入學的,應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辦理延緩入學手續,並報區教育體育局備案。
5.學生戶籍、住房等信息,均由招生學校核查並經房產、公安、國土資源、社區等相關部門核實,如有弄虛作假,一律通報相關部門,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⑴戶口本用於證明父母與子女關係、入學少年年齡;⑵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用於證明居住地的真實性;⑶近3個月的水、電、氣、暖、物業等繳費單用於證明是否實際居住;⑷營業執照、完稅證明、勞務合同、養老保險等用於證明經商或務工的真實性。
6.參照第一類、第二類特殊情況。⑴學區戶籍適齡少年的父母無自有住房,自出生之日起與其父母為同一戶籍家庭,且房產證均為該學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並一直長期實際居住的,即「三代同堂」,視同符合要求,在居住地劃定的招生區域申請學位;⑵適齡少年的父母只有一方在學區且符合要求的,在劃定的招生區域申請學位;⑶離異家庭適齡少年符合要求的,在法定撫養人居住地劃定的學區學校申請學位。
7.參照第三類特殊情況。⑴學區適齡少年戶籍與父母的戶籍統一,但父母戶籍地址與父母的房產證地址不統一的,以實際居住的房產證地址為準,在劃定的學區學校申請學位;⑵學區適齡少年戶籍與父母戶籍不統一,以父母房產證地址為準,在劃定的學區學校申請學位;⑶學區適齡少年戶籍與父母的戶籍統一,因購房、單位集資建房而房產證未辦理完畢但已實際居住的(應提供繳納物業,購買水電暖、天然氣費用的票據等相關證明材料),在劃定的學區學校申請學位。
8.參照第四類、第五類特殊情況。⑴學區內無固定住房產權的經商辦企業人員,其子女入學以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申請學位。學位不足時,按在城區經商辦企業和經營時間排序,時間長的優先申請學位;⑵學區內無固定住房產權的務工人員(有合法的工作證明、勞務合同且繳納養老保險的),其子女入學以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申請學位。學位不足時,按在城區務工及繳納養老保險時間排序,在城區繳納養老保險時間長的優先申請學位;⑶適齡少年與父母戶籍統一,戶籍在城區且戶籍從未遷移的,但在城區內確無自有住房的,按戶籍地相對就近的學校申請學位,學位不足時,由區教育體育局統籌安排;⑷適齡少年戶籍在城區,其父母配住廉租房或公租房,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申請學位。
9.其他特殊類。適齡少年戶籍掛靠在親友戶頭或租房轉戶的「掛靠戶」子女和其他情況無法解決的,原則迴轉戶前的原籍就讀。或由區教育體育局按居住地相對就近協調安排到城區周邊學校或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入學。
10.住房手續不完善的子女入學處理。⑴自建或購買小產權房、農民自建房等,無房產證的:若監護人和入學對象的戶口在學區,申請人提供集體土地使用權證、規劃建設許可證、水電費交納等憑證後,應予認可。購買小產權房的,需另提交購房合同、購房款轉帳憑證、水電費變更後的憑證等。⑵經批准已建成但尚未辦理不動產證的:提供土地使用證、規劃建設許可證等證明,實地考察確實已建成居住的可以認可。⑶從別人手中轉買經濟適用房,憑有效交易材料(變更成轉買人的房產證或房產部門出具的交易證明)才可以認可,不能提供有效交易材料不予認可。
11.享受租賃性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補貼家庭子女的入學處理。享受租賃性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補貼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房戶,另一種是有房但人均居住面積不足。前一種情況原則上以其戶口所在地入學,按無房戶的認定條件執行;後一種情況應以其自有房屋所在地入學。
12.三代同堂或使用其他親屬房產證的入學處理。⑴入學對象與其監護人住祖輩或其他親屬的房子、或與祖輩或其他親屬共住,用祖輩或其他親屬的房產證入學的:用祖父母或其他親屬的房產證入學,判定的依據是看父母一方戶籍是否於結婚登記前已落戶到該房產內,小孩出生即登記在該戶,同住至今,父母在城區確無其他房產且在其它學區無自購、賣房記錄,若這些條件均符合可以認可。若監護人及入學對象的戶口在農村或其他學區,則不符合「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地出生登記」條件,不能認可。⑵父母離婚,住房給一方,小孩監護權給另一方,有監護權的一方作為無房戶投靠父母,小孩上學用祖輩的房產證的:若有監護權的一方和小孩的戶口與祖輩的戶口一直在一起且在該房產內,可以參照三代同堂執行。若戶口不在一起,則不能認可。⑶祖輩的房屋被徵遷,補償安置的住房歸到子女或孫子名下,但該房尚未建成,孫子上學用該補償協議的:房屋徵遷前子女有自己的房產,徵遷後的安置房尚未開工或未建成使用,也不可能成為孫子入學時的實際生活房屋,因此不能作為孫輩的入學依據。⑷三代同堂至今,但近期監護人已訂購新房,籤了合同、交了房款和契稅,只是尚未交房,仍以祖輩房產入學的:只要籤訂了購房合同並有購房發票和契稅繳納憑證的,都可以作為入學依據。同樣,原來無房,但現在購買了房子,就應視為自己有房,不能再作為三代同住的類型入學。⑸父母離異後孩子監護權判給一方,以另一方的房產入學的:根據法院判決或雙方協議(經民政局證明)的子女監護權證明材料,歸誰監護就依據誰的房產入學。監護人的再婚對象的房產證也可以作為被監護人的入學依據,但不能以非監護權人的房產入學。變更監護權的要提供公證文書或法院判決書,自行籤訂的變更協議無效。
13.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的界定。外來務工、經商等人員是指從寶塔區農村進入城區或從寶塔區外進入延安中心城區工作或經商的人員。
附件3 延安中心城區初中招生工作服務監督受理電話
序號
學校名稱
聯繫人
電話
備註
1
寶塔區棗園中學
田老師
0911-2852116
2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附屬中學
高老師
0911-2388710
3
延安中學初中部
郝老師
0911-2126228
4
寶塔區第五中學
張老師
0911-2115089
5
延安市實驗中學
路老師
0911-2218620
6
寶塔區第一中學
馮老師
0911-8067029
7
寶塔區第四中學
趙老師
0911-2415525
8
寶塔區第三中學
尚老師
0911-2495202
9
寶塔區第三中學柳林分校
牛老師
0911-2862108
10
延安大學玉章實驗中學
賀老師
0911-2332319
11
北大培文實驗學校
陶老師
0911-2190135
12
延安培植中學
馮老師
0911-2413498
13
寶塔初級中學
趙老師
0911-2415525
14
延安育英中學
趙老師
0911-8265999
15
延安興華中學
呼老師
0911-2498903
16
延安市奧林匹克九年制學校
趙老師
0911-8066335
來源:寶塔區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