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雙十一」、「雙十二」等網購潮流的不斷湧現,微信朋友圈海外代購正逐漸興起,而自今年8月1日起,海關總署《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正式實施,對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企業和個人進行監管,讓「海淘」有法可依。
記者從瀋陽海關了解到,流行於微信朋友圈的代購行為,未來如未納入監管可被視為走私,遭舉報後或將受處罰。
案例 海淘價低有風險
「因為有了海淘,購買奢侈品不再那麼遙不可及。 」提起海外代購的優勢,市民陳媛樂此不疲,拿著剛從朋友圈裡代購的奢侈品牌手提包,她告訴記者,這個品牌在瀋陽專櫃沒有銷售,在北京的店裡標價近4000元,通過代購,她用了不足2000元就收入囊中。
記者了解到,國外購物分為「海淘」和「海代」,前者用戶直接在網購站點的海外分站下單,交給轉運公司郵寄回來。後者則多由當地人士協助購買,統一發回國內。如今海外購物渠道越來越多,微信朋友圈、淘寶以及一些專業代購網站都有商品可供選擇。
家住鐵西區的高女士經營一家專賣嬰幼兒用品的微店,商品均來自美國和日本,為了降低成本,她通過國外的同學將所需物品郵寄回國內進行銷售,至於售價,高女士說:「一般情況下參考同行,有時則是根據物品的銷量進行估價。 」
不過在朋友圈、淘寶網上的一些個人代購者,往往涉嫌逃稅,隨時有貨物被扣的風險。此外,更有一些不法商人玩「假代購」花招,用「海淘」之名售賣假貨。
新規 跨境電商變正規軍
海關總署發布《公告》,自今年8月1日起開始在全國範圍實施。「這就相當於海關總署畫了個圈,讓合規海淘企業、個人跳進來,把不合規售賣假貨走私貨的踢出去。 」瀋陽海關相關負責人解讀說,文件的落地,意味著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跨境交易的企業和個人都將成為正規軍,接受海關監管的同時,也將有法可依。
《公告》指出海關的監管範圍需要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一是主體上,主要包括境內通過網際網路進行跨境交易的消費者、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的境內企業、為交易提供服務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二是渠道上,僅指通過已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平臺進行的交易;三是性質上,應為跨境交易。對於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進出境貨物、物品,海關仍按照原有方式辦理通關手續。
違法 朋友圈代購可舉報
12月18日,記者從瀋陽海關了解到,海關監管跨境電商後,以天貓國際為代表的電商平臺將悉數納入監管,但由於朋友圈代購多為個人行為,傳播範圍較小,且從事人員數量眾多,監管難度很大。
「此次海關監管跨境電商的重大舉措之一在於,此前對無監管代購行為並無明確定論,但今後這些行為或將被視為走私,人人可舉報。 」瀋陽海關相關人員介紹,如今流行於朋友圈的代購,除假貨外,多是由售賣者從境外郵寄,被理解為自用物品,僅需繳納小額行郵稅。但進出境的個人郵遞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並符合海關關於個人物品限值及個人物品範圍的限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值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
而實際上,這些貨品往往被以商品形式進行銷售,原本應依法繳納關稅的貨物、物品卻在進出境的運輸中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關臨管。這些物品在出入境運輸中,累積一定數量後就需經過海關報關,繳納其他稅款,否則將涉嫌走私行為。
《公告》明確規定,「存放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的海關監管場所的經營人,應向海關辦理開展電子商務業務的備案手續,並接受海關監管。未辦理備案手續的,不得開展電子商務業務。 」
同時,《公告》中還強調了「電子商務企業或個人、支付企業、海關監管場所經營人、物流企業等,應按照規定通過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適時向電子商務通關管理平臺傳送交易、支付、倉儲和物流等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