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鄉民的禁忌很多,這些禁忌,用現在的眼光看,有的屬於迷信,有的則是經驗和教訓的總結,有的類似於道德規範和禮節,有的則是屬於崇拜和紀念。歸納起來,大致可分為行業禁忌和生活禁忌。
(一)、行業禁忌
1、煤窯 不準打口哨,煤只能用銑鏟,不許用钁創。
2、商人 不許打蚰蜒(當地方言稱「木掃掃」)
3、醫生 初一、十五不扎針。
4、理髮業 農曆七月十三不營業(據說此日是剃頭祖師羅真人的生日,理髮者停業以祭祀)。
5、磚瓦窯 不許說「紅」字。舊時磚瓦窯燒制出來的磚瓦都是青磚青瓦,誰要是燒紅了,就難以賣出。
6、船夫 不打老鼠。唱戲的坐船不收錢。
傳說過去,一唱戲班子坐船去某地,行至江中,實然發現船幫漏水,船主當時手無木料修補,唱戲的便立即拆開「牙子」(一種用高質量木板製成的打擊樂器,亦稱「拍板」)幫船主釘住漏洞,避免了事故。船主為了答謝唱戲的補船之恩,決定不收渡費,以後便相沿成俗。
7、食品行業 煮餃子、元宵等食品,破了不能說「破了」,要說「掙了」。
8、木匠 尺和尺不能疊在一起比試,意為木匠不能比「吃」(「吃」、「尺」同音)。
(二)、生活禁忌
1、楊公忌日 全年共十三個,七月兩個,其餘每月一個。從農曆正月十三日算起,往後每月向前推兩天,即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臘月十九。逢忌日,不事嫁娶,不動土木,不走親友。目前,民間對這些忌日是否都 記得那麼準確,倒也未必,但對於正月十三這個忌日,卻還執行得此較認真,象正月開始的建房、給新嫁出去的女兒送節,無論如何都要避開這一天。
楊公忌日,是為紀念北宋名將楊繼業出師失利而專設的忌日。日期排列雖有些機械,但便於記憶和推算,具有實用性,故能流傳至今。
韓城在北宋時,同楊繼業鎮守的晉北一樣,同為抗遼前方。強烈的愛國主義情緒,使百性對抗敵英雄倍加關切和敬仰。加之韓城與晉地僅一河之隔,當地居民又多由晉地遷來,晉文化的影響更加深了百姓對楊家將的懷念,特別是在韓城陷於遼、金、元的統治之後,這種懷念便通過「楊公忌日」而演變成為一種臥薪嘗膽不忘國恥 的精神支柱,這就是雖歷近千年,韓城民眾仍不忘楊公忌日的主要原因。在韓城幾千年的文明史上,能年年月月對一位英雄進行心祭,唯此一例。這不能不說是韓城民俗的又一重要特色。
2、其他禁忌
(1)六月、臘月不動土,不搬家。
(2)初一、十五不看望病人,下午不看望病人。
(3)正月初五不走外婆家。
(4)婦女生孩子後第四天、第六天不去看望。
註:舊時醫學不發達,初生嬰兒易染四六風,故鄉人忌四六以避嫌疑。
(5)婦女熬娘家或走其他親戚,過節前必須回家。
(6)嫁出去的女兒不許在娘家生孩子。
(7)新媳婦下轎(車)時,四種人應當迴避。
A、孕婦;B、寡婦;C、新婚不過百天的男女;D、服喪不過百天的男女。
(8)麥場上不能在碌碡上坐,簸箕不能朝天。
(9)借藥鍋不能送,要請人家來取。
(10)不許頭戴孝布進別人家門。
(11)喪儀和上墳後的蒸食,回家進大門前必須掰破。
(12)喪事後頭一年春節不許貼紅春聯。
(13)客人走後不許掃地。
(14)客人吃飯時不許刮鍋。
(15)逢宴請,父子不同席,師徒不同席。
(16)年齡不過12歲的兒童,其衣服不許搭晾在露天過夜。
(17)蓋房禁忌:①院子不正不能蓋房。②不能顛梁、倒柱、交間椽。
註:此指蓋木房。以木作梁,必須大頭朝外,有向內「發」之意;以木作柱,必須大頭在下,有向上「發」之意;以木作椽,兩頭必須在上下檁條的同一位置,不能上頭在這間,下頭又在另一間。
3.不準「大口」對「小口」。
註:「大口」指門,「小口」指窗。如蓋東房,必須與西房門對門,窗對窗。倘門與窗相對,則被稱為「大口吃小口」,為建房之大忌。
4.槐木、柳木不上房。
在鄉民的觀念中,「槐」字有「鬼」,「柳木」容易成精,即人常說的「柳樹精」。房上若有「鬼」或「柳樹精」,家中便不會安寧,故蓋房忌用槐、柳。
實際情況是,槐木生長期長,舊時為不可多得的硬木料,多用來製作器具,故有「寸槐,不可燒柴」之諺。用其作房木,似有大材小用之嫌。柳木恰好相反,為速生樹種,屬軟木料,不結實,又易生蟲,故亦不用其作房木。為了讓人們記住這些常識,古人便將其以禁忌的形式流傳下來。
5.民諺曰:「東高不算高,西高壓斷腰」。
意思是如果東、西兩家房子並列,東邊的房脊比西邊的高出一點還有情可原,若西邊的房脊高出東邊的房脊,則認為是欺人。
6.院中水必須從大門前流過。
7.廳房、門房間數必須是三、五等單數,不能為二、四等雙數。
預兆
過去,由於迷信心理的驅使,人們把一些意外或非常的現象,均認為含有預兆。這種預兆,至今還在民間流傳。如:
(一)有人突然打噴嚏,便認為是誰在念叨自己。
(二)有人感覺耳朵發燒,便認為是有人在罵自己。
(三)喜鵲在自家房上叫,表示要來客人。
(四)過去晚上點燈使用青油燈(青油即食油,在燈碗中添上食油,旁邊壓上一根用棉線捻成的燈芯,點燃即可照明)如燈芯結下燈花,即認為有喜事臨門。
(五)聽見貓頭鷹在附近叫,預示村裡要死老人。
(六)年齡逢明「七」暗「九」為不吉之年,特別是對「暗九」特別警惕。所謂「暗九」,即年齡為「九」的倍數。而在這「暗九」中,最重要的是三十六歲和四十五歲,所以一般人認為這是人一生中的兩大門檻,為了平安過關,身上大都要佩戴避邪物。
(七)韓城有民諺曰:「男跌晴,女跌陰,老婆跌倒下連陰(雨)」。意思是下雨天,男的滑倒了,預示天要轉晴,女的滑倒了,天晴不了,要是老太太滑倒了,就要下連陰雨。
(八)夢見蛇,可能會得到錢(蛇是錢串子的象徵)。
(九)左眼跳錢,右眼跳拳。意思是如果左眼跳,就可能要得到錢;左眼跳,可能要與人吵嘴打架。
咒術
咒術在民俗學中,也稱「魔術」(這裡魔術的含義與現代雜技中的魔術含義截然不同),用現代人的話來說,就是一種迷信的驅邪手段。古代的巫士使用的咒術名稱繁多,現擇其尚留殘餘者,分類簡述。
(一)招魂法
在當地人的認識中,人的魂與肉體是密不可分的,人活著,魂就附在肉體上,人死了,魂也要與肉體隨之而去。於是,便產生了「招魂」法。
1、引魂 人死之後,在大門一側上方掛一長七尺、寬七寸的藍色綢(或絹)帶,上書「魂兮來歸」,名曰「引魂幡」,其辭出自屈原弟子宋玉的《招魂》賦。七日出殯時,引魂幡又要走在靈柩前引路,棺木下葬後,將引魂幡鋪在棺木蓋上,方才完成使命。
2、叫魂 當地人俗稱「冠魂」。即某人在庭院之外遭遇橫禍,或亡或傷,家裡人便派三名不同姓氏的婦女,抱上公雞,拿上秤及患者衣服,擇夜靜更深、滿天繁星之際,悄然走到出事地點,一人用秤秤衣服,一人拍打公雞,讓雞叫,然後回家,路上一人不斷叫「××回來啦」,另一人則答「回來啦」,如此一叫一答直到走進患者寢室為 止。關於以公雞引魂,在韓城婚俗中也有此例,前邊章節已有交代,此處不再贅述。還有一種引魂術,即小兒病重時,讓一老婦人上至房頂,坐在房脊上,一邊敲鑼(無鑼者敲臉盆),一邊喊患兒名字,其做法與前面的做法大同小異。
3、求雨 這實際上也是招魂術的一種,其理論依據是民俗學中所謂的「感應律」。舊時天旱,鄉民便求雨於龍王,民間稱之為「祈雨」。祈雨的做法各地不盡相同,多數離不開龍王和水。具體做法是先打聽哪裡的龍王靈驗,然後派人到該處的井或泉中汲水一瓶,並將該地龍王像悄悄「偷」走,村人則派鑼鼓隊至村外迎接。迎接人皆赤 足,頭戴柳圈,將迎回的龍王於村中設壇祭祀。在祭祀過程中,將龍王像曝曬在太陽之下,有的地方還派人打掃澇池,洗廟門前的石獅子等等。總之,對龍王恩威並施,使之感動,降下霖雨。設壇一般五至十天,失敗了,重新設壇請龍王。如果靈驗了,降下雨來,村人則又敲鑼打鼓謝龍王。謝龍王時的氣勢要比請龍王時大得 多,鼓聲震天,銃炮齊鳴,旌旗飄飄,神樓狂奔。賈可亭先生於二十年代為溝北七社謝神鼓樂隊撰寫的一副對聯,便描繪出謝神的熱鬧場面和鄉民的歡樂心情:「五池降靈雨,愛稻梁遍野,黍稷盈疇,共慶豐年歌大有;七社行大儺,看金鼓喧天,旌旗映日,聊酹聖德悅同人。」
(二)驅鬼法
舊時鄉民認為,人有了病,是鬼附了身,於是,便要採取一種手段,用武力將鬼驅走。其方法為:
1、用桃樹枝條抽打病人 《詩經》中有「桃之夭夭」之句,後人形容某人跑得不見影兒了,稱之為「逃之夭夭」。因「桃」(逃)同音,故鄉民便認為欲使鬼逃走,就必須用「桃」枝將其毆打,這是最直接的驅鬼法。
2、立柱子 端一碗涼水,拿三根筷子,放至病人床前。將三根筷子蘸上水,合在一起,一邊念叨懷疑作怪的死人的名字,一邊用雙手使筷子直立於碗中。如果念到誰時,筷子立住了,便斷定就是這個死人的鬼魂附到了病人身上,也就算是把鬼捉住了。這時對鬼說些抱怨、安慰之類的話,接著把筷子打倒,然後揀起筷子,把碗中之水倒入院 中水道,把碗筷在火上一燎,就算是把鬼送走了。
3、摸掠
用黃酒杯或小碗,盛滿小米,抹平,裹上手帕,倒扣,在病人身體上方不斷盤旋,口中並念念有詞。數圈之後,取開手帕,如出現凹陷,則認為有鬼在作祟,於是用米將凹處補平,再按上述程序操作,直到到碗中之米不再有凹陷為止,然後將米碗放至灶君神龕,為期三天,即算了事。
4、謝土神
韓城鄉民對謝土神非常重視,建房動土之前要謝土神,開挖墓穴之前要謝土神,墓冢封起之後還要謝土神。所謂謝土神,實際是對太歲的迴避和禳制。傳說中的太歲是兇煞,行於土中,遇見不吉,於是便在動土前,以鞭炮示警,讓其逃走了之。倘若遭遇太歲,則讓其昏醉而無行兇念頭。傳說太歲一般不睜眼,又嗜酒,用酒將其 灌醉,鏟走深埋,即可避禍,這就是謝土神時鳴炮奠酒的緣由。
(三)咒符法
除了直接的驅鬼措施外,以咒、符驅鬼,則是鄉民普遍採用的另一類辦法,主要有:
1、預防咒符
(1)以紅色物品闢邪 在鄉村,當年齡為三十六歲或四十五歲時,大都要佩戴用紅布縫製的小三角牌,牌裡包裹硃砂。另外,在新婚洞房的門帘上也褂個硃砂牌以作闢邪用。利用紅色闢 邪,還有其他形式。如過去喪輿要過他村的巷道時,必須事先給沿途各家大門上繫上紅布條,用車輛拉運死人或棺木,在車上要繫上紅布。結婚日,當新娘的轎(車)快進村時,男方則要派一「拉花童」前去導引。拉花童去時手執一根荊棘,上系十二綹紅布條(有閏月年份加一條),至轎(車)前,將荊棘在轎(車)上打 三下,即扔掉荊棘,返身而回。所有這些,都是以紅驅鬼的形式。以紅色驅鬼,當源於先民對於火的使用和認識。紅色的火可以驅走野獸,可以烤熟食物,可以取暖,火的使用使人類走進了文明。所以先民對火不僅無限崇拜,更對火賦予了無限的神力。而以紅作為火的象徵,自然便成了驅鬼的咒符。
(2)戴「抻」 對獨生子脖子,腳踝戴「腳鐐」 同身佩紅色物品一樣,「抻」和「鐐」亦為鄉民意念中的闢邪物。這些做法,都是利用了民俗學中「反抗律」的原理,即以較高的力去壓服較低的力。「抻」是小孩脖子上戴的布圈,以驢韁繩裹紅布而製成,當地人把韁繩稱「抻」,以示套住之意。「腳鐐」是套在腳踝部的鐵環,如同犯人的腳鐐,故直呼其「腳鐐」,亦含套住之意。
2、禳制咒術
預防,畢竟是在可預見範圍裡採取的措施,而對於大量不可預見的突發性災禍,鄉民們則採取念咒畫符的方法祛除邪魔。
(1)字畫符 有人夜夢不吉,第二天一早便在座西面東的牆上書寫:「夜夢不詳,寫在西牆,太陽一照,化為吉祥。」以為這樣就可以化兇為吉。
有的嬰兒夜間多啼哭,則請人在長7寸、寬3寸的黃紙上寫「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個夜哭郎,行路君子念一遍,一覺睡到大天亮」的咒語,同時再畫一幅緊綁四蹄、倒吊起來的毛驢,貼於村外大路旁,故鄉人便把這種帖就稱為「吊吊驢兒」。
民間蓋房上梁之日,大都要在支撐脊檁的木柱上貼黃紙一幅,上書「姜太公在此,百無禁忌」,以為這樣便可平安無事。有的人家中諸事不順,便請陰陽先生禳制。陰陽先生說是房子建造有問題,但不便拆除,於是便指使主人在院中某一方向的梁頭釘一塊木板,上畫「符」以闢邪,也有不畫「符」而寫文字的,但都是同一道 理。
在民間,誰得了溼疹,鄉民便認為是著了風,是「風肆虐之所致」,故方言稱其為「風肆」。醫治的辦法是讓患者脫去上衣,請人用毛筆在左臂上寫「左青龍」,在右臂上寫「右白虎」,在前胸寫「前朱雀」,在後背寫「後玄武」,以為這樣一寫,「風肆」就會痊癒。
舊時,遇到下連陰雨,數日不停,鄉間的老太太便會用黃紙剪些連成一串的光頭男影(俗稱「和尚娃」)貼在院中牆上,以為這樣便可雲破天開。以上所述同前面講過的穀雨帖、車軲轆帖一樣,都屬字畫符的範疇。
(2)物符 為了闢邪,鄉民大都以物為符。其典型而普遍者,是在大門內外置放石獅。在韓城鄉民的觀念中,獅子威武雄壯,為百獸之王。加之受了佛家學說的影響,更視獅子為聖物。故或雕雙獅踞於門前,或將門墩鑿為獅形,多數者,是在大門內照牆下置一小石獅,作為鎮物。以為只有這樣,舉家才可安寧。其他以物為符者,比如認為 宅院建造有問題,除了前面講的以字畫為符外,又在某一方向的房脊上用磚築個外觀象煙囪的四稜體建築物(高低由陰陽先生說定,但一般不超過三尺),民間稱之為「殽(yao)」(《辭海》註:「殽」通「效」。《禮記·禮運》:「是故夫禮,必本於天,殽於地」。陸德明釋文:「殽,法也」。)是以物為符,祛鬼闢邪的典型例子。另外,舊時霪雨綿綿,數日不開,鄉民便把槌衣用的棒槌立在院子中央,意在刺破蒼穹。還有一個例子更有意思。舊時,農家宅院如果發現了蛇,鄉民 不打,多以鋤頭驅之。辦法是讓蛇纏在鋤鉤上,然後到野外放生。為什麼見蛇不打,鄉民有兩種看法,一種認為蛇是「神蟲」,惹不得。另一種有「打蛇不死,反遭蛇害」之慮,所以在舊時,極少見到將蛇打死者。至於為什麼要用鋤頭,傳說鋤頭是土地神的拐兒,有降蛇之功能,故用其驅蛇,就不會對人造成傷害。
過去,鄉村丁字巷的轉彎處,大都矗一石碑,上刻「泰山石敢當」。意為不是我家院牆擋住了你的去路,而是泰山之石擋住了你。這實際也是一種以物為符開脫形式。
有的人夜間多做惡夢,鄉民則認為是「身弱」之所致,於是便在其枕下放短刀一把,以祛邪和安神。小兒睡覺有驚厥、啼哭現象,則在其枕旁放掃炕用的小苕帚一把,也是一種壓驚措施。
(3)咒語 舊時鄉村流傳的咒語較多,由於是口頭傳承,有的不但聽的人聽不懂,連說的人也不知所云。唯有《解破書》簡單易懂,但卻簡單得令人可笑。
《解破書》類似月曆,從初一到月盡,逐日排列。每日咒語只有三句,如「初一日病者,鬼在院子窗臺上,說破大吉不用送。」「初二日病者,鬼在灶房鍋臺上,說破大吉不用送。」等等,各日的不同之處,只是「鬼」在庭院裡的位置不同而已。如果有人某日覺得身體不適,便請人念《解破書》。念書者一手執書,一手拇指掐 中指,一腳踩門檻,然後對照日期念一遍,念完後問病人:「好了沒有?」病人答曰:「好了!」連念連問三次,驅鬼過程便告完成。另外一個例子就是當小孩從炕上、凳子上或其他地方跌下時,大人為了給孩子壓驚,一邊用手輕輕地揪動孩子耳朵,一邊口中不斷念叼:「驚貓哩,驚狗哩,不驚我某某。」這實際上也是民間一 種最簡單的咒語。
(4)轉移法
所謂轉移法,就是把自己不想要的,轉移給其他人或物,把自己想要的,又從其他人或物轉移過來,如:
①、過去小孩讓別人家的狗咬了腿,大人便用一塊麵團沾淨傷口,然後把麵團又扔給這條狗吃,目的是讓病毒仍轉移到這條狗身上。
②、舊時許多老太太三月十八日上象山,拜娘娘神,給兒媳求子,拜畢之後,便將娘娘懷中那個胖小子的泥「牛牛」掐一點包入紙中,拿回家讓媳婦喝,以為這樣便可使兒媳懷上孩子。還有的婦女結婚幾年不生孩子,便悄悄與村裡多子女的婦女交換褲帶,以為這樣就可以把別人的孩子引到自己身上等等。