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經解》: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
想要融入社會生活,順從一定的行為準則是基礎。在我們的傳統文化中,也非常講究規矩二字。但隨著經濟條件越來越好,獨生子女成為主流。
越來越多的家長,對待孩子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更別提什麼立規矩,就是連大聲對孩子說話都不捨得。
正是這樣的現象,讓社會上熊孩子屢屢出現,結果很多孩子從小任性、囂張,等步入社會以後就吃了性格的虧。所以立規矩應該是每個家庭都重視起來的事兒,那如何立規矩呢?
心理學家皮亞傑提出兒童心理發展理論,0-2歲屬於感知運動階段,孩子很多行為都是無意識行為。此時通過規範孩子的習慣,幫孩子養成規律的作息能為日後立規矩打下基礎。
2-7歲屬於前運算階段,這個階段孩子會經歷自我意識的萌芽期、秩序敏感期、性格形成的關鍵期等等,屬於非常複雜的一個心理階段,而此時正是立規矩的黃金期。
李玫瑾教授曾經在講座中提過,孩子6歲之前你不管,等到12歲青春期,家長想管也管不了,所以要抓住這個階段。
很多家長認為,既然是立規矩,就應該有懲罰或者是獎勵,這樣才能有效果,但法國育兒專家馬塞爾·魯福教授卻提出2個禁止。
一、禁止體罰
不論何種形式的體罰其實都是一種強者法則,根本沒有任何教育意義。——馬塞爾·魯福
這位教授表示,如果因為孩子犯錯,家長習慣性呵斥孩子,久而久之孩子會不在乎家長的態度,而這種不在乎的態度就會激怒家長,於是家長選擇體罰孩子。
如果這種狀態在一個家庭持續小區,那麼未來這個孩子可能更具有攻擊性或者反社會性。不僅如此,有研究顯示體罰還可能減少大腦灰質,影響孩子的大腦發育。
二、禁止獎勵
一些家長認為,既然體罰不行,那就用獎勵的吧。但是心理學家認為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上的經歷對於孩子來講都是「情感綁架」。
這會造成一種現象,孩子喜歡討價還價,並且不認為自己要履行應該履行的任務。久而久之還可能中了「貝勃定律」,孩子越來越無法滿足。
父母要知道孩子出現叛逆行為是正常現象,這是自我意識發展的必然結果。所以對孩子慈愛是必須的,不能因為孩子犯了錯,就給孩子一種感覺,因為犯錯父母就不愛我了,這是一種要挾。
當然,父母若全都是愛,那就可能讓孩子目中無人,狂妄自大。所以李玫瑾教授曾在節目出表示,父母除了要給孩子愛以外,還要讓孩子懂得敬和畏。
家長在孩子7歲之前,要學會跟孩子說「不」。讓孩子了解行為準則和父母的底線。比如孩子當街撒潑打滾索要玩具,你不打他不罵他,就安靜地看著他耍,但堅決不要滿足他的要挾,引導孩子學會用溝通解決問題。
所謂合理的規則,首先數量要精簡。你給孩子列出100條家規,本身就是難為孩子。而且語言就要精確,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一目了然。
其次父母要讓孩子參與立規矩的過程,讓孩子感受到被尊重,因為是和父母一起立規矩,孩子更容易遵守。
心理暗示是非常常見的一種心理現象,比如你看到別人打哈欠,你也會跟著打;電梯裡的廣告,如果經常播放一個產品的廣告,當你想到這個產品時就會習慣想到這個廣告。
心理暗示應用於各個領域,當然教育孩子用這一招也相當好用。蕭伯納曾經說過:「我們的行為不是受經驗的影響,而是受期待的影響」!
小孩子更容易接受權威者的心理暗示,比如父母和老師或者自己喜歡的英雄。所以童話故事,是很多人心靈力量的源泉,想要孩子守規矩也可以從故事下手。
在每天的睡前故事環節,家長給孩子講述一些關於遵守規則的故事,就能無形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