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努力打造「一支讓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政法隊伍」的重大舉措。作為試點單位之一,徐州中院聞令而動,全員出戰。從學習教育到整改總結,從規定動作到自選動作,試點工作環環相扣,層層推進,招招見效,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績單,實現了由思想之變到行動之變、作風之變的深層次變革,幹警的精氣神明顯改觀,審判質效顯著提升,工作作風持續好轉,司法生態不斷優化,伴隨著這一系列可喜變化,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有效提升。我們將陸續整理推出教育整頓工作做法,品味教育整頓帶來的發展嬗變。
本期介紹徐州中院清理、整治法院幹警及其近親屬違規經營問題做法,期待關注。
法院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權力影響輻射違規從事經營活動,容易產生經濟活動不公平競爭,繼而發生經濟利益衝突,是滋生司法腐敗的土壤,嚴重損害政法隊伍形象,影響司法公正。
徐州中院在開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中,把清理、整治法院幹警及其近親屬違規經營問題作為提升法院隊伍純潔性的重要抓手,完成隊伍教育整頓固本強基工程的重要內容,聚焦幹警及其近親屬違規經營的頑瘴痼疾,以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法院隊伍為基本目標,圍繞違規經營行為界限、主體身份概念、分類處置長效機制三大方向綜合施策,在釐清政策界限的基礎上推動整治工作向思想認識全面提升、線索核查全面覆蓋、違規行為全面處理轉變,畫下法院幹警及其近親屬違規經營問題「終止符」。
紀法教育 思想認識更深入
「個別幹警忘記自己從事公職的身份,把自己混同於普通市場主體,把違規參與經營活動認為是憑本事能力合法獲取利益,打政策界限擦邊球、投機鑽營,擾亂市場經營秩序,損害法院形象。」徐州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馮濤對於身份定位不清、紀法意識淡薄的違規幹警做出如是評判。
部門談心談話交流會
對症下藥、因人施策。市中院研究制定《關於明確本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政策界限的規定(試行)》,明確不同主體違規經營行為的界限,將學習教育與政策解讀貫穿始終。開展分層次談心談話,第一輪普遍談話464人次,第二輪重點談話43人次,第三輪深入談話15人次,全方位闡明「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精神及違規經營行為界定。兩次組織幹警填報《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報告表》及補報表,並籤署自律承諾書,摸排全體人員及其近親屬從事經營情況。
經過學習教育、查糾問題、整改總結三個環節的逐層推進,法院幹警對於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以及領導幹部的近親屬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情形瞭然於胸,進一步明辨是與非、寬與嚴、罪與錯的界限,思想認識全面提升,紀法意識顯著增強。
多路並進 線索核查更全面
此前,少數幹警對於違規經營問題,存在事不關己、與我無關的錯誤認識,導致家風建設出現短板,忽視對近親屬的約束,出現了個別幹警家屬開辦含有提供法律服務的企業,甚至使用幹警本人身份證件將其註冊為公司監事等違規情形。
針對這一現象,徐州中院進一步明確四類身份概念,擴大查糾整治覆蓋面,做到橫向到底,縱向到邊,教育到位,核查到位,治理到位。明確法院工作人員為法院在編工作人員;明確工作人員近親屬包括法院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明確法院領導幹部包括領導班子成員、副處級以上領導、審判委員會委員,對領導幹部的近親屬實行更嚴格的規制;明確本院合同制聘用人員參照執行相關制度。
在自查申報的基礎上,統計全院幹警及其近親屬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1800餘條。發函協調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單位,依託工商登記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對幹警申報的本人及近親屬從事經營的信息進行逐一比對,對瞞報漏報的,批評教育,限期補正。
對部門幹警家屬展開家訪
開展「家庭助力」活動,走訪幹警家庭128個,與354名幹警家屬座談交流,講明違規經營政策,推動幹警家屬自覺拒絕違規經營行為。幹警家屬感嘆道:「現在對幹警和親屬經商辦企業的政策規定這麼嚴格,我們身為幹警家屬,從今以後一定會自覺遵守規定,同時主動監督、時常提醒在法院工作的親人,時刻維護法院的形象,這也是對親人最大的支持和保護。」
一系列治理「組合拳」不僅為幹警本人築牢了紀律「防火牆」,設置了規則「高壓線」,更催生了一批教育整頓「聯查員」與廉潔司法「廉內助」。
分類處置 問題整改更精準
嚴管與厚愛結合,提醒與懲戒並舉。徐州中院立足工作實際,創新分類處置機制,實現立查立改、對帳銷號,進一步鞏固查糾工作成果。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政策,對存在違規經營問題的幹警、近親屬進行批評教育和提醒談話,督促立即整改。截止10月底,2名幹警完成退出企業登記手續,1名幹警親屬完成公司經營範圍變更,1名幹警親屬退出公司,實現整改問題清零。
違規經營整治工作面向的主體
落實違規經營長效治理機制,建立集臺帳管理、任職承諾、主動申報、定期核查、內外監督為一體的查糾體系。
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要求工作人員在本人及近親屬從事經營活動之日起 30 日內,如實報告有關事項,一旦發現違規經營行為將責令相關幹警及時提醒糾正,拒不糾正的,依規予以約談、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懲戒,涉嫌違法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堅持從嚴從實、剛性約束。在法院幹警職級、職務晉升時,對其本人及近親屬從事經營活動的情況進行核查。對於近親屬合規經營的幹警,發現未按規定報告的,視為遲報、漏報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限期改正、暫緩晉職晉級等處理;對於近親屬違規經營的幹警,視為隱瞞不報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誡勉、取消晉職晉級資格、調離崗位等處理。
文字:郭小柳 審核:孫慶
往期經典回顧
◆
◆
◆
◆
◆
◆
徐州法院之變⑥丨汲取榜樣力量 激發乾警幹事創業新活力
◆
◆
喜歡此內容的人還喜歡
原標題:《徐州法院之變⑨丨釐清界限 畫下違規經營「終止符」》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